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扣留冰毒販賣被判刑3年,經檢察機關多次抗訴后法院改判7年。
2026年6月25日,最高檢發布了“強化毒品案件法律監督 依法從嚴懲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情顯示,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間,劉某銳在擔任輔警期間,利用工作之便,將涉案甲基苯丙胺(冰毒)多次私自扣留共計約30克。后劉某銳將其中一部分免費提供給陳某吸食,其余部分二人約定由陳某負責販賣。陳某通過在某語音軟件平臺上出售語音禮物,由購買禮物的不知情商家刷劉某銳本人的微信收款二維碼付款的方式,共計付款給劉某銳15900元。
2023年6月12日,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劉某銳犯盜竊罪、販賣毒品罪、陳某犯販賣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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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銳因犯盜竊罪、販賣毒品罪被提起公訴(資料圖)
同年9月5日,鹿泉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販賣毒品罪數罪并罰,對劉某銳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對陳某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同年9月12日,鹿泉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量刑明顯不當,依法提出抗訴。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劉某銳提出上訴。同年12月1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抗訴、上訴,維持原判。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遂提請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按審判監督程序抗訴。2024年5月7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以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量刑明顯不當為由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鹿泉區人民法院重審。
2025年6月6日,鹿泉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采納檢察機關抗訴意見,改判劉某銳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維持對陳某的判決。劉某銳不服,提出上訴,2025年8月13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檢介紹,本案涉案毒品未當場查獲,被告人供述前后矛盾,數量認定存在難點。檢察機關審查發現,一審判決未認定起訴書根據資金交易流水與被告人前期供述交易數量推算的販賣毒品數量,采信劉某銳不實供述,錯誤認定販毒數量在10克以下,致量刑畸輕。抗訴階段,檢察機關重點圍繞交易流水、轉賬金額、雙方供述價格等,理清劉、陳二人形成販賣合意的時間脈絡,認定劉某銳向陳某販賣冰毒為10克以上。再審抗訴時,進一步通過獲利數額等綜合認定販賣冰毒18.76克,全面夯實量刑升檔的事實和證據基礎。
針對偵查階段事實認定模糊、證據薄弱、退回補充偵查效果不佳等問題,檢察機關及時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深入案發單位實地核查、走訪取證,詳細了解被扣押毒品的接收登記、保管存放、取樣送檢流程、劉某銳的職責權限及管理存在的漏洞等重點問題,收集、固定有關證據材料,完善證據鏈條,為后續認定劉某銳系國家工作人員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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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謀銳被核定販賣冰毒18.76克,圖為警方查獲的冰毒(資料圖/圖文無關)
鹿泉區人民檢察院二審抗訴時提出,一審判決錯誤認定毒品數量在10克以下,且未認定劉某銳具有多次販賣情節。后省、市檢察院接續抗訴時進一步認定劉某銳系輔警,長期參與涉案毒品接收、保管、送檢等公務,屬于依法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同時核定販賣冰毒18.76克的具體數量,依法應在七年以上量刑。監督履職過程中,檢察機關全面整合抗訴意見,聚焦“毒品數量較大、國家工作人員、多次販賣”等核心抗點,持續發力,明確指出原審判決數量認定明顯有誤、忽略嚴重情節致使量刑畸輕,該意見得到法院認可,依法予以改判。
最高檢闡述本案典型意義時表示,對于未查獲毒品且客觀性證據較少的案件,要注重通過上下游毒資往來、約定單價、交易習慣、毒品行情等綜合判斷毒品數量是否達到影響量刑檔次的臨界值。在深挖既有證據價值基礎上,要善于自行補充偵查,強化親歷性審查辦案,綜合運用經驗法則和邏輯規則,準確認定毒品數量、確定對應量刑檔次,確保認定事實準確,刑罰裁量適當。
此外,對于雖無正式編制,但依法協助履行執法監管職責的輔助人員,應緊扣“從事公務”的行為特質,依法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對于確有錯誤的判決,要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的履職優勢,全面準確厘清抗訴焦點,及時補強關鍵證據,必要時接續抗訴,依法推動糾錯工作,以檢察履職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延伸閱讀
