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陽一名年輕男子突發腦梗喪失表達能力后,相戀的女友提出要接他回家貼身照料并登記結婚,卻遭到了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男方親屬的斷然拒絕。雙方圍繞患者真實意愿、照護責任與潛在風險爆發激烈沖突。
據了解,事件中的男子今年30多歲,父母雙亡,沒有配偶和子女。不久前,他突發腔隙性腦梗死,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但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養老院證實,目前患者表達困難,時有意識模糊,無法自主做出完整的民事決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他的二哥依法成為其法定監護人,代行醫療、住所等相關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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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另一方是男子的女友趙女士。她表示,兩人感情一直非常深厚,此前自己患病期間,男友曾不離不棄悉心照料。如今男友遭遇不幸,她愿意以身相許,承擔起終身照護的責任來報恩。趙女士說,每次去養老院探視,男友見到她都會表現出明顯的高興情緒,還會通過眨眼的方式回應她,她認為這是男友同意和她結婚、愿意跟她回家的明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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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一請求遭到了男方親屬的堅決反對。以二哥為代表的親屬們聯合兄弟姐妹已經湊齊了20萬元用于男子的手術治療和養老院費用。他們質疑趙女士的動機,認為她不靠譜,還聲稱趙女士自身健康狀況不佳,但并未提供相關的醫學證明。親屬們表示,長期護理腦梗患者壓力巨大,他們擔心趙女士無力承擔,由國家管理的專業養老院照護更有制度保障,直言“相信國家,不相信她”。
目前患者在法律上屬于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自主決定婚姻或監護事宜。趙女士所依據的眨眼等模糊生理動作,并未被法律認可為有效的意思表示。即便雙方登記結婚,若患者持續喪失行為能力,婚姻的有效性也可能面臨挑戰。而在未登記結婚的情況下,趙女士確實沒有法定權利接走患者。如果雙方此前曾通過書面協議設立意定監護就可以避免如今的糾紛,但遺憾的是該男子并未提前做出相關安排。
截至目前,患者在養老院恢復情況良好。趙女士表示,她會耐心等待男友康復,直到他能夠自主表達意愿后再商議后續事宜,暫時不會采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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