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下,多高的退休金都不夠賠的!”
5月30號甘井子區一處露天停車場突發大火,20輛還沒交付的全新新能源車直接燒成了廢鐵架子。
一開始全網都在爭論是不是新能源車電池自燃,還有人猜是有人故意報復搞破壞,結果5月31號官方通報一出,所有人都懵了。
放火的是個74歲的本地大爺,起因說出來離譜到沒人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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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天下午,大連甘井子區附近的居民最先發現異常,停車場方向冒起了濃黑的煙柱,幾公里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緊接著就傳來一陣接一陣的爆燃聲,連停在幾百米外的私家車都能感覺到震動。
有人第一時間撥打了火警電話,消防人員十幾分鐘就趕到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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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整個停車場已經被火海吞沒,火苗竄得比車頂還高,周邊的行道樹都被高溫烤得焦黑,樹皮都裂了。
消防人員花了整整半個小時才把明火完全撲滅,等濃煙散了之后,在場的人都看傻了:停車場里整整齊齊停著的20輛新能源車,沒有一輛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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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車都是車企停放在這里的待交付新車,大部分是統一型號,還沒上牌也沒交到車主手里。
有的車整個外殼完全燒化,只剩扭曲的金屬車架,輪胎、內飾、座椅全燒成了灰燼,車窗玻璃全部炸碎,連車標都燒得認不出來,完全沒有修復的可能。
萬幸的是,火災發生的時候停車場沒有值守人員,周邊路過的居民也沒有被波及,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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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剛傳到網上的時候,網友吵翻了天。
絕大多數人第一反應是新能源車電池出了問題,畢竟之前也有過新能源車自燃的案例,這么多車集中停放,一輛燒起來就會牽連全部。
還有人猜測是停車場的線路老化短路引發火災,更有甚者覺得是有人跟車企有矛盾,故意過來放火燒車泄憤。
各種說法傳得越來越玄,所有人都在等官方的最終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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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號上午,大連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甘井子公安分局開了正式的新聞通氣會,直接公布了完整的調查結果,真相一出,全網都炸了。
這場損失慘重的大火,既不是車輛質量問題,也不是有人故意報復,起因就是一個74歲老人隨手點的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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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老人姓王,就住在事發停車場附近的小區,平時每天都要出門散步健身。
事發當天他走到停車場旁邊的人行道,看到路面和臺階上堆積了厚厚一層楊絮,踩上去軟乎乎的,他覺得這些楊絮擋路,影響自己走路鍛煉,就想著直接燒掉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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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打火機,蹲下來點燃了路邊堆得最厚的那片楊絮。
他當時只想著燒完這堆楊絮路就干凈了,完全沒注意當天的天氣。
當天大連刮的是3到4級的風,而楊絮的燃點極低,比普通的紙還容易燒,一點火星就能瞬間引燃,風一吹就會帶著火苗到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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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苗剛碰到楊絮,瞬間就燒了起來,風一吹,帶著火的楊絮飄得到處都是,幾秒鐘就蔓延了十幾米。
老人根本來不及反應,火勢就失控了,帶著火的楊絮飄到了停車場最邊上的一輛車上,很快就引燃了車的塑料保險杠和輪胎。
新能源車的動力電池遇到高溫很快就發生了爆燃,一輛接一輛地燒了起來,不到十分鐘,整個停車場的車都被引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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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沒想到,燒了20輛新車的大火,起因居然是大爺嫌楊絮擋路。
不少人說,平時在小區里也經常看到上了年紀的人,隨手點路邊的落葉、楊絮,總覺得這點火不會出事,從來沒想過會釀成這么大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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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名74歲的王姓老人,已經因為涉嫌失火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很多人問,老人已經74歲了,是不是就不用擔責了?
答案很明確,法律面前沒有年齡例外,只要是成年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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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就已經達到失火罪的立案標準。
這起事故里,20輛全新的新能源車,就算按每臺10萬元的保守價格計算,總損失也超過了200萬,遠遠超過了立案標準,老人必須承擔對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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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刑事責任,老人還要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
這200萬的車輛損失,全部都要由老人來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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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也給所有人提了醒,千萬別抱有僥幸心理。
春夏之交的楊絮、柳絮都是極度易燃的危險品,一點火星遇風就會快速蔓延,不管是楊絮、落葉還是路邊雜草,都絕對不能隨手點燃。
年紀大從來不是違法的擋箭牌,不管多大歲數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平平安安比啥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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