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發布2026年關于招聘科研助理崗位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具體部署,根據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區〔2022〕185 號),《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 <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 的通知》( 吉發〔2024〕7 號)和《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吉林省高校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就做好2026年長春理工大學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面向2026屆畢業生招聘科研助理崗位310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長春理工大學面向2026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承擔相應崗位工作必需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具體條件由設崗單位根據工作要求自行制定。
(二)聘用對象2026應屆畢業生中未就業群體,重點面向就業困難和不就業擬升學群體。
三、報名方式與要求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用人單位統一受理,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意向人員均可通過(附件-1)中各崗位報名郵箱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6年6月5日至6月7日,考生可隨時通過指定方式報名,公告過期失效。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要求填寫《長春理工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所報崗位對應報名郵箱。報名郵件及文件名稱格式為:“長春理工大學科研助理-崗位名稱-姓名”,如:長春理工大學科研助理-科研助理-張三。
四、招聘
本次招聘由用人單位組建招聘小組進行面試考核。報名截止后,用人單位資格審查,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政治素質、業務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確定擬聘人選,面試時間定于6月7日至9日,具體時間由學院通知。學院于6月10日下班前將最終名單報送至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由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匯總全部聘用人選后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期及聘用形式
聘期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原則上最長不超過一年(含一年),期滿不再續聘。對擬聘用人員,由學校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發放工資(崗位薪酬不低于長春市最低工資標準)、辦理雇主責任險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受聘期間,檔案、戶口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存放在學校,由檔案館、安全保衛處負責管理。
對于主動提出解聘或不能勝任崗位的學生,經用工單位和學生本人協商一致后,由學校按相關程序協調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與學生解除勞務關系。學校有最終解釋權。
六、相關說明
報名人員所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長春理工大學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下載:
1.長春理工大學面向2026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2.長春理工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來源:中國吉林網綜合自長春理工大學就業信息網
編輯:熊一黎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統籌: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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