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教育慈善成為教育內卷的幫兇
本文討論的是教育施政問題,比較枯燥乏味。我先在文章開頭通俗易懂地講三個觀點,1.當下獎教行為施行的標準仍然是升學率,獎教會助推教育內卷;2.慈善更應該用在學生身上,而不是用在老師和學校身上;3.慈善更應該用于幫助困難學生,而不是用于獎勵優秀學生。如果您理解這三句話,就不用閱讀后文了。如果您認同我的觀點,不妨給我點個愛心,謝謝您的支持,下面開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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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教育慈善?教育慈善指以教育為對象的慈善行為,即通過捐贈、資助、志愿服務等方式支持教育事業發展。例如,捐建希望小學、設立助學金、資助鄉村教師培訓等。一句話,教育慈善就是用慈善資源去改善教育。
既然如此,教育慈善為什么會成為教育內卷的推手呢?這關鍵取決于慈善資源用在教育的哪個領域。不論是建希望小學,設立助學金,還是資助鄉村教師培訓,都不會助推教育內卷,但是如果將慈善資源用于獎勵學校與教師的教育教學(統稱獎教),完全有可能助推教育內卷。為什么?
因為目前沒有實施獎教的標準。默認情況下,獎教實施的標準就是教育評價的標準。既然稱之為獎勵,當然是獎勵佼佼者。當下,教育評價標準極其單一,實際上就是唯一的升學率(重點率、優秀率等),那么,獎教的結果必然會助推教育內卷。中共中央、國務院已經于2020年10月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可見當下以唯一的升學率為評價標準已然不符合新時代需求了。順便提一嘴,這個方案不是教育部發出的,是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的,可見國家對這個問題的重視。?
其次,實施獎教的主體或是學校,或是教育局,在沒有實施獎教標準的前提下,這兩個施行主體會采取什么標準,不言自明,還是升學率,因為學校、教育局都有考核指標的,當下的考核指標只有升學率一條。
第三,不論從傳統來看,還是從當下現狀來看,教師教學本身帶有很大的功德性,用金錢獎勵教師的教學行為與師德的要求本身存在邏輯上的自相矛盾。(講這話會得罪很多老師,影響他們的收入了)孔子教授學徒,以“束脩”為入學門檻,束脩指十條干肉?,這是象征性的學費,從此形成了傳統。今天,教師有國家工資保障,師德有硬性要求,因此,獎教在邏輯上行不通。
那么,將教育慈善用在學生身上,是不是就讓教育慈善發揮其真正的價值呢?比如我們經常聽到的獎學金制度。我認為,不是。這里還是需要區分獎學與助學的區別。雖然獎學不一定就會推動教育內卷,但是獎勵給優秀的人跟幫助困難的人相比,后者更具慈善的意義。獎學固然能激勵眾多學子,但是形成這樣的氛圍的目的又是什么?力爭上游,競爭勝出,這是社會生態必然有的結果,總有一些精英會矗立在塔尖之上,他們取得成功獲得更多資源是系統分配的必然結果,因此獎勵的意義不大。對困難的人給予幫助才是最大的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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