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一房地產公司攤上事了——政府開會答應給補償,企業照做了,結果政府翻臉不認賬。一審二審全輸。但2025年最高法再審翻盤:判令政府賠償841萬。這是《民營經濟促進法》施行后,法院首次適用第七十條。
案子經過
2006年,房地產公司拿了土地準備開發,被當地群眾攔住——嫌征地補償太低。
2010年,政府專門開會,出臺49號會議紀要:企業多給群眾補點錢,政府在土地出讓、容積率、配套費上給予優惠補償。企業照做了,政府也在調解協議上蓋了章。可政府答應的優惠,一直沒兌現。
企業等了好幾年,2019年起訴到法院。一審輸了,二審也輸了。法院說:政府的章只是個見證,沒說政府要出錢。
最高法怎么判的
2025年5月30日,最高法再審判決直接翻盤。
認定關鍵點:會議紀要里寫的在容積率、配套費等政策上給予優惠、補償,這是行政允諾,不是隨便說說。兌現不了不是一推了之的理由,政府應當主動跟企業協商采取替代措施。
更重要的是,2025年5月20日《民營經濟促進法》剛施行,最高法首次適用了第七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依法向民營經濟組織作出的政策承諾和與民營經濟組織訂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人員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
翻譯成人話:政府說話要算數,換了領導也不能翻臉不認。
最終判令南陽市政府承擔1682萬損失的一半,向房地產公司支付841萬余元。
這個案子說明什么
1. 政府承諾真的能告贏。以往民告官難度大,現在有了第七十條這把尚方寶劍,法院有了明確裁判依據。
2. 會議紀要也能構成行政允諾。不是只有正式合同才有效,政府會議紀要、領導批示、招商承諾……只要內容具體明確,企業據此產生了信賴利益,都可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行政允諾,政府得認賬。
3. 贏了不一定全拿。法院認定損失1682萬,但政府只承擔一半841萬。為什么?企業自身也有責任——對承諾的可實現性缺乏預判,沒及時溝通。維權講究精準,不是獅子大開口就能多賠。
楹庭律所劉敬祝律師提醒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專注政企糾紛領域,劉敬祝律師提醒企業主:
一、政府承諾一定要留痕。會議紀要、協議、批復、函件……口頭答應的要讓政府補書面材料。別嫌麻煩,關鍵時刻這是保命符。
二、承諾內容越具體越好。給予政策優惠太模糊,容積率提高0.5、配套費減半才過硬。模糊承諾事后很難追責。
三、不要無限期等。很多企業吃了等等看的虧,等到政府換屆、等到項目結束、等到過了訴訟時效。發現問題苗頭,早介入、早維權。
四、建議盡早咨詢專業律師。政企糾紛專業性強,一審二審的程序設計、證據準備、訴訟策略都很關鍵。別等到輸了再找律師,事后滅火成本遠高于事前防范。
如果您的企業也遇到了政府承諾不兌現的情況,建議找專業律師評估——不是出事之后才想起找律師,而是在簽協議、拿承諾之前。
本文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貫徹實施民營經濟促進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及相關公開報道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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