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白沙法院對備受社會關注的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核心區及周邊區域環境資源犯罪全鏈條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該案涉案26名被告人分別因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盜伐林木罪、非法狩獵罪等6項罪名被依法判處刑罰,其中9人獲實刑,17人獲緩刑。這是白沙法院首次全鏈條打擊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標志著海南環境資源審判正式邁入“系統治理”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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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和、王某武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多次組織、糾集人員在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核心區及周邊區域實施盜伐林木犯罪活動。該犯罪團伙不僅盜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為方便砍伐和運輸,還使用刀砍、鋸割等方式強行開辟運輸路線,造成山林內的國家保護植物及天然闊葉樹被毀壞。
被告人黃某達等人負責運輸,高某興等人則作為終端收購商,將盜伐的木材加工成制品對外銷售。此外,符某紅等人在參與盜伐活動期間,還非法布設獸夾、攜帶槍支捕獵野生動物食用。該犯罪團伙形成了覆蓋“源頭破壞—運輸流轉—終端銷贓”的全環節犯罪網絡,作案時間長、涉案人數多、危害范圍廣。對海南熱帶雨林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及林區公共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
庭審過程中,白沙法院嚴格貫徹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精準厘清26名被告人在犯罪鏈條中的層級分工、作用大小及主觀惡性程度,依法準確認定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其認罪悔罪表現和生態修復意愿,白沙法院依法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盜伐林木罪、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運輸盜伐林木罪,分別判處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并判處300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罰金。
針對不同被告人的角色定位和所犯罪名,主審法官胡欠欠采用“分層教育+罪名拆解”的法治教育模式,逐一釋法析理,詳細剖析各罪名的構成要件、法律后果及生態危害。通過精準教育方式,法庭不僅讓每一名被告人清晰認知自身行為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更深刻闡釋了誰破壞、誰修復的生態司法原則。宣判后,承辦法官再次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向全體被告人進行了判后釋明,并圍繞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保護的重要意義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了專題法庭教育,進一步強化被告人的生態保護意識和責任意識。
該案作為白沙法院首起全鏈條打擊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打破了以往環境資源犯罪“單點打擊”的局限,實現了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從源頭到終端的全鏈條、全方位追責。下一步,白沙法院將針對該案暴露出的林區防控漏洞,積極推動建立“技防+人防”相結合的立體化監測體系,堅持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守護海南熱帶雨林的生態原真性與完整性,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堅實的生態司法保障。
來源: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編輯:黃露莎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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