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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行合一”已成為保險業規范經營的一把標尺。從財險領域的車險開始,到壽險業中的銀保、個代,再到財險領域的“非車”,“報行合一”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小賬”,以及行業的惡性競爭。然而,亂象整治非一日之功,部分險企仍存有僥幸心理,變著花樣實現監管套利。
5月22日,金融監管總局吉林監管局連發五條強制措施執行書,直指國壽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平安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華泰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華安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申能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等五家機構的車險“實際支付手續費明顯超過報備手續費標準”這一問題,屬于典型的“報行不一”。
因此,吉林監管局決定責令這五家財險中心支公司停止使用車險(包括燃油及新能源汽車)條款、費率10個自然日的處罰,并要求各公司深刻剖析違法違規問題產生的原因,對車險業務全面自查整改,5月31日前要向吉林監管局報送自查整改的情況。
停業,是監管給予險企違法違規的“高階處罰”,此前也有險企的車險業務因“報行不一”被停業。隨著“報行合一”持續推進,監管罰處力度不斷加大,“報行不一”將無處遁形。對于保險公司來講,“報行不一”將進一步抬高違法違規成本。
01
五機構被停車險10天
4月28日,吉林監管局曾發布消息稱,于近日召開車險飛行檢查工作會,深入推進“監管強基年”,有效鞏固車險“報行合一”監管工作成果,持續規范車險市場秩序等。如今,五家中支公司車險被迫按下“暫停鍵”,這恰恰是吉林監管局開展車險飛行檢查的結果。
從五張決定書看,五家中心支公司均是因實際支付的手續費明顯超過報備的手續費標準而受罰,且這些違規行為都是發生在2026年一季度期間。
具體而言,國壽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2026年一季度期間報備的燃油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15%,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17%,報備的新能源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3%,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4.5%;
平安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2026年一季度期間報備的燃油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14%,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18.6%—19%,報備的新能源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2%,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5.5%;
華泰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2026年一季度期間報備的燃油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16%,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20%;
華安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2026年一季度期間報備的燃油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15%,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15.24%—22.41%;
申能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2026年一季度報備的燃油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為15%,但實際支付手續費率為17.47%—17.84%。
設置車險手續費上限,是為了防止行業惡性競爭。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總有險企會“頂風作案”,或違規返現,或套取手續費,或費用數據不真實,通過各種方式違規操作,造成“報行不一”等現象發生。
從五家公司看,均是通過虛列各種費用來套取手續費。例如,國壽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通過虛列宣傳費,平安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華泰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通過虛列服務費,華安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通過虛列印刷費,申能財險長春中心支公司通過虛列咨詢費,以此達到變相突破報備手續費水平的目的。
“虛列費用”是保險業常見的違法違規行為,時常出現在保險業罰單中,但監管此前很少會詳細指出違規的具體操作手法。此次監管詳細列出五家公司的違規行為,對于行業來講,是重要的警示,通過這種方式告誡行業哪些行為不能有,哪些東西不能碰。
02
車險整頓不斷升級
據悉,這是監管第一次以發布強制措施決定書的方式公開險企車險停業處罰。在此之前,也有保險機構被暫停車險新業務。
例如,2019年初,原銀保監會曾叫停了24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2019年7月,人保財險吉林分公司車險新業務曾被監管叫停2個月;2021年3月,吉林省保險業協會通過了對都邦財險、太平洋財險、中華財險、永誠財險4家公司做出停止全省商業車險新車條款、費率15天的自律處罰決定;2021年6月,亞太財險云南分公司、國任財險云南分公司被監管責令在昆明地區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2021年6月,山東廣華保險代理泰安分公司被監管限制代理車險6個月,責令停業整頓6個月等。
很明顯,此前保險機構或通過監管處罰被停業,或是在保險業協會指導下自我停業,但這次是更明顯的公開方式,可以想見監管對車險領域“報行不一”行為堅決的嚴懲態度。
作為保險業第一個實施“報行合一”的領域,車險一直是監管高度重視且持續強管理的板塊。從2018年起,監管便開始推動車險業“報行合一”,當年6月,原銀保監會印發《關于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提出各財險公司應報送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制定費率方案應嚴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不正當競爭。這份文件正式拉開了車險“報行合一”的序幕。
2019年1月,原銀保監會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車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強調嚴禁財險公司未經批準擅自修改費率、通過保險合同外的利益突破報批費率、通過虛列費用突破報批手續費率、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費率、虛掛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虛列業務套取費用等,加大車險“報行合一”的決心可見一斑。
2023年9月,金融監管總局下發《關于加強車險費用管理的通知》,再明確車險費用的內部管理,要求全面加強商業車險費用簡單管理,并提出“對于手續費比例超過報批上限的,停止使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等措施。
規范文件陸續發布,是監管推行“報行合一”的堅決態度,更是整頓車險亂象的決心,維護車險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03
重構盈利邏輯
監管三令五申強調車險“報行合一”的重要性,不斷強化對車險領域“報行不一”的嚴懲力度,在于車險規模龐大,是財險業的基本盤。
據中證鵬元發布的研究報告,得益于“報行合一”政策全面深化,財險公司承保端盈利有所改善。報告以財險前三大頭部險企為例,2025年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太保產險綜合成本率分別同比下降0.9、1.5、1.1個百分點,其中綜合費用率同比分別下降2.2、0.9及0.7個百分點。2025年,前三大財險公司合計實現承保利潤513.82億元,同比增長12.33%。
不僅如此,從車險全行業看,“報行合一”后,整個車險業的綜合費用也在下降。金融監管總局曾披露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底,車險綜合費用率為23.8%,創近18年來最低。2025年車險綜合費用率約為23.7%。
不可否認,“報行合一”的推行,改寫了險企的盈利邏輯。惠譽評級也認為中國車險及壽險領域的經驗顯示,嚴格的費率監管能夠幫助改善承保業績,盡管由于渠道需逐步適應較低費率結構,這些監管新規會暫時抑制保費增速。據觀察,車險市場增量業務越來越少,通過擴大規模來攤薄成本越來越難,而通過“報行合一”來壓縮費用成本成為扭轉經營的一大抓手。
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報行合一”在壽險銀保、個代,財險非車險領域的持續推進,這一監管模式將進一步壓縮傳統的費差空間,更倒逼保險公司重構資產負債管理、產品結構與渠道生態,以應對利差收窄與成本剛性的雙重挑戰。
誠然,未來保險業核心競爭力將不再取決于規模擴張的速度,而在于資產負債管理的精度、產品創新的深度及服務客戶的溫度,這是“報行合一”推行的重要目的,也是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
撰文:木子
編輯:一諾
設計:曉瀅
校對:安文
審核:曦曦
出品:新時代保險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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