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今天聊個讓企業主脊背發涼的案子——太平洋建設訴貴港市城管局。一個8億級PPP項目,政府催著開工、領導現場點贊,結果項目建好了,反被認定違法建筑,企業6億索賠法院一分沒支持。
## 案情回顧
2019年,貴港市上馬8億PPP項目,找來太平洋建設承建。政府會議紀要明確要求:“先開工,手續后補。”企業有政府背書、領導視察點贊,放心大膽干。
項目竣工后,港北區政府一紙公文——未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違法建筑,限期拆除。
## 6億索賠為何一分沒拿到?
企業起訴索賠6億,結果被法院全部駁回。
劉敬祝律師提醒:法院核心理由是——企業作為專業建筑主體,應當知道“先建后批”違法。合同約定的風險分配條款,不能成為免責擋箭牌。
說白了:太平洋建設是專業搞建設的,無證施工違法你比誰都清楚。政府讓你干是政府的問題,但你作為專業主體,自己也有守法義務。
## “先開工后補證”,為什么不是護身符?
劉敬祝律師提醒:行政法上,無證施工=違法,這是鐵律。不管誰讓你干的、領導怎么表態,程序違法就是違法。政府會議紀要不能取代法定審批程序。
## PPP項目三大法律風險
第一,審批前置風險: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就開工,隨時可能被叫停或認定違建。
第二,合同風險分配≠免死金牌:合同約定“因政府原因導致的違法責任由政府承擔”,在民事糾紛里可能有用,但行政法層面,企業違法行為不能因合同約定而合法化。
第三,政府承諾≠法律依據:領導調研、會議拍板、會議紀要,都不是無證施工的法律依據。
## 遇到政府催開工,正確的做法
劉敬祝律師建議:
1. 書面留痕:所有“先干再說”的指示,必須形成書面文件,口頭承諾出了事根本說不清。
2. 堅持審批前置:再急的項目,手續也要先跑起來。
3. 不輕信口頭承諾:領導拍胸脯說“放心,出事我負責”——真出了事,沒人替你扛法律責任。
## 律師提醒
這個案子給所有參與政府項目的企業敲響警鐘:政府讓你干≠政府替你兜底。把希望寄托在“特批”“先干后補”上,最后吃虧的是自己。
如果你正在參與政府項目,遇到手續不全但政府催開工的情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提前做好風險防控。
楹庭律師事務所專注政企糾紛法律服務,劉敬祝律師團隊已幫助多家企業處理政府投資項目糾紛、征收補償、行政許可等法律問題。如有需要,評論區留言或點擊咨詢窗口,專業律師為您一對一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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