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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的武器:農民反抗的日常形式》是美國政治學家和人類學家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 Scott)基于20世紀70年代末在馬來西亞吉打州“塞達卡”村長達數年的田野調查撰寫的著作,首版英文名《Weapons of the Weak》于1985年問世。作者曾任耶魯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深耕農民政治與底層研究數十年,書中融合人類學民族志方法與政治經濟學視角,記錄了一個稻米村莊在“綠色革命”沖擊下的社會裂變與底層回應。
全書以村莊日常生活的細膩敘事為主線,剖析了貧富分化加劇時,弱勢農民為何沒有發起公開暴動,而是轉而采取一系列“日常反抗形式”——包括偷懶、裝糊涂、暗中破壞、偷竊、誹謗、散布謠言乃至表面恭順背后的冷嘲熱諷。通過對比正式政治與日常政治,著重揭示底層群體在不具備公開對抗條件時,如何利用低成本、低風險的“弱者的武器”維護自身尊嚴與利益。書中案例多源自對村民對話、儀式、勞動場景的深度觀察,涉及土地分配、雇工關系、宗教習俗等主題,部分結論因對“霸權理論”的顛覆性質疑而引發學界持久論辯。該著作開創了“日常反抗”這一研究范式,被譯成十余種語言,成為當代政治學、社會學與人類學跨學科對話的里程碑式文本。
第三章 反抗的景觀
中層背景:吉打州和穆達地區的灌溉系統
以穆達河為名的穆達地區,至少從14世紀開始,就一直是整個半島主要的大米出產地。水稻種植主要集中在吉打州和大約500平方英里的吉打/玻璃市(Kedah/Perlis)沖積平原,這塊平原擁有大片肥沃而厚實的濕地黏土。在難得的晴朗的日子里,從坐落在南端4000英尺高的日來山山頂(吉打州的最高峰)眺望,我們可以看到西起馬六甲海峽、東至中央山脈連綿起伏的山麓的連續40里長的稻田。在這一望無際的稻田中間,只是夾雜著反映了該地區村莊典型的線狀分布的林蔭路,以及更為少見的像州府亞羅士達這樣的大城市。在水稻種植季的不同階段,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的景象:在雨季時節,我們會看到一望無際的稻田,猶如同馬六甲海峽連成一片的巨大的淺水湖面;在水稻成長的季節,我們會看到變化多端的綠色海洋;在水稻成熟的季節,我們會看到無邊無際的金色的稻穗;在水稻收割之后的時節,我們會看到漫天遍野的褐土和林立的稻茬。
穆達平原的政治和社會歷史至少在兩方面顯示了現存的階級關系。我們首先必須記住,我們考察的這個社會直到本世紀都是由大量的拓荒者(入侵者)和移民組成的社會——邊疆社會。雖然水稻種植開始于14世紀,但是,穆達平原的大部分土地都是最近才開墾出來的。暹羅人1821年的入侵徹底破壞了那里延續下來的定居,使穆達平原的人口銳減到大約5萬人,或者說是入侵前一半的水平。吉打州的人口直到本世紀初才恢復到原來的水平。當時正處于一個相對和平的時期,新的排水灌溉系統建設項目的引入和推廣吸引了大量移民的涌入。恰恰是在這段時間(大約1880—1910年),穆達平原上的許多村莊,包括塞達卡村,開始有居民定居下來,而且,在當時,稻田事實上是一種可以買賣的商品。最初,蘇丹把殖民地的土地所有權和運河的開掘權授予了貴族階級,但是這些人很快就被一個非貴族的、資本主義的、商業的土地擁有群體取而代之。這種邊疆歷史的重要性在于:吉打州農村地區的階級關系只是一個簡單的富人和窮人、大農戶和小農戶的關系,而沒有加入傳統封建社會內部的地主和農奴、貴族和平民關系的因素,而這些因素曾廣泛而長久地存在于東南亞的其他地區,而且與王室宮廷政治有牽連。
穆達地區歷史的第二個顯著特征是,國家通常不是剝削農民的一個有效的機器。實際上,這也是馬來西亞歷史的一個特征。正如古利克在他對前殖民主義時代國家歷史研究所總結的那樣,“逃離”(遷徙)是農民對抗壓迫最經常的一種選擇。由于馬來西亞是一個邊緣的(處于邊疆的)、流動的社會,同時,由于王室的強制性權力有限,這是一種雖充滿艱辛但卻成功的策略。例如,1864年,王室試圖強行調動役來修筑一條貫穿整個半島的公路,這項工程引發了大量的農民向南部地區遷移。再如,蘇丹的首相(Menteri Besar)想修建一條從首府亞羅士達開始的萬邁薩曼運河(Wan Mat Saman Canal),然而,當這條運河在1885年動工后,大部分工程都是靠雇用中國勞工完工的。直到本世紀末,對外貿易額的增長和華裔人口的增加,為政府提供了另一種稅收來源,從而使得政府沒有太大的必要來壓榨馬來農民。事實上,此時吉打州的稅收主要通過企業家來征收:政府通過拍賣的方式把收稅的權力轉讓給他們,這些人由于具有專營權和特許種植權,因而他們竭力通過征收比租金更高的稅收來獲取利潤。這樣一來,種植鴉片和從事投機活動的農場很容易成為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這種稅收是水稻生產和農產品出口稅的3倍以上。因此,恰恰是貧窮的華人而不是馬來農民,受到了殖民主義的財政政策的沖擊。甚至在國家獨立之后,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國家的收入,至少在財政收入方面,很少來自馬來農民。