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高考
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
警惕涉考陷阱 遵守考紀誠信高考
2026年高考的腳步越來越近。5月28日,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盤點相關典型案例并發布考前提醒:誤信高考押題影響備考,攜帶違禁物品自毀前程。希望廣大考生遵守考紀、誠信高考。
誤信高考押題影響備考
案例
部分商家利用一些考生、家長的投機心理,將押題當成牟利工具,通過所謂“精準押題”“名師押題”“AI押題”等虛假宣傳手段,誘導考生、家長購買其“高考押題卷”“高考猜題庫”“備考攻略”等。部分考生、家長誤將其當成備考“神器”,不僅花高價購買,還影響了自身正常備考安排。甚至,還有不法分子通過制作釣魚網站,用發短信、網頁彈窗等方式出售所謂的“高考真題和答案”,一旦點擊,就會以“預付訂金”等名義要求付款。
提醒
近年來,高考命題持續深化改革,更加注重考查考生關鍵能力、學科素養和思維品質,突出反押題、反套路的導向。靠AI或所謂的“專家”押中題目的可能性極小。考生將大量精力投放到“押題卷”,不僅影響備考,也容易被不法商家所騙,帶來經濟和心理上的雙重損失。
組織高考作弊難逃法網
案例
2019年高考期間,林某與劉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策劃利用電子設備組織高考作弊。該團伙通過網絡結識了自稱能獲取高考試題的楊某。雙方約定,由楊某在考場內用手機拍攝試卷并傳給“槍手”作答,再由林某通過短信和聊天軟件,將試題答案發送給參加考試的滕某等兩名考生。該作案團伙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及時掌握,楊某在考場內使用手機拍攝試題時被監考人員當場抓獲。
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組織高考作弊屬于刑事犯罪,參與者將面臨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處罰。近年來,公安機關與相關部門密切協同,對考試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廣大考生要嚴守法律法規,切勿一時糊涂,遺憾終生。
攜帶違禁物品自毀前程
案例
考生吳某某在進入考場接受安檢時,將手機藏于手拿的薄衣內,高舉雙手避開了安檢,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考中將手機藏于草稿紙下拍題,于開考46分鐘后發至某培訓機構尋求答案(未獲)。吳某某被依法取消所有成績,并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提醒
高考是國家教育考試。《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明確規定,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無論何種理由、無論是否使用,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場即構成作弊行為。提醒廣大考生,務必遵守考場規則,切勿因小失大,影響未來前途。
替考代考終將“自食惡果”
案例
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專業統考中,兩名“助考”中介人員找了一名大學生,為一名考生進行替考,被警方抓獲。兩名組織考試作弊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和3年2個月;替考大學生犯代替考試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
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將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鄭重提醒同學們,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蠱惑,更不要心存僥幸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考試紀律紅線絕對不可觸碰。務必嚴守法律法規,堅定拒絕替考行為。
據悉,今年我省高考相關工作圍繞防范利用手機、智能眼鏡等智能穿戴設備實施高科技作弊進行全面升級:標準化考場全程視頻監控并考后回放。繼續實行“兩次安檢”、智能安檢門,實現含5G信號屏蔽全覆蓋,確保手機、智能眼鏡、智能手表(手環)等“帶不進、用不了、傳不出”;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全覆蓋,自動識別并報警異常行為。
來 源 :陜西考試招生、西安日報
編輯:祺瑞
責編: 李 杉
審核:若文
終審: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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