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示: 孫某,男,1974年11月7日出生,其于2025年10月20日晚18時許,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牌電驅動輕便正三輪摩托車,行經瑞安市段時,車頭碰撞自左向右橫穿道路的行人洪某某,造成被害人洪某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于同月2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瑞安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交通肇事罪,判處孫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來源:甌越消息綜合中國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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