在馬來西亞,尤其是在大多數農業生產區,國家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國家和農民之間很普遍、很殘酷的斗爭:國家向農民征收重稅,而農民為維持基本生存抵制繳稅。甚至到今天,馬來西亞整個國家的稅收仍然倚重于進出口稅收、政府特許產品生產稅、借貸收入和商業稅收,而非直接來源于稻米生產者的農業稅。毫不夸張地說,現代馬來西亞政府僅僅在食物供給和政治穩定方面依靠稻米種植者,但政府并不指望著他們提供必要的財政資金,因而,農民上繳的農業稅幾乎不會影響他們的收入。農民們對政府充滿敵意、猜疑、抱怨的情況很少出現,因為馬來西亞農民很少有過東南亞其他地區農民那樣承受沉重稅賦的歷史。
到1970年,穆達地區的農村人口已經超過50萬人,他們基本上是專門種植水稻的馬來人。比重很小的城市人口(112000)分散在19個城鎮中,在這些地方,華人和馬來人的數量大體相當。即使在推行雙耕之前,吉打州的政治家們也喜歡稱他們的州是馬來西亞的“糧倉”,因為吉打州擁有全國最大的水稻種植面積,而且也一直是國內市場最主要的稻米供應地。吉打州水稻種植業之所有擁有重要的商業地位,是因為在歷史上吉打州地區的水稻產量一直很高,而且吉打州的水稻耕地面積相對較大,這兩方面優勢結合起來,吉打州的農民在維持生活必需之余仍有大量的剩余糧食可以出售。雖然農業收入相對而言要低于其他產業,但是在歷史上這里農民的收入水平要遠遠高于全國農民收入的平均水平。沿用先前的評論說,如果你必須在馬來西亞的某個地方做個農民的話,吉打平原應該是首選之地。
穆達地區相對較為優越的生態和社會條件表明,這個地區并非是我們考察嚴重的階級沖突的理想場所。在這里你能看到貧困,但不存在巨大的痛苦;你能看到不平等,但沒有明顯的兩極分化;你能看到租金和稅收負擔,但沒有殘酷的壓榨。在最近幾百年中,吉打州一直都存在著農民的遷移和逃離、土地掠奪、對邊疆地區的襲擾,而且最近還發生了抗議和政治反抗,但是,這里并沒有東南亞其他地方都曾出現過的農民起義。選擇這樣一個地方作為研究階級沖突的對象,其優勢恰恰在于它是一個難得的案例。假設有這樣一個地區,絕大多數農村人口都比十年前生活得好,如果我們在這里看到了大量的階級對抗行為,那么,我們就可以合情合理地推測,在東南亞其他以水稻種植為主的農業地區,也會存在大量的階級對抗。
雖然擁有肥沃的土地、宜人的氣候、相對的繁榮,但吉打平原經濟和社會結構的其他層面仍令人憂慮。如果這片土地只適合種植水稻,那么,它就不適合種植其他農作物,而且,這個地區隨后將逐漸形成十分脆弱的單作模式。如果農場的平均面積保持穩定(4英畝或5.6里郎),那么,這個地區多數農民就只能在小塊土地上分散耕作,這使得他們遠遠生活在貧困線之下,并且迫使他們在農閑季節涌向大城市和大農場尋找就業機會。如果水稻的產量高于平均水平的話,土地租金也會相應地占到收入的35%,這也意味著很多農民辛苦勞作一年的收入只夠維持基本生計。如果說近一半以上的農戶都曾經擁有稻田,那么,他們的數量在過去60年的時間里在逐步減少,因為連續不斷的債務和農業歉收使許多人失去了手中的土地。
穆達地區稻田灌溉項目始于1966年,完全推廣是在1973年。此項目的目標在于解決上述問題中的一部分。總體而言,這個項目不僅包括兩條大壩、主體工程、主運河和分支運河,還包括配套的基礎設施,以便有可能種植26萬英畝左右的雙耕稻田。猶如其他地方,穆達地區的“綠色革命"和其他措施一并推行,這些措施包括新的生長快、產量高的水稻品種的引入、復合化肥的使用、新技術和機械化、簡單便利的貸款,以及新的加工和銷售渠道。幾乎所有相關的官方負責人——世界銀行、馬來西亞政府和負責該項目的官員——都相信,截至1974年,該項目取得了成功。在灌溉項目的推廣地區,92%的區域都種植了雙季稻,新的水稻品種被普遍接受,而且,新的生產動力已經使水稻產量達到了自給的水平。世界銀行作為項目的主要資助者,其激情洋溢的成績報告被廣泛引用:
"這個項目的推廣使得農場的平均收入幾乎翻了一番。對農場主和農民都是如此.....水稻產量從1965年的26.8萬噸增加到1974年的67.8萬噸,而且有望在1980年達到71.8萬噸.....項目的推廣也增加了大量的就業崗位,這樣,無地的農民和其他失業群體將從中受益.....目前經濟增長率達到了18%,遠遠超出了當時預期的10%。"
從1974年的情況來看,這個項目近乎絕對成功。大量的重要研究都從生產、技術、就業和收入的角度記錄下了這種成功。從1980年的情況來看,項目的評估,尤其是根據就業和收入而進行的項目評估,并不十分準確。當然,毫無疑問,如果沒有這個項目的話,馬來農民在絕對收入和相對收入上都要比現在差很多。
穆達地區的“綠色革命”直接或間接地引發了土地租賃、就業、收入和制度等方面的主要變化。既然這些變化能夠而且已經被記錄下來,我們有必要確定這種變化的性質和程度。一旦變化的基本輪廓被描繪出來,我們就可以把它當做行動者在這個小舞臺上必須處理的原材料。
從1970年開始推廣雙耕之后,穆達地區發生了劇烈的變化。從視覺的角度看,這些變化對任何一個熟悉先前吉打州農村情況的人來說都是十分明顯的。相當一部分變化并不是由于雙耕的推廣,而是由于政府為馬來西亞農民提供基礎設施的協同性的政治努力,包括修建清真寺、祈禱室、診所、公路、學校和提供電力。其他方面的變化更直接地來自雙耕帶來的平均收入的增加。曾經蕭條的小城鎮現在出現了許多新的商店和密集的市場。曾經幾乎被廢棄的公路現在又開始充滿了卡車、公共汽車、小汽車和出租車,本田70摩托車更是像自行車那樣普遍。許多家庭的房子,曾經是棕櫚樹的屋頂和墻壁,現在都換成了波狀錫制的屋頂和木板墻壁。屋內也增添了大量的縫紉機、錄音機、電視、冰箱和煤油爐等日常生活用品。
