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今天發布2026年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這是國家醫保局連續第九年開展藥品目錄動態調整,也是2025年首版商保創新藥目錄落地執行后的第二輪雙目錄協同調整。與去年相比,2026年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有哪些變化需要關注?
醫保目錄調整是國家醫保體系每年對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進行的動態優化,調出療效不確切、供應不足或已被替代的藥品,騰出空間納入臨床價值更高的新藥。
允許完成技術評審的創新藥“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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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將創新藥及時納入醫保目錄,本次目錄調整允許申報開始時尚未正式獲批,但已經完成技術評審的藥品進行預申報。以前,是以6月30日前獲批作為重要節點。實行預申報制度后,已經完成技術評審的藥品,后續只要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提交正式的藥品注冊批件,并經審核符合條件,即可納入當年目錄調整范圍,縮短了患者醫保報銷的等待期。
《工作方案》明確,將藥品申報條件的截止時間延后為“6月10日前已正式獲批或完成技術評審”。自2027年開始,截止日期將確定為方案發布之日。
商保創新藥目錄同步調整
在國家基本醫保目錄調整的同時,商保創新藥目錄同步開展調整。對于符合條件的獨家藥品,企業既可以選擇申報基本醫保目錄,也可以同時申報基本醫保目錄和商保創新藥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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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表示,鼓勵高價值創新藥在上市初期優先申報商保創新藥目錄。去年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首版商保創新藥目錄,涉及治療腫瘤、罕見病、阿爾茨海默病等19種藥品,它們共同的特點是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并且超出基本醫保保障范圍。
據了解,商保創新藥目錄并非強制性的名錄,而是推薦商業健康保險、醫療互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參考使用。
“三不明”中成藥或從醫保目錄中“清退”
本次醫保目錄藥品的調出環節,參照了國家藥監局2023年發布的《中藥注冊管理專門規定》,即中藥說明書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中任何一項,滿3年后申請藥品再注冊時仍標注為“尚不明確”的,依法不予再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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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介紹,原來中成藥審批側重傳統經驗,缺乏足夠的臨床數據支撐,而本次醫保目錄調整規則的變化,體現了中成藥正從“經驗醫學”向“循證醫學+經驗醫學”結合的模式轉型。逐步消除中成藥說明書中“尚不明確”的表述空間,既是保障民眾用藥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中成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經之路。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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