100萬元現金作餌,歷時兩年追蹤破案,偵查員數次與毒販面對面“接頭”,抓獲3個團伙、繳獲7公斤毒品……
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前夕,廣西崇左邊境管理支隊披露了一起特大跨境販毒案件。
引蛇出洞,半個月的刀尖博弈
2024年初,寧明縣峙浪邊境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摸排中發現一個異常情況:有販毒前科的鄧某,近期頻繁向身邊人打聽毒品銷路。鄧某剛出獄不到一年,沒有固定工作,卻四處放話,稱自己“手上有硬貨,急著出手”。
“他有前科,說這番話應該是手里真的有毒品。”辦案民警敏銳地察覺到,這絕不是空穴來風。
案件迅速上報,崇左邊境管理支隊與南寧、崇左兩地禁毒部門聯合成立專案組,對鄧某展開24小時不間斷盯控。專案組經過反復研討,做出了一個大膽決定:派出偵查員化裝成毒品買家,主動與鄧某接觸,引蛇出洞。
“只有讓他主動把藏起來的毒品拿出來,我們才能人贓并獲。”王所長說。化裝成買家的偵查員很快與鄧某接上了頭。
但鄧某的警惕性極高,經過半個多月拉鋸,雙方最終將價格談定在每塊17萬余元,5塊毒品海洛因總價接近100萬元。
“交易”當天下午,化裝成買家的偵查員帶著100萬元現金準時到達約定地點。幾分鐘后,鄧某和同伙黎某騎著電動自行車出現。確認“安全”后,黎某攜帶毒品獨自進入車內。鄧某則留在車外望風。
偵查員接過毒品,快速檢查確認無誤后,悄悄按下了藏在身上的信號器。
“行動!”一聲令下,埋伏在周圍的民警如猛虎下山般沖出來。鄧某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按倒在地。車內的黎某試圖反抗,被偵查員一個鎖喉按在座位上。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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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獲毒販畫面
以退為進,擒獲“老狐貍”
但案件并沒有就此結束。審訊中,鄧某交代,他們手中的毒品都來自一個叫“阿明”的外籍毒販。專案組立即將偵查重點轉向“阿明”,并加大在邊境地區的巡查力度。很快,民警發現“阿明”與龍州縣的阿榮交往密切。
阿榮居住在邊境一線,以割松油為生,家里只有幾十棵松樹,收入微薄。但奇怪的是,他不僅蓋起三層漂亮的樓房,外墻貼著瓷磚,門口停著一輛嶄新的摩托車,還經常在縣城的酒吧高消費,一晚上就能花掉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生活水平與收入嚴重不符。
幾天后的一個凌晨,阿榮獨自上山,朝著邊境方向走去,手里提著一個編織袋。他背著一個包裹匆匆下山回到家后,民警迅速出擊,將他抓獲,當場繳獲毒品海洛因4塊。“還有1塊呢?”面對民警的訊問,阿榮低下了頭說:“放在李三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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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獲販毒嫌疑人,現場查獲毒品海洛因約3.5公斤
李三,有販毒前科,是阿榮的同伙。進一步偵查發現,李三除了替阿榮保管1塊毒品海洛因外,自己手中還囤積了9塊。10塊毒品正待價而沽。民警在查看兩人的聊天記錄時,確認了這一線索:李三手上已有10塊毒品海洛因進入中國境內。
10塊毒品海洛因,就是3500多克!一旦流入市場,不知道會有多少家庭家破人亡。
就在這時,警方掌握了一條關鍵線索:李三沉迷賭博,欠下近百萬元賭債,催債的人近期多次上門。“出售手里的毒品是他還債的唯一途徑。”專案組分析,“他比我們更著急。”
果然,一周后,李三主動聯系偵查員,態度發生了180度大轉變,聲音里帶著討好,表示想盡快完成交易。李三最終將交易地點定在他家附近的一個物流園。
生死追逐,三米高房頂一躍而下
交易當日上午10時,物流園里人來人往,貨車進進出出。李三從小門進入物流園。他要求偵查員下車,把衣服全部掀起來,檢查腰上有沒有帶槍。確認沒有問題后,李三轉身走出物流園。
10分鐘后,李三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再次出現,車把上掛著一個黑色包裹。他沒有直接與偵查員交易,而是將包裹藏在停車場的一塊篷布下,然后退到5米開外。
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擔心夜長夢多,果斷實施抓捕。李三察覺異常,立刻轉身就跑。
民警們緊追不舍。李三慌不擇路,躲進廠房間的一條小水溝里,被發現后,他又爬上圍墻,跳到一棟居民樓的房頂上,隨后3米多高的房頂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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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追捕嫌犯,跟著從3米多高的房頂跳了下去
千鈞一發之際,一名民警毫不猶豫地跟著跳了下去。落地時,民警的腳踝傳來一陣劇痛,但他顧不上疼痛,咬緊牙關繼續向前追。
跑了幾十米后,體力透支的李三終于停了下來,癱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舉起了雙手。民警在篷布下搜出10塊毒品海洛因,凈重3507.87克。
至此,這場歷時兩年的緝毒戰役終于畫上圓滿句號。崇左邊境管理支隊層層深挖,成功打掉橫跨橫州、龍州、憑祥三地的3個販毒團伙,繳獲毒品海洛因總計7公斤,斬斷一條從境外滲透入境的販毒通道。
日前,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三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鄧某判處無期徒刑;黃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通過國際執法合作,境外毒販“阿明”也已被境外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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