穆達地區發生的這些看得見的變化也許很驚人,但是,一系列并不是很引人注目的變化意義更大。事實上,這些變化可以稱之為“有益的缺失”,猶如先前經常發生、但現在很少見的悲慘的事件。比如,在推廣雙耕之前,這個地區1/3的農民不能滿足自家的糧食需要。如果他們沒有其他機會賺錢,并從市場上購買糧食的話,他們只能被迫靠木薯粉、玉米、木薯根等維持生命,這種窘況至少要延續到來年收獲糧食的時候。在一個災年之后——這個地區有過許多災年,如1919年、1921年、1925年、1929年、1930年、1946年、1947年、1949年、1959年和1964年——大部分農民同樣都面臨著饑荒,雙耕在這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即使是只擁有小塊土地(0.71英畝)的佃農,他們現在也能收獲足夠吃的糧食,盡管他們可能嚴重缺乏現金收入。如今,很少有農民一天不吃兩頓米飯了。水利灌溉和化肥的使用,不僅僅提高了水稻的產量,而且使每季的收成有了保障。當然,這種新的農業生產機制也很脆弱,比如,在1978年,由于缺水取消了灌溉季,這使得穆達地區的農民痛苦地想到了昔日的情況。盡管如此,缺糧食鬧饑荒的情況,即使對那些最貧窮的農民,也已經很少發生了。
從已有的數據來看,由營養不良及其必然帶來的人類(尤其是兒童)死亡,盡管還沒有完全根除,但已經大為減少。與營養不良相關的各種疾病以及因為營養不良導致的嬰兒和幼童的死亡率也下降了,這種下降與雙耕的引入緊密相聯。在1970—1976年間,穆達地區的嬰兒死亡率幾乎下降了一半,而此前,嬰兒的死亡率要遠高于整個國家和吉打州嬰兒死亡率的平均水平。對穆達平原的“進步”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在1970年,貧血和營養不良是第七位導致人類死亡的疾病,而到1976年,它已經降到了前十位之外,然而,交通事故已經從第六位上升到了第二位。
另一個“有益的缺失"是農閑季農民外出的減少,而這種減少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雙耕的推廣。在1970年以前,短期和長期的外出是這個地區經濟發展的顯著特征。這在下面的事實中也有所反映:穆達地區人口增長率是自然增長率的一半,而農民外出率似乎是水稻主產地區中最高的。此外,在農閑季,小農和佃農家庭必須有一個成年人外出打工賺錢補貼家用,至少也是短暫的外出。雙耕在穆達地區的推廣暫時減緩了這一趨勢,出現了所謂“再農民化"的過程。許多農民第一次很悠閑地一整年都呆在家里。在單耕時不能維持生存的小農戶現在看到了希望。這不僅僅是因為同一塊土地可以收獲兩次,而且因為農民有兩季獲取(田間)勞動工資的機會。由于1969年泰國勞工進入受到限制,以及煙草種植在貧困的、以勞務輸出為主的吉蘭丹州的盛行,就業競爭的壓力大大減小,勞動工資的收入也大大提高。然而,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這些只是暫時地緩解了競爭壓力。到1978年,聯合收割機取消了很多由于水利灌溉創造出來的工作崗位,穆達地區少地的農民再次被拋到了大街上。
如果農民在家中專門從事水稻種植的好處只是短暫的,那么,雙耕對土地占有的影響顯然是持久的。兩次收成、穩定的產量、相對穩定的水稻價格在多數情況下有助于打破農民負債的惡性循環。此前,收成不好意味著農民可能要喪失土地。從店主和當鋪老板那里得到的按季貸款仍然是穆達地區的農民維持生計的主要方式,但是這些貸款因為連年好收成已經被徹底還清了,而且只有極少數人會采用日后危及土地所有權的借記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農民階層相對穩定,而且也減緩了農村地區無產階級形成的進程。
已經出現的這些變化——基礎設施、消費品、大米供給、營養、就業和農戶的還債能力等——都是過去十年中穆達地區取得的進展。然而,也有其他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只能被視為模棱兩可的信息,因為對它們的評價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評價者所處的階級立場。這里僅僅是盡力去描述記錄下來的基本事實,而把社會的解釋留到第五章。為考察整個穆達地區的情況,求助于統計資料還是有益的。不過,一旦我們進入村莊層面(“前景”),這些數據就會變得有血有肉。
土地所有權
