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山西省長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了介紹。
構建保護體系
萬里長城十三關,山西獨占五關,內外長城縱橫交織,構成了全國獨一無二的地理格局與文化風貌。為守護好長城這一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條例》強化了政府主體責任、文物部門監管責任、其他部門相關職責以及基層屬地責任,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保護體系。
針對長城作為線性文化遺產跨行政區域的特征,我省將專門設立“省際協同保護+省內聯席會議”雙重機制,一方面加強與毗鄰省區的協商合作,另一方面落實省內市縣邊界長城點段的分段管理責任,確保巡查、看護、管理全覆蓋,有效破解交界地帶管護真空、責任不清問題。
同時,我省將全面落實地方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文物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管理使用單位的直接責任,著力推動長城保護納入發展規劃和財政預算,確保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筑牢保護網絡
在保護方面,《條例》將筑牢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保護網絡。在保護力量上,將長城保護員制度固定下來,規定為其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參照公益性崗位或者結合當地實際給予補助;在保護措施上,強化科技賦能,規定建設全省長城資源數字化平臺,利用遙感衛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對長城本體、環境、管理、安全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在保護規范上,特別加強對國家級長城重要點段的保護,規定做好保護規劃編制、保護修繕、開放展示、巡查監測以及文物安全等工作。
在監管處罰方面,《條例》規定對危害長城安全、破壞長城歷史風貌的建筑物、構筑物及時調查處理,必要時依法予以拆除、遷移,并加大了對在保護范圍內擅自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處罰力度。
講好長城故事
長城具有豐富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保護長城就是要更好傳承長城文化、弘揚長城精神。《條例》堅持保護與利用相融合的發展路徑,活化利用長城資源。
《條例》明確,長城研究利用應當以保護為前提,同時規定推進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山西段)建設,挖掘闡釋長城價值,解讀長城歷史,講好長城故事,實現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傳承。
我省還將依托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山西段建設,把保存狀況好、具備開放條件的長城點段優先展示出來。同時,積極整合長城周邊文化資源,把沿線的古堡、村落、古建筑“串珠成鏈”,打造一批令人向往的長城主題游徑,讓游人不僅能“遠觀”,更能“近游”。
《條例》將于今年7月5日起施行。
(李俊華)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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