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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職場,性別平等一直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法律上,男女在招聘、晉升、崗位安排和薪酬待遇中都不應受到差別對待;企業也越來越強調多樣性、公平和包容。但現實中,很多職場人仍然覺得,性別差異并沒有真正消失,只是變得更隱蔽了。它可能不一定寫在公司制度里,卻存在于崗位分配、晉升機會、育兒評價、領導層選擇和日常工作文化之中。
17日,據韓國職場維權組織“職場甲質119”公布的調查結果,民調機構Global Research于今年2月2日至8日,面向全國1000名19歲以上職場人實施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被問及“招聘、晉升、崗位安排等方面是否存在男女差異”時,60.7%的受訪者回答“存在”。也就是說,在韓國職場中,超過六成員工認為性別仍然會影響一個人的職業機會。
更值得注意的是,男女對這一問題的感受差異非常明顯。女性受訪者中,73.1%認為職場中存在男女差別;男性中這一比例為49.1%。這說明,女性對性別不平等的感受更強烈,而男性對同一問題的敏感度相對較低。換句話說,同一個職場環境,在不同性別眼中可能完全不同。對一些男性來說,制度看起來是公平的;但對很多女性來說,真正的差別存在于機會分配和隱性期待中。
當被問及為什么認為存在男女差異時,最多人選擇的是“因性別刻板印象導致職群、職務分配不同”,占55.8%。這反映了韓國職場中長期存在的問題:一些崗位被默認為更適合男性,一些崗位則被認為更適合女性。比如,技術、銷售、外勤、管理、決策崗位更容易被分配給男性,而行政、支持、服務、溝通類崗位更容易被分配給女性。表面上看,這是根據崗位適配安排工作;但如果背后依據的是性別印象,而不是個人能力,就會形成職業發展的起點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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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在第二位的是“因生育、育兒等造成職業空白”,占51.9%。這也是韓國女性職場發展的核心難題。很多女性在結婚、生育、育兒階段面臨職業中斷,即使重返職場,也可能被認為不夠穩定、不能加班、難以承擔核心崗位。結果就是,女性不是沒有能力,而是被預設為未來可能離開或無法投入更多時間。生育和育兒本應是家庭與社會共同承擔的責任,但在職場評價中,卻常常變成女性個人的職業風險。
此外,31.6%的受訪者認為人事評價過程中存在性別歧視和偏見,16.3%認為女性獲得領導經驗和進入管理崗位的機會較少。這說明,性別差異并不只發生在入職環節,而是貫穿整個職業發展過程。即使女性進入公司,如果重要項目、核心崗位、管理培訓和晉升通道更多向男性傾斜,時間一長,男女之間的職級和收入差距自然會擴大。
調查還顯示,截至目前,曾經在職場中經歷過性別歧視的受訪者比例達到57.3%。其中,女性為67.5%,男性為47.8%。這里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男性中也有接近一半表示經歷過性別歧視。這說明,性別刻板印象并不只傷害女性,也可能影響男性。例如,男性可能被期待承擔更重體力勞動、更長時間加班、更高經濟責任,或者在育兒休假、照顧家庭方面受到負面評價。真正的職場平等,應該是讓每個人不被性別預設限制,而不是簡單制造男女對立。
不過,從現實影響來看,女性受到的結構性限制更明顯。尤其是在招聘、晉升、崗位分配和管理層機會方面,女性更容易遭遇“玻璃天花板”。韓國長期存在較高的性別工資差距和女性職業中斷問題。很多女性即使學歷高、能力強,也會在30多歲育兒階段被迫放慢職業發展,之后再想回到原來的職級和收入水平,就會變得非常困難。
更值得關注的是,即使已經有制度,真正使用的人并不多。在經歷過職場性別歧視的受訪者中,知道“雇傭上性別歧視糾正制度”的比例只有47.6%,而實際提出過糾正申請的人只有22%。這個制度從2022年5月19日開始實施,勞動者可以針對雇傭上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受害勞動者未得到適當處理、遭受不利待遇等問題,向勞動委員會提出糾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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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制度存在,但很多人不知道;即使知道,也未必敢用。原因并不難理解。職場中舉報歧視往往意味著和公司、上級或人事部門產生沖突,勞動者可能擔心被貼標簽、被排擠、影響晉升,甚至失去工作。尤其是在韓國這樣強調組織文化和上下級關系的職場環境中,員工即使遭遇不公,也可能選擇忍耐。制度寫在紙上是一回事,勞動者敢不敢使用,是另一回事。
職場甲質119性別暴力應對特別委員會律師姜恩熙指出,為了避免《男女雇傭平等法》中禁止雇傭性別歧視的規定淪為空文,需要擴大差別判斷法理,并由勞動委員會作出更加積極的判斷。這句話的重點在于,性別歧視很多時候不是赤裸裸寫出來的,而是隱藏在人事安排和評價邏輯中。如果法律只處理最明顯、最直接的歧視,很難覆蓋職場中的隱性差別。
從中國社會來看,韓國職場性別差異問題也并不陌生。中國職場中同樣存在招聘時詢問婚育計劃、女性晉升受育兒影響、男性申請育兒假被視為“不上進”、部分崗位默認男性優先或女性優先等情況。很多時候,企業不會明說“我們不招女性”或“女性不能晉升”,但會通過崗位要求、加班文化、出差頻率、年齡偏好和穩定性評價,形成隱性篩選。
中韓兩國共同面對的問題是,家庭責任仍然高度性別化。只要社會默認女性承擔更多育兒和照護責任,職場就容易把女性視為“潛在不穩定員工”;只要企業默認男性應該隨時加班、少顧家庭,男性也很難真正參與育兒和家庭生活。性別平等不只是給女性更多機會,也包括讓男性擺脫“必須把工作放在家庭前面”的壓力。
真正要改變這種結構,不能只靠一句“企業應該公平”。需要更透明的人事制度、更可執行的糾正機制、更強的育兒支持,也需要改變對員工價值的評價方式。如果一個公司把能不能長期加班、能不能隨叫隨到、能不能犧牲家庭時間當成核心競爭力,那么性別不平等就很難消失。因為現實中,承擔家庭照護更多的人,往往會在這種評價體系中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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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更直白一點,職場性別歧視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它總是公開出現,而是它經常被包裝成“合理安排”“企業需要”“崗位特性”“穩定性考慮”。女性被認為不適合核心崗位,男性被認為不該請育兒假,已婚未育女性被認為有風險,帶孩子的員工被認為不夠投入。這些看似日常的判斷,累積起來就是職業機會的不平等。
韓國這項調查提醒我們,職場平等不能只看公司有沒有制度,也不能只看法律有沒有條文,更要看勞動者真實感受到的機會是否公平。超過六成職場人認為招聘、晉升和崗位安排存在男女差異,說明問題仍然廣泛存在。女性感受更強烈,說明她們在現實職場中承受的結構性壓力更明顯。制度知曉率和使用率偏低,則說明救濟渠道還沒有真正發揮作用。
所以問題也很現實:職場里的性別差異,到底是企業基于崗位需要的合理安排,還是長期性別偏見的延續?再進一步,在韓國和中國這樣的高競爭職場中,真正的男女平等,是否必須從招聘、晉升、育兒支持和人事評價體系一起改變?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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