就任何一個農業場所而言,人們希望了解的首要事實是,主要生產資料——土地——的所有權是如何分配的。在穆達地區,土地的分配非常不均(基尼系數為0.538),盡管大部分土地并不是被極少數人所控制。而且,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在引入雙耕之后,稻田所有權的分配變得更加不均或更為集中。基本的情況見表3.1。一定要記住,表3.1的數據只包括擁有稻田的農民,因此,它排除了近14600名雇農和8000戶無地的農戶(占農業人口的37%)。即使如此,土地分配不均的程度仍然令人吃驚。擁有7—10英畝水稻田的農民只占人口的11%,他們卻擁有總土地面積的42%。恰恰是這些富裕的農民階層,連同一些大土地承租者,是穆達地區商業農場主階層的核心,他們出售的水稻占整個地區市場上水稻的3/4。另一方面,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61.8%)生活在貧困線之下。事實上,40%的農戶只擁有1.42英畝以下的土地,他們獲得的收入只是維持生存必需的一半。
表3.1 1975—1976年移達灌溉工程范圍內稻田面積的分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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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雙耕的推廣,稻田價格上漲了大約5倍,遠遠超過了消費品價格的增長和水稻收入的增長,這也意味著將來可能發生社會流動(農民外出)。1970年以前,這種情況出現得較少,一位勤勞節儉的佃農能買得起一小塊土地,從而改善他的處境。隨著土地價格的猛漲,佃農已經買不起土地了,只有那些有錢的地主才能通過買賣土地賺取更多的利益,并擴大他們擁有的土地。傳統的向上流動的渠道就這樣被完全堵死了。
農場規模
考察耕地的分布情況(無論是自己擁有土地還是租種地主土地的農民)是分析基本生產要素一個很好的研究思路。表3.2給出了雙耕推廣前后農場規模的比較數據。實際上,農場規模的不均,盡管不如土地所有權分配不均表現得那么顯著,但它依然十分明顯。幾乎占穆達地區一半以上的小農戶僅僅耕種了17%的稻田,但是,占總農戶14%的大農場主卻耕種了40%的稻田。處在這兩部分人中間的是一個為數眾多的、耕種中等農場的農戶。在過去十年,最引人注目的變化趨勢是小農場的數量不斷上升,但與此同時,農民擁有的土地面積卻沒有相應的增加,因此,平均每個小農場的面積降到了歷史的最低水平,只有1.4英畝。
表3.2穆達地區的農場規模分布,1966年與1975—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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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最根本的變革首先發生在耕種過程的社會安排中。穆達地區的土地占有和使用不僅復雜,而且也十分靈活。例如,我們經常會見到這樣的農民,他們耕作自家的部分土地,同時也會出租小塊土地,然后再租種另一小塊土地,有時為了賺點兒錢甚至也會為別人收割水稻。盡管如此,我們仍能發現存在著三種主要的土地使用類型:(1)自耕農(owner- operators),他們耕種自己擁有的土地;(2)佃農(pure tenants),他們全部租種別人的土地;(3)半自耕農(owner- tenants),他們既耕種自己的土地,又租種別人的土地。從1966年開始,土地使用模式最明顯的變化就是,佃農人數比重急劇下降(見表3.3)。有證據表明,這一趨勢甚至在雙耕之前就已經出現了,但是1970年以后,這種發展趨勢被大大地加速了。佃農在1955年是穆達地區土地使用類別的主要部分,到1976年,這部分農民已經在農民總數中降到了1/4以下,而且他們耕種的土地面積不到總面積的1/4。這些證據表明,我們正親眼目睹穆達地區的佃農階級快速消滅的過程。從農場規模到土地使用的數據,所有這些境況都是一個逐步兩極分化的過程——僅僅能夠維持自身生存的小農(大多是自耕農)的比重正在上升,佃農的數量全面下降,而大規模的商業化的農場在快速增長。這樣的結果同東南亞其他地區“綠色革命”導致的結果相似。
表3.3 1966年與1975—1976年穆達地區的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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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結構性變遷的解釋是復雜的,因為結構性變遷不僅在底層產生了一個為數眾多的、邊緣化的、普遍貧困的小農階層,還在上層產生了一個實力強大的、資本主義的農場主階層,同時還在二者之間產生了一個依然重要的中農階層。雙耕的引入、產量的提高和機械的使用使得繼續耕作對地主而言不僅是有利可圖的,而且還是可行的。這不僅有助于解釋為什么佃農會被取代,也有助于解釋為什么自耕農——不管是小的還是大的——會不斷增加。人口統計數據也能部分解釋其中的原因。雖然持續不斷地有農民外出打工,但是在1957年到1976年間,穆達地區的人口幾乎增加了30%。截至1980年的十年間,穆達地區的人口增長超過18%,達到了539000人。考慮到這一時期稻田面積是固定不變的,人口增長使得農場主逐漸開始收回出租的土地,并把這些以前由他們自己經營的土地分給眾多的子孫后代。這也有助于解釋小農為什么會激增,而佃農為什么會被解雇。
