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幾期我們一直在說離婚時股權代持怎么認定、怎么打官司。但說實話,等鬧到法院再舉證,已經是很被動了。
真正聰明的做法,是在婚內就把“雷”排掉。李律師今天給出三招實操方法,幫你提前做好風險隔離。
![]()
第一招:簽訂書面代持協議,讓配偶簽字確認
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一招。
如果你確實在替別人代持股權,別只靠口頭約定。簽一份正式的《股權代持協議》,寫明:
誰實際出資,誰享有收益,誰承擔風險,顯名股東只是代持。
關鍵一步:讓配偶在協議上簽字確認。
我們前面講的杭州中院那個史某的案子,為什么能贏?除了有代持協議,更重要的是,法院查下來,配偶其實知道這事。雖然沒有明確簽字,但有其他證據可以印證。
如果有配偶的簽字,那基本就是鐵證。
第二招:資金走賬要干凈,不要和夫妻財產混同
很多代持出問題,都出在錢上。
比如,隱名股東把錢轉給顯名股東,顯名股東把錢和自己的工資混在一起,然后轉給公司。幾年下來,根本分不清哪筆是代持的錢、哪筆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一看資金混同,代持就很難認定。
正確做法:
隱名股東的錢,直接轉給顯名股東專門開的一張卡
這張卡只進出代持相關的錢,不混入其他收入
轉賬備注寫清楚“代持出資款”或“股權代持投資款”
保留所有銀行回單、轉賬記錄,形成完整的資金鏈條
上海閔行法院那個董某的案子,為什么能憑借聊天記錄贏?因為轉賬金額、時間、股價,全都能對得上。資金鏈沒斷,法院才采納。
第三招:讓隱名股東“像個股東”
真正的股東,不會只出錢不吭聲。
如果隱名股東從來不參與經營、從不收分紅、從不在公司露面,法院會懷疑:你是哪門子股東?
正確做法:
隱名股東可以參加股東會(哪怕只是列席)
重大決策最好有隱名股東的簽字(哪怕事后補簽)
分紅款直接打進隱名股東賬戶(不走顯名股東中轉)
對外業務往來,隱名股東可以出面(證明他在實際經營)
廣州中院那個董鍵鋒的案子,為什么能贏?因為父母一直在背后參與決策、經營,董鍵鋒只是掛名。
![]()
額外一招:讓其他股東知情
如果公司其他股東都知道代持的事,愿意出具書面證明,這就是重要的旁證。
杭州中院那個案子,法院專門去公司核實,其他股東都說知道——這一條,直接讓代持成立。
所以,代持的風險,不在離婚時,在平時。提前把這幾件事做了,將來真有事,你手里才有底牌。
我是李曉娟律師,專辦婚姻家事案子。
如果你也在為股權代持的事發愁,不知道怎么操作才能規避風險,可以來問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