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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祺能11號新能源加電站,緊鄰崗南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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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居民提供的加電站設計圖。 受訪者供圖
廣州城市更新持續推進,儲備土地臨時利用被視為盤活閑置資源的重要路徑。然而,黃埔區一個加電站在建項目,卻引發強烈爭議。
今年3月,黃埔區茅崗環村大街路口,五礦招商鷺樾臺小區200余戶業主聯名投訴,指稱正在施工的祺能11號新能源加電站涉嫌違規建設。居民質疑的核心有三:加電站與幼兒園僅一墻之隔,園內幼兒安全能否保障?項目建在政府儲備用地上,是否屬于被禁止的“經營性商業設施”?用地審批程序是否合規?
圍繞這些疑問,南都記者展開調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回應稱,充電設施屬于停車場配套附屬設施,并非獨立的經營性商業設施;站內原有便利店業態已取消,在建配套為免費便民設施。
疑問1
安全保障
加電站緊鄰幼兒園 距離合規就能保障安全?
茅崗環村大街是連接兩條交通主干道的城市支路,全長約1公里。路的西端,鷺樾臺小區居民余女士注意到,2025年12月,家門口一片原本長著綠地和樹木的儲備地塊被清除,施工隊進場作業。“一開始不知道在建什么,問了工地工人才知道是建加電站。”
讓居民更感不安的是,施工初期,工地曾向相鄰的崗南幼兒園臨時接電,工人向園方稱是“建公園”。園方教師對此說法予以證實,“后來老師們看到充電樁設備被拉進場,才知道是建加電站。”因擔憂學生安全,園方已將情況上報區教育局。
地塊為政府儲備用地
這塊地是如何被開發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介紹,該地塊為市土地開發中心的政府儲備用地,面積約4407平方米。廣汽集團旗下廣州智誠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智誠實業”)申請臨時利用其中約2400平方米,用于建設公共停車和共享充電項目。剩余約2007平方米為進出附近小區的臨時通道(硬化廣場式)。
審批流程顯示:2025年8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批復同意臨時利用;9月,市土發中心與智誠實業簽訂土地使用合同;11月,項目經黃埔區工信局完成預登記備案;12月,項目啟動建設。
但周邊居民對這一系列審批程序并不知情。2025年12月中旬起,鷺樾臺小區居民開始向屬地魚珠街道投訴。矛盾持續升級,至今年3月,200余戶居民聯名,通過12345熱線進一步反映問題。
項目場地與幼兒園隔著一道圍墻
居民最直接的擔憂,集中在安全問題上。
崗南幼兒園緊鄰鷺樾臺小區西側,園區南側呈反“L”字形,而祺能11號工地就嵌在“L”形開口處,與幼兒園僅一墻之隔。該園辦園規模9個班,師生超300人。南都記者4月初走訪看到,項目場地與幼兒園隔著一道圍墻,從園區二樓以上教室可看到加電站內部。
智誠實業向居民提供的加電站設計平面圖顯示,靠近幼兒園建筑一側未設充電位,充電位與停車場邊界的最短設計距離為16.5米。南都記者5月底曾進入工地實探,站內已安裝18座充電樁。經測量發現,與停車場圍墻最近的充電樁,間隔剛好15米出頭。
根據《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標準》(GB/T 50966-2024),充電站按充電位數量(N)可分為四級,室外充電站一級站(N>400樁)、二級站(250
祺能11號擬建36個快充車位,屬四級站。室外四級加電站與站外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米。幼兒園作為人員密集場所,屬于“重要公共建筑物”。也就是說,目前充電位與邊界距離剛符合最低要求。
但問題在于,該標準是國家推薦性標準,并非強制性標準;更關鍵的是,標準沒有針對幼兒園、學校、醫院等特殊敏感場所規定專門的安全距離數值。廣東省和廣州市的地方標準同樣未填補這一空白。一位家長說出了不少人的想法:“幼兒園一側未設充電位不是理由,整個加電站就是一個火險源,危險不會因為‘沒裝充電樁’就繞過幼兒園。”