所有這些都使我們相信,在1976年以前已經被證明的這些趨勢,不僅仍會繼續存在,而且很可能加速。更重要的是,1976年以后,技術、生產成本和大米價格的變化為解雇小佃農提供了更深層的動力。聯合收割機不僅大大降低了監督成本,還加快了農閑季的收割速度。顯然,這有利于大農場的經營。考慮到穆達地區租金的“剛性”原則,1979年農閑季節以來免費化肥的使用和20世紀80年代后期水稻的農戶價格30%的增長,使得自耕比以前更有利可圖。最近的跡象也證實了這種觀點。
1966年之后,租佃形式出現了另外兩種引人注目的變化,而且,這兩種變化都傾向于在犧牲小佃農利益的情況下增進擁有資本的大租佃者尤其是半自耕農——的利益。首先是每季收租的時間和方式。1955年,穆達的佃農3/4以上都是在收獲之后交租,形式是交納固定數量的稻谷,或者是相應的現金。與稻谷數量無關的現金地租很少,只占所有租金繳納的12%。到1966年,現金地租已經變得和谷物地租一樣普遍了;在1975年,3/4以上的地租都是現金,這似乎徹底改變了20年前的交租方式。然而,谷物地租可以在每季收獲之后交納,因此,通常是可以依據每季水稻的實際產量做適當的調整;現金地租卻要在每季耕種之前交納,而且數目是固定不變的。在地主轉向現金地租時,佃農被迫一次性付清兩倍的租金,一份是為上季交租,另一份是為下一季的耕種交租。現在還沒有人研究這種變化的后果,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相當多貧窮的佃農因交不起租金而被有能力交租的農民取代了。除了子孫從父輩那里租種土地之外,穆達地區大多數的租佃現在已經變成完全食利性的租賃,在此,所有耕種土地的風險都由耕種者承擔,因為他們在這一季的耕種之前已經預付了固定的租金。
在土地租佃關系中,另一個更關鍵的變化是,土地租期越來越長。這種稱為pajak的長期租賃方式至少是2季,現實中一般要延長到10或12季。全部租金要一次性付清,而且這些交易都有書面的、經過公證的契約。長期地租這種方式存在已經很長時間了,而且通常是那些中等收入的農民為了某個目的——比如,重要的婚禮、蓋房子、去麥加朝圣或者償還一大筆債務等——而籌集資金的方式。因為這類家庭急需出租土地,他們土地的租金價格一般低于當時市場租金價格。而如今,長期地租的租金已經相當于或者高于市場價,而且,有錢的地主為了投資的目的通常采用這種方式來籌集資金。
對地主而言,長期租賃要優于抵押,因為在這種方式下,土地使用權可能出讓許多年,但是地主仍保留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對于小的佃農來說,后果則不堪設想,他們會因付不起地租而被排擠出土地租賃市場。這里僅僅列舉一個典型的長期租地契約的例子。在1979年,若要租6個季(3年)3里郎的土地,需一次性預付租金2700—4000馬元。然而,這個數目是穆達地區農民年平均收入的2一3倍,遠遠超出了當地大多數農民的支付能力。那些有錢的馬來地主和華裔商人越來越多地采用這種長期地租的形式,因為他們擁有資本和現代化機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而且他們借此來謀求更有利的投資機會。他們愿意付高額租金,而且傾向于租用大面積的稻田。由此,正在出現的是一個富有的、完全商業性的佃農階層,而他們進入土地租佃市場而取代資本缺乏的小佃農。
我們無法估計,在1976年之前,有多少小佃農在競爭中因缺乏資本而被排擠出了土地租賃市場。然而,很清楚的是,在1976年之后,大農場和長期租地模式都得到了快速發展。在那之后進行的村莊研究幾乎都注意到了這種發展趨勢,而且還就它給穆達地區貧窮農民可能造成的后果發出了警告。
機械化
在傳統條件下,種植水稻需要投入大量的勞動。大多數的勞動集中在水稻種植的四個階段:耕地、插秧、收割和脫粒。如果使用雇傭勞動力,他們大多出現在這四種勞作中,因為諸如除草和修堤這樣的其他勞動可以一點兒一點兒地做,而且一般是由家庭成員自己完成的。在穆達地區,少地的農民家庭通常要依賴這些勞動機會去獲得微薄的收入來維持生計。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引進大大減少了這樣的勞動機會,因為前者實現了耕地的機械化,而后者則實現了收割和脫粒的機械化。插秧是剩下的唯一沒有機械化的田間勞作,它可以為那些貧困的家庭提供一些就業機會——然而,這種勞作現在甚至也受到了威脅。
嚴格地講,使用拖拉機耕地,既不是由“綠色革命”引起的,也不是取代人力的新事物。1970年以前,穆達地區大多數的稻田都使用拖拉機耕地,但是在雙耕之后,犁地的速度變得至關重要。可以說,至少最初的時候,拖拉機推動了雙耕,從而使得每年插秧、收割和脫粒的工作量增加了一倍。由于拖拉機創造的雇傭機會遠遠多于它減少的機會,因此,拖拉機的使用在當時沒有引起太多的關注。
聯合收割機的使用卻不一樣。1975年,穆達地區所有的稻田都是由人工收割和脫粒的。到1980年的時候,巨大的西式收割機——其價值約20萬馬元,而且通常為商人辛迪加所擁有——收割了幾乎80%的稻田。如果說我們很難想象這種令人吃驚的科技飛躍(從鐮刀和打谷桶到叮當作響的擁有32個底座截盤的機器巨人)給農民帶來的影響,那么,計算出其對農村收入分配的影響并不太難。
