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
為切實提升全民命案防范意識和能力
筑牢社會治安安全防線
請大家積極學習命案防控宣傳知識
攜手營造和諧穩定
平安有序的社會生活環境
01
什么是命案?
命案
命案一般是指實施故意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通常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放火、搶劫、強奸、綁架等致人死亡的八類案件。
這八類案件是刑事犯罪活動中惡性程度最高,危害最為嚴重的常見故意類命案。此外,還有決水、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劫持航空器、生產銷售假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致人死亡的案件。
02
命案釀成的嚴重后果有哪些?
心理成本
命案犯罪行為人往往精神恍惚、無法入睡,不敢與他人進行正常接觸,無法原諒自己,后悔自己的所作所為,惶惶而不可終日。
家庭成本
命案犯罪行為人犯下彌天大罪,讓家人、親戚、朋友為其擔驚受怕,名譽受損。其家人在生活、工作中也容易遭受歧視,甚至其子女和配偶等欲從事某些職業還會依法受到限制,通過不了政審。
人生成本
命案犯罪行為人情節輕微則服刑,剝奪政治權利,失去人生自由,做不到想做的事,見不到想見的人,一生將毀于一旦。或者處死刑,剝奪生命權,將被處以極刑結束生命。
03
命案防控須知
1.酒中之性,杯后冷靜;一時之威,一生之悲。大多偶發性犯罪,當事人事先并沒有傷害他人的主觀動機,特別在一些活動中,一些偶發突發的小事,尤其在酗酒之后,情緒激動,失去冷靜,當事人一方一時之氣,最終釀成嚴重后果。
2.珍惜現有婚姻家庭。已婚人士要珍惜自己的另一半,經營好已有的小家庭,不要嘗試婚外情。有研究表明,43%的兇殺案都是由婚外情引起。
3.放愛于生路,家和萬事興。談男女朋友、夫妻感情糾紛,本應當理性解決,但一些人面對糾紛,不思考妥善化解,因愛生恨,反轉化為情感暴力,甚至引發故意傷害、殺人等刑事犯罪。
4.學會“冷處理”一切問題。“沖動是魔鬼”,任何時候都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在與他人產生糾紛時,應聽取德高望重的人員建議或請社會矛盾調解中心參與調處,不能出現極端行為。
5.聚眾斗毆要不得。遠離暴力,不能三五成群、拉幫結派形成小團體而后四處逞強顯能、欺負弱小,做到謹慎交友。
6.小不忍則亂大謀,氣不服易生血災。人與人相處,產生矛盾是正常的,處理得好,其實都是些小事,但處理不好,點滴小事也可能引發一場血案。
7.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單純、干凈的朋友圈,不與三觀不正之人往來,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參與黃賭毒等違法行為。
8.個人錢財不外露。在公眾場合不輕易說出自己家的財產情況,在外面不輕易漏出錢包及包里的現金。
9.個人信息不外泄。不輕易泄露自己的手機號、家庭電話、家庭地址、車牌號、辦公室電話等個人信息。
10.不輕易帶陌生人到家中。家是每個人的安全港灣,在任何情況下,不要輕易帶陌生人到這個“私人領地”,謹防別有用心之人。
11.錢債之爭解于法,無需以死命相搏。得不到應有的勞動報酬,拿不到應還的債務,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絕不能因一時不忿,走上極端的道路。
04
矛盾糾紛化解7個方法
為了找到這把開鎖的鑰匙,調解人員必須深入的調查研究,找到矛盾糾紛的癥結所在,摸準當事人的“脈搏”,然后根據雙方當事人的性格脾氣、爭議焦點等選擇最終調解方法。下面介紹實踐中總結出的七大調解方法:
1.面對面與背靠背相結合調解法
有的矛盾糾紛爭議的不是重大的利益,而是為了爭面子、賭氣,對于此類糾紛,調解人員就可以先用“背靠背”調解法。調解人員分別做當事人的工作,待雙方當事人的情緒穩定,意見接近時,再把當事人叫到一起“面對面”地做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相互謙讓、心平氣和地進行協商,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從而避免情緒對立和吵鬧等矛盾激化的情況發生,提高調解的成功率。
2.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結合調解法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人員可以針對不同情況,適時對當事人進行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弘揚社會主義道德觀念。通過法情并用,引導當事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規范,發揮法律與道德的雙重作用,喚醒當事人的良知,引導當事人化解矛盾。
3.借用外力調解法
調解人員還可以通過調查摸底,請出當事人佩服、對其有影響力的人來做當事人雙方的工作,緩和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引導他們達成調解協議。
一是鄰里調解。在社會生活中,人們都是聚群而居的,相鄰關系密切而又重要,一家有事,四鄰相助,所謂“遠親不如近鄰”。因此,遇到矛盾糾紛時,可有選擇性地請鄰里人員幫助進行調解,規勸雙方當事人以團結為重,做出諒解與讓步。因為是鄰居,平時又都很了解,這種調解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友情調解。友情調解是指當事人發生糾紛時,調解人員可根據情況請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好友予以勸導、疏通及說服教育,使爭議的雙方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三是聯合調解。民間糾紛的情況復雜、牽扯人多、涉及面廣,僅靠一個部門調解往往力不從心,效果不佳,在這種情況下,應邀請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場分頭做工作,能夠收到很好的效果。
4.褒揚激勵調解法
民間糾紛調處方法很重要,說話要講究方式,語言要講究藝術,既不能單刀直入,更不能五馬長槍,要深入淺出,和風細雨。在實際調處中,對當事人的優點和長處及時表揚鼓勵,就是一種有效的方法。通過表揚鼓勵,尋找共同語言,縮短當事人之間的距離,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激活他們的自信心和正面的興奮情緒,堵住可能反復的退路,從而使調解成功率得到提高。
5.排憂解難調解法
有些矛盾糾紛發生是因為當事人在生產生活中確實存在一定實際困難,對于這類糾紛,調解人員要通過深入細致調查,找出癥結所在,切實幫助其解決困難。困難解決了,矛盾糾紛也就化解了。
6.迂回遷讓調解法
在矛盾糾紛調解中,調解人員要針對當事人的個性特點,因人因事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化解。對那些說話尖刻、刺耳難聽的當事人,調解員不能感情用事、以怒制怒,說絕話、講狠話,而是讓他們把心里話講出來,把心里的積怨發出來,然后以靜制動、以柔克剛,從而達到調解效果。
7.真情打動調解法
矛盾雙方往往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爭執,事情本來并不大,為爭一口氣,互不相讓,僵持不下。還有些矛盾雙方當事人都想得到解決,但卻難以啟齒。對這類型糾紛,調解人員要以情感人,主動和解、對話調解、互諒調解。實踐證明,這是調解家庭、夫妻矛盾的最好方法。
05
法律鏈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來源:六盤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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