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遭指控違反財政紀律,董事長馬英九昨天(25日)委任“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等人舉行記者會提出事證,除指收受臺商捐款,用現金發放年終獎金但未入賬,也未向董事會報告;并出示一張蕭旭岑與臺企聯會長韓螢煥手捧一疊現金的合影,質疑蕭旭岑如何解釋這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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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馬英九基金會董事薛香川、尹啟銘、李德維三人組成的調查小組,日前完成調查報告,指無具體及確切的客觀證據證明蕭、王兩人違反財政紀律。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昨天在記者會一開始,即出示照片指國民黨去年宣布由蕭旭岑擔任副主席后,蕭旭岑隨即拜會對岸,同行者除有王光慈,還有基金會董事薛香川、李德維等人,馬英九對此事完全不知情,令人不得不懷疑三人小組是否基于私誼或特定目的,有包庇蕭、王的嫌疑。
金溥聰指王光慈拿120萬要同仁保管
接著,金溥聰花半小時說明此案始末。他說,去年十二月到今年一月,王光慈曾分兩次私下拿現金共一百二十萬元,要求一位基金會同仁代為保管,并稱是周轉金、是蕭旭岑交給她的,該同仁因擔心資金來源不明、害怕出事,當場拍照存證。該名同仁后來請辭,王光慈于是要求對方在離職當天火速交還這筆現金,同仁擔心被說侵吞,還請同事見證。
基金會今年二月舉行尾牙,金溥聰說,馬英九沒有受邀,也不知情;王光慈當天在辦公室私下個別發放每人兩個月的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共發出一百四十六萬元現金,績效獎金的確切數目他們不知道,只知其中一位拿了十四萬元的績效獎金。王光慈向每人提到,這筆錢是來自臺商捐款,并強調年終獎金是給現金,不用繳稅,蕭旭岑當時也在場。
金溥聰說,往年基金會年終獎金發放都是薪水轉賬,今年是第一次改現金發放。據基金會統計,這筆總額大約是一百七十萬到兩百萬元現金,基金會與會計師查賬發現根本沒有入賬,所以王光慈的作為已完全違反財政紀律。
至于年終獎金與王光慈一百二十萬元托管現金是否為同一筆,金溥聰指出,受托保管同仁證實,他保管的是舊鈔,但王光慈給他的離職年終與績效獎金三十萬元卻是新鈔,加上發放的一百七十萬元年終與績效獎金,數額遠遠超過其所保管的一百二十萬元,是否有其他的來源不明捐款,還不知道。
金溥聰說,蕭旭岑一再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接觸過臺商捐款,沒有碰錢。但他出示一張從王光慈電腦硬碟取得的照片,內容是蕭旭岑與廈門臺商協會長韓螢煥手捧一疊現金的合影,上傳日期是二○二三年十月,基金會與會計事務所查對前后一兩年,都沒有找到類似金額的入賬記錄,不知道這張照片他們要如何解釋?
王光慈:支用憑證交調查小組
王光慈隨后發表聲明,指因捐款人不愿意入基金會賬、留下紀錄,因此改捐給馬英九個人,經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與馬英九開會時請示,經馬英九同意收下并指示用于公務。她表示,捐給馬英九個人的捐款皆為現金,總額三百三十萬元,從二零二四年五月開始支用,全數用于公務,相關紀錄與憑證,已于三人小組約談時提供。她也在第二次回復會計師時告知,因基?會慘淡經營,今年不發放年終獎金,而是由馬英九自掏腰包。
蕭旭岑表示,他沒管錢是事實,這張照片反而證明他努力工作,幫基金會或馬英九募款。他拿到錢后,馬上就交給基金會同事,因為堅持基金會的款項一定要入賬、開收據,但有企業界或臺商希望捐給馬個人,所以款項非常清楚,如果他要私用這筆錢,根本不會大方拍照,這張照片反而證明他坦蕩、磊落。他說,金溥聰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有一毛錢進他的口袋,反而證明這筆錢是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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