就耕種2.8英畝以下土地的農戶(占到穆達地區家庭的46%)和雇傭勞動者(約占7%)而言,聯合收割機的引進對其收入的影響尤其明顯。前者的凈收入至少有1/4是來自收割水稻,而后者的收入通常是全部來源于此。如果我們計算收割(一般由女人來做)和脫粒(一般由男人來做)在全部的雇傭勞動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聯合收割機的使用頻度,我們就會發現,聯合收割機的引入減少了薪資勞動收入的44%。對于那些最貧困的小農階層來說,他們租種土地的純收入減少了15%;而對自耕農來說,他們的收入減少了11%。當然,就完全的雇傭勞動者而言,這樣的結果無疑是災難性的,而且很難想象,在新的環境下,他們作為一個階層如何繼續生存下去。因而,聯合收割機在穆達地區的應用意味著,貧窮的農民階層以前靠出賣勞動力賺取的工資收入減少了幾乎一半。盡管現存工作的工資水平提高了,但這無法彌補工作量的減少帶來的損失。
機械收割對工資收入的直接影響是巨大的,但是從長遠的角度看,其間接的后果將更具有危害性。機械化運作促進了大農場和長期地租的發展,但與此同時,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小塊土地租賃的機會。此外,它還取消了拾穗這樣的勞動,改變了當地的雇傭模式,減少了插秧勞動者的收入,改變了當地的社會關系。這些變化很少出現在地區的統計數據中,我們將在下一章中詳細討論塞達卡村所發生的這些變化。
從剝削到邊緣化
到目前為止,雙耕的影響似乎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有關獲取土地、工作和工資的問題。在此,我們有必要停下來簡單地分析它對階級關系的影響。穆達地區的綠色革命所帶來的變化切斷了農村各階層間的經濟聯系。在雙耕之前的穆達地區,在某種程度上甚至直到1975年,富有土地的階級和缺少土地的階級是通過工作——工資以及耕種——租金交換而結合在一起的,盡管這種交換具有剝削的性質,但它在水稻耕作中把他們聯系在一起。富裕的地主和農場主擁有大面積的土地,他們不可能單靠自己耕作,因此他們在犁地、插秧、收割和脫粒諸方面需要勞動力。而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盡管沒有財富和土地,但他們擁有充足的勞動力,他們可以為地主和農場主提供所需的服務。由于勞動高峰通常出現在水稻耕種過程中,所以,雇主會通過提供一定的物品和貸款的方式來獲取及時可靠的勞動力。從更一般的角度來看,地主“經營”的不僅僅是土地,也包括較為貧困的村民,因為地主要想使土地有利可圖,他們就是必不可少的。
隨著機械化的推進,租種土地變得非常昂貴。除去地主的近親之外,其余的那部分佃農都要預付固定的市場化的租金,而此租金并不考慮農業歉收的情況,或者說,他們本身就成了大資本家式的土地所有者的承租人。更重要的是,現在水稻種植很大程度上不必依賴雇傭勞動力。除了插秧和一些情形,諸如一小塊土地早熟或者倒伏(被風雨刮倒)不得不實行人工收割之外,大農場主很少需要雇用貧苦村民。因此,他們相應地也不再有動機表現出善意。當然,這兩個階級之間的聯系不會完全消失,但是無疑比起以前減弱了,而且所有的跡象表明,這種階級之間的聯系紐帶正逐步趨于消亡。如果說以前貧苦的村民是通過相互依賴和剝削的紐帶同富裕的雇傭者聯系在一起,那么,現在他們發現自己被推開了,被邊緣化了。如果他們不再被剝削,如果說他們現在擁有了所謂的“自由”,那么,這也只是失業者或多余者的自由。
收入
穆達灌溉工程對整個地區收入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影響最好分兩個階段加以考察:1966年到1974年的初始階段和隨后而來的1974年到1979年的第二階段。基本的匯總數據見表3.4。這個表包括穆達地區最常見的五種土地使用類型。如同所有的平均數,它們也只是個概括。這種概括隱藏了大量不同的環境和條件,以便建立集中趨勢的某種尺度。為了避免低估小農場主的收入,人們總會在必要的時候做出判斷。
表3.4 1966年、1974年、1979年的穆達地區土地使用類型和農場規模對家庭收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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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表中數據為家庭純收入(以1979年馬元為不變價格)。通貨膨脹因素已根據馬來西亞消費者價格指數進行調整。
從1966年到1974年,雙耕引入的最初階段,所有類別的農民的收入都出現了巨大增長。在這期間,自耕農和半自耕農的平均收入幾乎翻了一番。這主要是由于引入了雙耕,加之化肥投入,產量提高了。然而,1974年后,收入增長停滯甚至倒退。到1979年,除了半自耕農之外,所有類別的農民的實際收入都下降了。佃農和小所有者的平均損失意味著,到1979年末,他們的實際收入比1966年少了20%。小佃農損失最嚴重,他們的實際收入還不及13年前的水平。只有半自耕農和自耕農依舊充分保持著1966年的實際收入水平。
