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審判,王洪文拒絕找律師辯護,交代了兩個重要信息。
1981年,四人幫迎來了大審判。
同年4月,進入到預(yù)審階段,其他三人表現(xiàn)的異常不安,只有王洪文表現(xiàn)的很坦蕩,有一種“認命”的感覺。
到了11月,預(yù)審輪到王洪文時,他被押到監(jiān)獄二層大廳,面對書記員宣讀起訴書以及法庭規(guī)則,他顯得特別認真,還簽收了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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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書記員問他是否需要請律師進行辯護時,王洪文卻一口回絕了。
他的審訊最為順利,僅用了3個月時間就讓他低頭認罪了。其中他提到兩件事,對整個四人幫集團的粉碎價值非凡。
第一件事是,1974年在政治局會議上,鄧公頂撞了江青,導致江青和張春橋當場大發(fā)雷霆。
隨后,四人秘密商議,阻止毛主席任命鄧公出任第一副總理。
當晚,王洪文還被安排坐飛機直接飛往長沙,到毛主席跟前控訴鄧公和周公,結(jié)果遭到了毛主席的呵斥。
王洪文不悅,沒有聽從毛主席的安排,買了點橘子就直接飛回北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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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是,毛主席逝世后,四人幫集團指使王洪文到上海組織民兵,建立第二武裝,說白了就是武裝叛亂。
這兩件都是涉及四人幫內(nèi)部成員的,王洪文的坦白,直接打破了四人幫的平衡,就像一張桌子,少了一條腿就不穩(wěn)了。
后來,王洪文坦白的這兩件事,為案件整體審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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