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除皺回來頭暈。”
“過段時間就好了。”
這是50歲的長春女子邱某和她美容店老板唐某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
邱某不知道的是,她對面這個說“別害怕”的人,幾天前剛剛在她的額頭上扎下一針又一針,用的量超出了正常標準——而她在發出“手無力、頭昏沉、看東西重影”的消息時,致命的毒素正在她體內擴散。
半個月后,邱某因呼吸困難引發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長春市中院近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美容店老板唐某因使用過量美容產品、延誤治療,被判賠償90.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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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頭我打的都是0.5,加量打的”
一切始于2024年8月7日。
邱某來到唐某經營的某美容瘦身館,這家店位于長春市朝陽區,經營范圍僅限于生活美容——按摩、護膚、減肥。但唐某顯然沒有止步于此。
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唐某為邱某注射了除皺針。
注射完成后,不適感很快就來了。8月9日起,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開始變得不對勁:
邱某:“打完除皺回來頭暈。”
唐某:“過段時間就好了。”
幾天后邱某的癥狀越來越嚴重:“手無力、頭昏沉、看東西重影、眼睛睜不開,有點害怕。”
唐某的回復依然輕描淡寫:“別害怕”,還讓邱某“繼續熱噴面部,連續三天”。
在一次對話中,唐某甚至主動透露了一個細節,這個細節后來成為法庭認定她過錯的關鍵證據——“額頭我打的都是0.5,加量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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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容院到ICU:一條漫長的搶救之路
2024年8月14日,邱某到吉林某醫院急診科就診。病歷上明明白白寫著診斷結論:肉毒中毒。
然而,中毒的源頭依舊沒有被切斷。此后一周,邱某又三次在同一醫院急診科治療,每一次的診斷結論都一模一樣——肉毒中毒。
唐某并非不知道事態的嚴重性。8月14日起,她就讓邱某住到自己經營場所里,“方便照顧”。病歷中的授權委托書更顯示,在陪同邱某前往長春某醫院時,唐某在“受托人”一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在“與患者關系”一欄寫的是——“姐妹”。
唐某在法庭上稱,她和邱某兩人相識多年,私下就以姐妹相稱。
8月22日,邱某的病情急劇惡化。當天上午11時20分,病程記錄中一行字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患者突發意識不清,建議轉入ICU”。會診意見更明確:“患者現深昏迷,建議立即搶救治療”。
法庭查明了一個讓人無法回避的時間線——在邱某病情急劇惡化、被轉入ICU之后,唐某依然沒有第一時間通知邱某的家屬。
當天晚上19時23分,唐某的丈夫才給邱某的配偶打去電話,告知住院事宜。
邱某的家人,是在自己親人一只腳踩進ICU之后,才被告知這一切的。
8月23日凌晨,邱某被緊急轉往北京某總醫院救治。門診病歷中的診斷只有六個字:呼吸心跳驟停。當天10時45分,邱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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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予立案:肉毒素能毒死人,卻不在119種檢測名錄里
邱某的女兒在母親去世后,于2024年9月6日向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報案,舉報唐某在無行醫資格的情況下給邱某注射除皺針。
警方委托鑒定機構對邱某的血液樣本做了119種毒物檢測,結果是不含“119種常見毒(藥)物成分”。
而在這119種毒物的附件目錄里,“肉毒素”三個字,壓根不在上面。
鑒定機構的第二次鑒定結論同樣令人遺憾——“邱某符合因呼吸困難致急性呼吸衰竭而死亡,現有鑒定材料無法判斷導致其呼吸困難的原因。”由于死后變化的客觀原因,無法對邱某的血液等進行肉毒素檢測,因此無法判斷邱某呼吸困難是否與毒(藥)物中毒有關。
雙重鑒定結果出來后,2025年1月22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正式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寫得清清楚楚:“現有證據無法證實有犯罪事實發生”。
法院:90.8萬,一個遲來的判決
行政程序走不通,邱某的家屬將唐某告上了法庭,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21萬余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唐某在法庭上稱,她為邱某注射的并非肉毒素,而是“一種合法產品”,只是她自己“記不清名字了”。
但法院似乎并不買賬。法官分析,邱某在醫院四次就醫均被診斷為“肉毒中毒”,這已足以形成一個強力的推定。
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可高度蓋然性認定唐某為邱某使用過量美容產品的侵權行為,可確認唐某對邱某的死亡具有過錯,也可確認邱某的死亡與唐某使用過量美容產品具有因果關系。法院特別將過錯分為兩塊:一個是唐某使用過量美容產品的過錯,一個是她延誤治療的過錯。
判決書措辭尖銳:唐某在陪同邱某治療過程中,見邱某長時間仍不好轉的情況下,仍拖延至邱某進入ICU后才通知邱某家屬,而其此前又未響應邱某“去北京治療”的需求,客觀上導致治療延誤,系對自己注意義務的違反。
2026年5月31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唐某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唐某給付邱某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90.8萬余元。
這個數字,比家屬最初索賠的121萬打了約七五折。但無論多少,唐某沒有專業資質的事實、微信聊天記錄里的“加量”二字,都讓那個夏天一個下午的致命注射,再難被遺忘。
行業之痛:一個美容店老板,憑什么敢打除皺針?
這起案件最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在于它的普遍性——遠非孤例。
2026年3月,湖南漣源一名34歲女子張香玲在美容店注射肉毒素后中毒身亡。同樣的一次注射行為,同樣幾番拖沓就醫,同樣是美容院的“無證行醫”,最終讓一個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披露,生活類美容機構非法開展注射等醫療美容項目,是近年來消費者投訴和傷亡事件的高發領域。國家早就在文件中指出,“一些不良商家借機炒作‘容貌焦慮’,隱瞞醫美風險,甚至在不具備資質條件的情況下,非法開展‘輕醫美速成班’等活動,學員間互相注射美容針等操作導致的致傷致殘事件時有發生”。
也就是說,有些“美容導師”的日常培訓,也許只是在賓館客房里互相拿臉練手。針頭、產品來自批發市場,資質全靠一張嘴。
根據國內法規,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生活美容機構擅自開展醫療美容項目,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其予以取締并罰款;若造成就診人死亡,還可能面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非法行醫罪”的追訴: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在邱某案中,警方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實有犯罪事實”。這讓許多網友心有不甘:唐某明明在微信里說了“加量打的”,這段錄音足夠坐實她在無資質注射過程中對劑量的濫用。肉毒素雖不在119種常見毒物名錄里,但案情調查能否繼續追問產品的來源、進貨渠道及毒性鑒定,依然存在許多未竟的細節。
但家屬的正義,永遠無法用90萬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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