據了解,居民曾請求企業及屬地有關部門,對項目開展消防與幼兒安全專項評估并公示結果,但未得到有效回應,加劇了不安。
智誠實業在3月12日給居民的告知書中稱,已制定專項管控方案,運營期采用低噪設備、設置獨立防護區,按規配備消防設施并制定應急預案;此后又通過一份未加蓋公章的文件稱,項目經廣東華晟安全職業評價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評估,“選址、總平面布置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其安全風險可接受”。但評估具體內容未向居民公布。
疑問2
審批流程
街道答復與現狀不符 居民質疑審批合規性
安全焦慮之上,居民進一步質疑項目的用地性質和審批程序。這一追問源于一份政府答復。3月5日,魚珠街道辦給居民出具的答復意見書援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免予辦理規劃、用地、建設許可手續”,表示因此登記材料對項目的用地性質不作要求,其用地合法性“企業應按照土地管理部門的要求執行”。
居民對此提出不同意見:該地塊原為政府儲備用地,并非“既有停車場”;改造為經營性快充站,涉及土地平整、設備安裝、管線敷設、消防設施建設等工程,已構成新建或改建項目,應按建設工程程序審批,而非以“臨時用地”規避監管。居民據此請求核實:項目是否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智誠實業在3月12日的告知書中強調,項目“已辦理合法手續,手續齊全”。但記者獲取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4月1日告知書顯示,經3月19日現場核查,祺能11號項目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正在建設建構筑物,已發函告知屬地街道依法處理。據了解,該違建為二層鋼結構建筑物,已于4月份拆除。
廣東省律師協會土地法律委員會副秘書長、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曉晴指出,《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對儲備用地臨時利用提出了禁止性規定,但沒有規定違反的法律后果,行政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處理。他舉例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未經批準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應退還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或由行政機關沒收建筑物,并可處以罰款。
疑問3
用地性質
“臨時利用”禁建經營性商業設施 收費加電站算不算
審批程序之外,用地性質是更深層的爭議焦點。
祺能11號地塊為政府儲備用地,其臨時利用適用《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穗府規〔2023〕1號)。該辦法明確規定,“臨時利用期間不得興建經營性商業設施和非臨時性使用設施”。這是一條沒有“原則上”等彈性修飾的禁止性規定。
那么,祺能11號算不算經營性商業設施?
我國對“商業設施”未有統一定義
我國對“商業設施”未有統一、通用的法定定義。從自然資源部對“商業用地”的界定可見,用地設施主要提供零售商業、批發市場及餐飲、旅館及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等服務業態。
從公開的相關采購公告可以看清項目設計內容:擬建68個停車位,包括36個快充車位和32個普通車位;配建約140平方米含商業、衛生間、休息室、儲藏、設備等功能的構筑物;擬于茅崗路側設1個出入口,配置廣告式道閘和智能收費管理系統;在總用電容量內下掛了一個70kW用電容量的專用商業子表,為擬設的休息區及非充電車位等區域供電。
商業功能建筑、收費管理系統、專用商業用電——這些設計要素均寫入工程文件。廣州市工信局2024年12月發文也已明確,以“共享充電樁”等名義運營的共享平臺上的充電設施,為消費者提供充電服務并收取電費及服務費用的,應視為“經營性”充電設施,需按要求進行項目登記。
