![]()
圖片為AI生成,僅供參考
反洗錢義務
現在委托律師辦事時,也有可能像去銀行取錢一樣被問東問西。
這是法律對律師反洗錢義務的要求,這一點許多人還不知道。只不過律師及其律師事務所的反洗錢義務,還沒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要求那么高。
這個義務源于2024年我國反洗錢法的修改,該法修改后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列為了負有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
其中第64條第二項規定:“接受委托為客戶辦理買賣不動產,代管資金、證券或者其他資產,代管銀行賬戶、證券賬戶,為成立、運營企業籌措資金以及代理買賣經營性實體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
可以看出,反洗錢義務僅限于特定的非訴訟業務。
該規定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2025年8月,司法部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律師行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反洗錢義務做了更細致的規定。
反洗錢工作具體內容
該辦法要求律師事務所制定相關的內部反洗錢工作流程,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事務所的反洗錢工作。對于執業人數不多的傳統律師事務所來說,未必能達到這樣的要求,更多的還是需要律師個人在辦理業務時提高關注度和風險防控意識。總結來說,有下面幾個方面:
1、“認識你的客戶”
這幾乎是所有反洗錢工作的第一要務。什么人委托?自然人查看身份證、護照等證件,公司、企業等查看營業執照,以及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網核查信息,并留存必要的復印件。這是基本操作,律師應該都知道。
2、采取必要的盡職調查
《辦法》第16條列舉了一些律師事務所應進行盡職調查的情形,例如來自洗錢高風險國家或者地區,屬于國家司法機關發現的涉嫌洗錢犯罪人員,外國政要、國際組織高管及其家庭成員、密切關系人,當事人委托的經營融資、股權投資等領域非訴訟法律事務涉及交易對象、交易金額等明顯異常的。不過,盡職調查不限于列舉的情形,律師事務所發現可疑情形的,也應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中,為排除洗錢風險的,還應采取強化措施,如獲取委托事項相關信息、加強監測分析和信息審查頻率,而且明確還需要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同意才能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對無法確認身份或拒絕配合調查的客戶,應拒絕提供服務。
3、排除“黑名單”客戶
《辦法》第23條規定,涉及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名單,涉及金融制裁的組織和人員名單,以及國務院有關反洗錢機構認定的,具有重大洗錢風險的組織和人員名單。這些名單的客戶,不僅要終止委托,還要及時進行報告。有不清楚的可以和當地司法局和律師協會尋求查詢和協助。
4、及時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如果發現可疑交易的,應按規定及時提交可疑交易報告,通常是向人民銀行所屬的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進行報告。如果屬于前述“涉及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名單”的,則應向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司法局和律師協會三個單位報告。
![]()
處罰與實務建議
如果違反反洗錢義務的,根據前述《辦法》及反洗錢法第58條的規定,除了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外,還可以根據情節處以罰款,對律師事務所處以50萬元以下罰款,有關負責人最高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處罰責任不算輕,值得所有律師的注意。我國的反洗錢法的修改,雖然一定程度上是為了與國際接軌的需求,但反洗錢的情形,不是跨境交易、涉恐等情形才有,對現實中的洗錢行為還是不能掉以輕心。
除了《辦法》中要求的盡職調查流程和提交報告等要求外,作為普通律師接受委托時,重點還是要在委托合同中增加反洗錢條款,約定在存疑不配合提供相應資料時,律師可單方終止委托,且不視為違約責任。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