這種大范圍的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三個因素造成的。首先,早些時候由雙耕帶來的水稻產量快速增長的勢頭已經停了下來,而且,水稻產量在這一時期一直都停滯不前。其次,1974年之后的五年時間里,水稻的價格一直很穩定。再次,隨著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了22%,生產投入的成本持續提高,從而抵消了各類土地占有模式的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民收入的下降促成了1980年1月大規模的農民游行示威運動——這也是15年來的第一次——在這次游行示威中,成千上萬的農民聚集在亞羅士打,要求提高水稻的價格。
表3.5反映了1966年到1979年間收入分配不斷惡化的趨勢,該表比較了小農場主的純收入在這時期占其他類型農民純收入的比重。顯然,所有這些差別實際上源于雙耕引入的第一階段(1966—1974)。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第二階段雖然抑止了(并未逆轉)這些新的不平等,卻以普遍的更低的實際收入作為代價。小佃農在1966年的收入是半自耕農的一半,而現在只占到他們收入的1/4了。更確切地說,有幸殘存下來的佃農的收入已經下滑到了半自耕農收入的1/4。更大數目的小自耕農的收入13年前占自耕農收入的一半以上,而現在僅占其收入的大約1/3。穆達地區小農經濟地位的下降,一是由于他們的農場規模小,二是由于灌溉工程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后果(這一工程并不是有比例地向土地所有者提供稀有的生產要素)。他們一開始就很窮;他們現在依舊很窮,而且相對而言變得更窮了。依據這些數據,我們根本無需去質疑基斯·格里芬對“綠色革命”做出的總體評價:“現在正發生的這些變化傾向于增加相對的不平等。”
表3.5 1966年、1974年、1979年不同土地使用類型的收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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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義式的大農場主提供了當地市場上絕大多數的水稻,他們和眾多小農之間的鴻溝現在看來是難以逾越的,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前者已經幾乎不再需要雇用后者來種植水稻了。如果我們以1966年作為比較的起點,穆達地區絕大多數的農民家庭確實比以前富裕了很多,但與此同時,收入分配差距也越來越大,而且,相當多的農民——可能要占總人口的35%—40%——已經被遠遠地拋在了后面,他們的收入和10年前差不多。考慮到國家經濟吸納勞動力的能力是有限的,考慮到機械化帶來的工資損失,考慮到貧窮的農民只能耕作小塊的土地,如果不進行土地改革,他們的命運就沒有改變的可能性。
貧窮
大型官僚機構的特征就是創建一系列測量的尺度,然后據此界定目標并測量目標得以實現的程度,而國家是這類機構的杰出代表。這樣,眾所周知的貧困這個人類苦難就能夠用一些數據來表示——每個家庭擁有的現金數額、每天攝入的卡路里量等等。盡管我們隨后有充足的機會去考察貧困的定義——它是怎樣被感受的、怎樣被理解的,但是,用數字對貧困進行寬泛地描述仍然為我們的討論提供了一個基礎。
表3.6中的數據是以官方的貧困線收入為依據的,它表明的是,與這種標準相比,不同的土地使用群體的收入在1966年以后是如何變化的。
表3.6不同的土地使用類型和農場規模的農戶純收入占農村貧困線收入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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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按照農村貧困線的標準,每戶每月的收入如下:1966年為148馬元,1974年為215馬元,1979年為267馬元。如果我們根據實際收成、因含水量而導致的稻谷價格降低,以及新肥料和扶持性價格等因素(1981年)對上述數據作一調整,那么,總體而言,小所有者和小佃農的收入依舊遠遠在貧困線之下(其收入分別是貧困線的72%和52%),而且佃農和自耕農的平均收入也只是略高于貧困線(其收入分別是貧困線的109%和126%)。只有半自耕農的收入高達貧困線的213%。
明顯而嚴峻的現實是,到1979年,1966年到1974年間農民獲得的大部分收益基本上已經被消耗掉了。甚至最初的價格提高和產量增加都沒有使小農場主——不管是小所有者還是小佃農——生活在貧困線之上,而且,到1979年時,他們再次遠遠生活在貧困線之下。盡管佃農和自耕農的收入都有明顯的增長,但許多人(即便不是大多數人)的收入仍舊在貧困線之下。在1979年的穆達地區,“官方"的貧困農戶最少有33000戶。這些家庭意味著當地的貧困問題難以解決。他們依舊是貧窮的,盡管整個地區實施了雙耕,盡管穆達地區擁有肥沃的土壤,盡管為服務稻農而建立了一系列的機構,盡管政府推出了消除貧困的項目,盡管政府最近提高了水稻價格并增加了化肥補貼——簡言之,盡管這里經歷了13年精耕細作型的農業發展。
