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暴富了,可不能忘了我這個朋友...”相信不少人都和朋友有過這種幻想。
但現(xiàn)實如果真的發(fā)生了這件事情,可能并沒有說的這么簡單。
前幾天,江蘇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一起民事案例,不少人看完都直呼判得太公道了,但是背后這段友情也挺人唏噓。
事情說來也不復雜,去年的時候,張某和朋友谷某一起出去玩,逛街的時候一家彩票店,就想著掛一張刮刮樂試試手氣。于是,張某大方的買了兩張,花了40元錢,自己一張,又給了朋友谷某一張。
張某刮開自己的那張,意料之中什么都沒中,而朋友谷某那張刮開,好家伙,中了一百萬!也就是說,扣完20%的個稅,還能有80萬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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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谷某沒有帶身份證,當時不能兌獎,就想著之后再來兌獎。谷某把張某送回家后,自己又帶著身份證去領了獎,還主動把當天吃飯和買彩票的錢轉給了張某。
但是張某沒有收,他越想越生氣,明明是自己買的彩票,憑什么他刮開的錢就給他了,轉頭他就把谷某給告了,要求谷某全額返還獎金,因為彩票是自己買的。
這種說法直接被法院駁回,理由很簡單,原被告屬于朋友關系,在消費過程中也是相互請客的行為,并不存在侵占行為。
說白了,這是中獎了,如果沒中獎,張某肯定不會追著谷某要那20元的彩票錢,而且是他自己主動提出的請客,并且把這張彩票給了對方。
怎么中了獎就反過來要獎金,風險讓別人承擔,好事就全是自己的?
或者換句話說,彩票本來就是完完全全碰運氣的東西,如果他在刮獎之前跟谷某說,若是中獎了,兩人要怎么分,或者全額都歸自己,那事情就要另說了。
通過一件事認清一個人,愿賭服輸是玩刮刮樂的規(guī)矩,說話算數(shù)是交朋友的規(guī)矩。不能說中了獎后又翻舊賬,為了80萬丟了一個朋友,還落了個見利忘義的名聲。
* 參考來源:現(xiàn)代快報、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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