林曉晴向南都記者分析,加電站是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具有“便民服務、公共配套”屬性;但由于收取充電服務費、停車費,甚至配套便利店等設施,客觀上又有收費盈利屬性。“是否屬于‘經營性商業設施’,確實容易存在較大爭議”。
回應:充電設施非獨立商業設施
針對這一質疑,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答復南都記者稱,工信部門對充電設施“經營性”的界定,主要服務于行業管理登記需要,并不等同于土地管理意義上的“經營性商業設施”。該局指出,根據《廣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社會車輛停放”是允許的臨時利用用途,停車場本身并非“經營性商業設施”。加之《廣州市停車場條例(2018)》明確,公共停車場應按有關規定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充電設施作為停車場的配套附屬設施,是為停車場功能服務的延伸,而非獨立的商業設施。”
也就是說,按照該局的解釋,加電站不算經營性商業設施,因而是合規建設。那么,設計方案里的收費管理系統、便利店等配套設施是否算經營性商業設施?或許能從已運營的“孿生”加電站——祺能2號加電站得到答案。兩個項目相距300多米,同屬智誠實業,同樣建在政府儲備用地上,同樣采用“臨時利用”模式,規模相當。
祺能2號被樹為“廣州首個儲備用地臨時利用標桿項目”,2025年7月建成運營。站內建有無人化收費系統,還有包含衛生間、熱水間、休息室、24小時便利店等便民設施的兩層式服務區。
對此,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表示,這兩個項目性質一致、監管要求相同。祺能11號在建臨建為同樣的便民用途。其中,停車和共享充電屬于公共服務和便民設施,收取合理充電服務費和停車費是維護運營的必要手段,也是市場通行做法。祺能2號的臨時使用費已全額上交財政。
對于便利店業態,該局稱祺能2號的便利店已在今年4月取消。至于為何取消,該局未進一步說明。南都記者5月底回訪時,2號站入口仍掛著“24小時便利店”指示牌,但服務區的便利店改造成一家汽車服務公司的辦公室,工作人員稱,該辦公點從5月開始入駐營業,“原來的便利店不會再有了”。休息區擺放著一臺智能便利柜,供消費者掃碼自助購買零食飲料。
南都記者多次聯系智誠實業主要負責人,均未獲得回應。項目登記備案方黃埔區工信局、征詢同意方魚珠街道辦亦未正面接受采訪。
都市評
城市更新要細到“邊角料”更要細到百姓心里
廣州黃埔區茅崗路口,一個在建加電站,牽出200余戶居民的聯名投訴。居民質疑的,不僅是加電站與幼兒園一墻之隔的安全隱患,更是從批復到開工,自己竟毫不知情。
儲備土地臨時利用,盤活閑置資源、服務民生,初衷沒有問題。但在“好初衷”和“好結果”之間,有時隔著一堵墻。這堵墻,是工地與幼兒園之間那道讓家長日夜懸心的鐵皮圍擋,能否擋住安全隱患?更是決策信息與居民知情權之間的無形屏障——直到施工隊進場、充電樁運抵,居民問了工人才知道在建什么。
更令人不安的是,企業宣稱“手續齊全”,有關部門隨后認定存在違建;居民請求公示安全評估結果,卻只得到簡要答復。
審批鏈條上每一環都認為自己“合規”——規劃部門批了臨時利用,工信部門完成了備案,街道也同意了。唯獨沒有一環把“告知周邊居民”作為必經程序。若非居民堅持申訴、促使有關部門現場核查,違建建筑是否會拆除還是未知數。這樣的審批閉環,又如何讓居民信任?
南都記者深入調查還發現,儲備用地臨時利用禁止建設經營性商業設施,但作為“標桿”的祺能2號加電站,卻違規運營24小時便利店。縱觀這場爭議,表面上是用地審批合規性的程序之問,深層卻是城市更新進程中“好心怎么辦成好事”的實踐命題。
城市更新的精細化不僅體現在把一塊零碎的邊角地變成加電站的創意上,更體現在能否預判圍墻那邊——300多名幼兒的活動場地、居民早晚通勤的擁堵路口——會受到怎樣的影響。把公示征詢、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做得再實一些,不是給審批“添麻煩”,而是讓政策善意平安抵達。
人民城市為人民。符合技術標準只是底線,符合民之所向才是衡量公共決策成功的真正標尺。當技術論證與民意檢驗并行不悖,城市更新結出的果實,才能甜到居民心坎。
南都廣州新聞部出品
統籌:馮蕓清
采寫:南都記者 莫郅驊
攝影:南都記者 黃曉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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