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款外形酷似電子煙、打著“植物飲料”旗號的產品正在線上線下悄然走紅。草莓味、薄荷味、西瓜味……五顏六色的包裝,香甜誘人的口感,加上“可以吸的飲料”“0尼古丁”“草本霧化”等宣傳話術,讓不少未成年人甚至小學生輕易將其當作“時尚玩具”購入。然而,撕開這層“飲料”的外衣,本質上不過是被明令禁止的調味電子煙換了副“馬甲”。
這不是什么新鮮飲料,這是一場精心包裝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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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邊球打得再漂亮,也改變不了電子煙的本質
商家把“吸”說成“飲”,把“煙彈”說成“液倉”,把“電子煙”說成“醫用霧化器”,甚至搬出“二類醫療器械”的批文來為自己背書。但無論是從使用方式——加熱霧化后吸入,還是從產品構造——儲液倉、加熱裝置、吸嘴,都和電子煙一模一樣。國家煙草專賣局早在2024年就已明確:不含煙堿成分、全部或部分霧化為氣溶膠供人抽吸的產品,依照電子煙的規定管理。
也就是說,這類產品無論怎么改名換姓,都逃不出監管的法網。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產品甚至拿到了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注冊證,試圖用合規的“殼”裝違規的“貨”。專家指出,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評估是基于“吃”的途徑,而非“吸”的途徑。呼吸道暴露和消化道暴露完全是兩碼事,安全性需要重新評估。打著“食品級”旗號讓人吸入,是對消費者健康極不負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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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護肝”“解酒”,這是養生還是害命?
更離譜的是,一些商家還宣稱產品具有“提神醒腦”“解酒護肝”“男性健康”等功能,把電子煙包裝成了“養生神器”。這類虛假宣傳不僅違反廣告法,更可能誤導消費者尤其是青少年,讓他們以為吸食這些東西“無害”甚至“有益”。
事實上,任何通過呼吸道給藥的物質都應當慎之又慎。北京中醫藥大學專家明確指出,不是所有藥物都適合霧化吸入,使用霧化器必須咨詢醫生。而這些所謂的“草本霧化器”,其成分配比、生產工藝、質量控制都缺乏監管,重金屬超標、煙液泄漏等安全隱患觸目驚心。用“養生”的名義兜售風險,這不是在保護健康,這是在販賣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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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輕易觸達,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調查發現,這些產品在線下商場攤位與兒童玩具擺在一起,線上電商平臺以“吐氣器”“薄荷吸入棒”等關鍵詞輕松搜索到,社交平臺上甚至有博主公開測評、代購引流,用“鴨嘴獸”“果味飲料”等暗語規避審查。更令人氣憤的是,有客服面對“我16歲可以使用嗎”的提問,直接回答“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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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是打擦邊球的問題,而是明目張膽地向未成年人售賣違規產品。青少年大腦和身體尚在發育,調味電子煙中的尼古丁會造成認知、注意力與自控力的永久性損傷,極易成為他們接觸傳統煙草的“入門載體”。有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時發現,電子煙吸食人員集中在14至18歲,他們通過口口相傳形成圈子,覺得“好玩”“能耍酷”。當他們覺得電子煙“不給力”時,轉向真煙幾乎是必然的結果。
監管不能止于“常態化”,必須動真格
客觀地說,監管部門并非沒有動作。從《電子煙管理辦法》到《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從禁止調味電子煙到禁止網絡銷售,從國家藥監局作廢相關醫療器械分類結果到煙草專賣局印發批復文件,政策層面已經織起了一張不小的網。但問題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違規產品換個名字、改個包裝,就能重新上線;線上公域引流、私域交易,形成了難以追蹤的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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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家利用醫療器械注冊證打掩護,部分商家利用食品生產許可證打掩護,這暴露了跨部門監管的盲區。醫療器械歸藥監,食品安全歸市監,電子煙歸煙草,看似各司其職,實則給了違規者“多頭管理等于沒人管”的可乘之機。正如法律專家所言,注冊為食品飲料的產品不能違背注冊用途通過呼吸道攝入,注冊為醫療器械的產品不能超出“用于藥物”的適用范圍當作普通消費品售賣。當一款產品既拿食品批號又當電子煙賣,既拿醫療注冊證又宣傳果味口感,監管部門必須亮劍。
保護孩子,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
電子煙穿上“飲料”的馬甲,本質上是對監管的嘲弄,更是對下一代健康的侵蝕。商家逐利無可厚非,但不能昧著良心賺黑錢;平臺追求流量可以理解,但不能為違規產品提供生存土壤;家長忙于工作情有可原,但不能對孩子的消費行為一無所知。
我呼吁:電商平臺和社交平臺應當主動承擔主體責任,對“霧化”“草本”“吐氣”等關鍵詞進行徹底清理,對變相銷售電子煙的商家零容忍;市場監管、藥監、煙草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打通信息壁壘,對“一證多用”的產品進行穿透式監管;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健康教育,讓孩子明白“吸”和“喝”的區別,明白“看起來好玩”不等于“真的無害”。
最后,我也想對那些還在打擦邊球的商家說一句:你們的創意和執行力如果用在正道上,未必不能做出好產品。但若執意把目標鎖定在未成年人身上,用“養生”“時尚”的幌子兜售成癮風險,法律和良心都不會放過你們。
別讓“植物飲料”變成毒害下一代的毒藥。這句話,說給商家聽,說給平臺聽,也說給每一位家長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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