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名身背109項指控的13歲少女,實施有預謀的嚴重暴力行為后依然可以當庭獲釋,人們自然有理由質疑:澳洲司法系統是否已經失控?
那些屢屢犯案卻無法被定罪的“問題兒童”,已成為困擾全澳、爭議不斷的難題。
《先驅太陽報》報道稱,最新案例就發生在墨爾本——這座被視為全國青少年犯罪之都的城市。
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她曾多次流露反猶太主義傾向,并無緣無故地開車撞向一名騎行者。
證據顯示,這場襲擊經過精心策劃。行動前,她曾在網上搜索:“猶太人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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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記錄顯示一輛黑色轎車在Ripponlea突然轉向沖向猶太社區成員。圖片:供圖
據稱,少女駕車撞倒騎行者數分鐘后,她又在Google上搜索“開車撞人判幾年”。
Google告訴這名少女:她在實施部分罪行時正處于保釋期間,開車撞人最高可判25年監禁。
但Google錯了,在這起案件中,根本不會有任何處罰。
這名女孩被控109項罪名,并兩度被拒絕保釋,理由似乎十分充分:她“極度危險”。
然而到了周四,所有指控被撤銷,仿佛那些暴力行為從未發生。
女孩重獲自由,一旦惡念再起,她隨時可以再次出手。
這樣的結局讓受傷的騎行者感到無比沮喪,這完全可以理解。對他而言,襲擊者是13歲還是31歲都無關緊要。
他在事故中被撞至昏迷,顱內出血,一度喪失說話、閱讀和寫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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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年輕犯罪者的指控被撤銷,法律系統面臨批評。圖片:NewsWire/ Glenn Campbell
得知女孩獲釋后,他在墨爾本廣播電臺上痛斥:“那輛車完全是在追殺我,我根本不知道是誰在開車,也不知道他們想要什么。那輛車的方向盤后面,就是純粹的邪惡。”
遭指控的少年之所以能在澳洲法庭上一次次脫身,靠的是“辨別是非能力推定制度”(doli incapax)——這項法律推定認為,10至13歲的被告缺乏承擔刑事責任的道德判斷力。
這一制度的初衷是保護兒童,但對那些被他們傷害的人而言,這幾乎毫無慰藉。要推翻這種辯護,檢方必須證明未成年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犯罪策劃或事后掩蓋罪行的證據,都可以用作論據。然而法律門檻如此之高,許多檢察官根本不愿嘗試。
這在維州已成為重大問題。2024年,一名被指控在社區制造“恐怖”的男孩,388項指控被全部撤銷。
當時的數據顯示,10至13歲兒童制造的嚴重入室盜竊案達到84起,而五年前僅為18起。放眼全國,這同樣是一個普遍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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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2016年,高等法院(High Court)的一項裁決進一步加重了檢方在面對“辨別是非能力”辯護時的舉證負擔。
據報道,自那以后,法律門檻較低的昆州和南澳,兒童定罪率保持穩定,但新州、維州和南澳的定罪率均有所下降。
在昆州,Crisafulli政府去年推出“成人犯罪,成人刑期”政策。法律倡導者和人權專家不出所料地予以譴責,但政府以犯罪統計數據反駁,稱社區已變得更安全。
在塔州,Rockliff政府已表示將考慮反轉舉證責任——改由辯方證明被告不理解其行為的后果。
在新州,柯民思(Chris Minns)政府去年引入了相關條款,便于推翻“辨別是非能力”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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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柯民思指出,目前存在一個法律漏洞,“讓一些兒童在沒有任何真實后果、支持或干預的情況下肆意犯罪”。他直言,這“對社區毫無益處”。
釋放一名被控為尋求刺激而精心策劃暴力襲擊的13歲少女,對維州社區絕非好事。
新州公民自由委員會(NSW Council for Civil Liberties)曾表示,將兒童刑事化“只會導致犯罪、機構化和弱勢處境的惡性循環”。
可替代方案究竟是什么?
正如維州的現狀所示,給“極其危險”的孩子一張“免罪金牌”,難道不正是在縱容更多無緣無故的襲擊、劫車,以及對謀殺案受害者頭部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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