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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深贛共建產業園配套綠地及道路項目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本公告為第1次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6〕13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56號)等規定,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和土地現狀調查結果,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政府擬訂了深贛共建產業園配套綠地及道路項目用地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地土地產權明晰,界址清楚,沒有爭議。涉及太窩鎮太和社區,唐江鎮大嶺村。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擬征收土地規劃用途為防護綠地,擬用于深贛共建產業園配套綠地及道路項目用地建設。
三、土地現狀調查結果
經調查確認,本次擬征地總面積75.609畝,其中:水田13.7444畝,旱地15.7751畝,林地22.845畝,人工高產油菜園、養殖坑塘及其他農用地11.0096畝,農村集體建設用地12.2349畝。按土地權屬分:太窩鎮太和社區張連坑組54.4095畝,唐江鎮大嶺村山塘東上組21.1995畝。
四、征地補償安置及費用支付對象、方式和期限
(一)補償安置基本情況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擬征土地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6〕13號)、《關于公布南康區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康府字〔2023〕39號)的標準執行,具體補償標準及金額見附件2。
2.地上青苗、樹木、生產生活設施等的補償標準及費用
地上青苗、樹木、生產生活設施等的補償標準按照《贛州市南康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康府辦字〔2025〕5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補償標準及金額見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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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贛共建產業園配套綠地及道路項目用地土地權屬調查確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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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贛共建產業園配套綠地及道路項目用地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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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贛共建產業園配套綠地及道路項目用地青苗、果樹、生產生活設施等補償標準及補償費用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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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單位:贛州市自然資源局南康分局聯系電話:0797-66238912026年5月25日 來源:南康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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