當然,問題的根源在于在灌溉項目開始時就存在的土地所有權的不平等和農場規模的不平等。新品種、灌溉和雙耕帶來的收益是根據生產資料的多少分配的。小農缺少的恰恰是土地和資本,因而,他們很難大幅增加收入。土地租期的延長,水稻價格的上漲以及地主對出租土地的回收,所有這些因素都進一步限制了小農獲取土地的機會。他們最富有的是勞動力。在聯合收割機使用之前,這種資產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們的收入。但是,收割的機械化、生產資料成本的提高以及消費品價格的上漲等因素逐步侵蝕了他們微薄的收益。
制度性進入
連同生產的變化,同“綠色革命"相關的農場規模、土地使用模式和機械化也引發了制度革命。如前所述,其他方面的變革都不如政府對水利灌溉的控制那么顯著,也比不上政府對水稻加工、市場、貸款提供和化肥分配越來越多的參與那么明顯。這些變革最主要的制度性動力就是穆達農業發展局(MADA)和它的27個地方辦事處,每個辦事處都有自己的農民協會。這些地方分支機構的主要功能是將貸款分配給其成員,用于租用拖拉機,購買化肥、農藥和插秧。多達15000個農場主(約占總農戶的25%)從政府提供的這些服務中受益。除去少數人被動地接受服務之外,各地的農民協會都會憑借個人的和集體的力量成為積極的維護水稻農場主利益的代言人。它們實際上發揮了相當于水稻生產者游說團的作用,持續不斷地通過年度決議、請愿和授權向政府施加壓力,以便制定出對其成員有利的政策。競爭性的政治氛圍,尤其是在吉打州,提高了它們的影響力,而且,除了一兩個地方機構之外,所有其他的地方團體都由執政黨成員有效地控制。
穆達地區的農民約有40%的人曾經參加過農民協會,但這些成員決不能完全代表穆達地區農民的全部情況。表3.7就反映了農民協會成員分布的不均衡性。耕種2.8英畝(4里郎)以下的農場主占農業人口的一半,但是他們在農民協會中的比例只占12.4%。另一方面,耕作5.7英畝以上土地的大農場主只占農業人口的23%,但是,他們卻占農民協會成員總數的47%。富有的農場主把持農民協會是第三世界國家類似機構的普遍特征。之所以如此,并不是由于有計劃的官方政策,確切地說,是那些由選舉產生的官員的政策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表3.7農場規模的分布、農民協會的會員
農場規模(英畝) 占穆達農場的百分比 占農民協會會員總數的百分比 占貸款接受者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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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的分配更不平衡,獲利的更多是有錢人,而非農民協會的會員。耕作5.7英畝以上土地的大農場主只占農業人口的23%,但是他們占貸款人數的60%,而且在追加的實際貸款中,他們所占的份額還要高些。小農場主幾乎占穆達地區人口的一半,卻只占貸款人數的6%。那些最需要貸款資助的人沒有得到貸款,而那些有能力通過銀行或金融機構借貸或者自己擁有儲蓄的人卻得到了貸款。此外,逾期還款人數的日益增加表明,許多大農場主都設法把政府貸款變成直接的補貼。沒有人去追查日益積累起來的壞賬,因為債務人大多數是執政黨在地方的忠實追隨者,因此,他們幾乎是難以追查的。從這個意義上講,穆達農業發展局、執政黨和吉打州政府是相對富裕的農場主階層利益的抵押品,這是“綠色革命”幫助他們建立并鞏固的。
隨著富人和窮人之間的經濟差距不斷擴大,特權階級獲取影響力和貸款的能力也在增加。如果說水稻農場主的利益受到了關注,那么,它們越來越是大農場主的利益。在一些問題上,比如保護性的水稻價格和化肥的補貼等方面,他們的利益沒有太大的差別,因為窮人和富人的利益在這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其他問題上——機械化、農業領域的工資政策、貸款資格、土地租金和土地改革等方面——他們之間的利益有嚴重沖突。現在,由于大農場主控制著農民協會,穆達窮人的根本利益甚至有計劃地被排除在政策安排之外,而那些從“綠色革命”中受益最多的人將繼續獲益。
這些農業“進步”的事實經常出現在對亞洲其他地區“綠色革命”的分析中。正如基斯·格里芬所概括的那樣:
"這種狀況(大農場主處于支配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共政策的傾斜,從而有計劃地使稀有資源流向了更大的、更富裕的農場主。雖然政策加重了農村地區的不平等,但從政府的角度說,它也有其優點,不僅促進了農業的商品化,而且還擴大了市場剩余。考慮到城市地區對大量廉價商品的需要......可能發生的最好的事情的確已經發生了:'綠色革命'壯大了農村中與城市統治集團有著天然聯盟的那些人,而且,它能夠使這些統治集團保證他們的現狀在本質上永遠不會改變。"
在穆達地區也是這樣,由于經濟、政治和制度因素的相互結合,目前已經普遍存在的巨大的不平等根本不可能得到重視,更不要說緩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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