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時,未分配利潤歸原股東還是新股東?
作者:唐青林 趙佳星(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
股權轉讓時,公司有未分配利潤,歸原股東還是新股東?針對這個問題,結合 2024 年新《公司法》和最高院的最新裁判規則,我們明確三個核心結論:第一,原則上,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而且轉讓前公司沒有作出利潤分配決議,那么未分配利潤會隨股權一并轉讓,歸新股東所有,原股東不能再主張分配。第二,但是,如果轉讓前,公司已經作出了具體的利潤分配決議,那么這個利潤就已經變成了原股東的普通債權,就算他轉讓了股權,這個利潤還是歸原股東所有。第三,當然,雙方也可以在股權轉讓協議里,提前約定未分配利潤的歸屬,只要約定不違法,法院都會尊重雙方的約定。
一、原則上,未分配利潤隨股權一并轉讓,歸新股東
很多人想不通,這些利潤是我持股的時候公司賺的,為什么我轉讓股權之后,就不能要了?其實核心是,股權是一個完整的權利束,包括了表決權、分紅權這些所有的股東權利,根據股權概括轉讓的原則,你把股權轉讓給別人,就意味著你把所有的股東權利,都一并轉讓了。
而在公司沒有作出利潤分配決議之前,利潤分配請求權只是一個期待權,是股權的一部分,所以它會跟著股權一起走,歸新股東所有。而且,你轉讓股權的時候,這個未分配利潤,已經體現在了股權的轉讓價格里了,你已經拿到了對應的對價,所以不能再要一次。
二、兩種例外情況,未分配利潤歸原股東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情況都是這樣,有兩種例外的情況,未分配利潤還是歸原股東:
1、第一種,轉讓前,公司已經作出了具體的利潤分配決議
如果在你轉讓股權之前,公司已經開了股東會,作出了具體的利潤分配方案,比如要分 100 萬的利潤,你能拿 10 萬,這個時候,你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就已經從期待權,變成了普通的債權,就跟公司欠你錢一樣。
這個時候,就算你把股權轉讓了,這個債權還是你的,不會跟著股權一起走,你還是可以找公司要這個錢。
2、第二種,雙方在股權轉讓協議里,明確約定了未分配利潤歸原股東
法律尊重雙方的意思自治,如果你和受讓方,在簽股權轉讓協議的時候,明確約定了,轉讓前的未分配利潤,還是歸你所有,那這個約定是有效的,法院會按照你們的約定來。
比如你們約定,轉讓基準日之前的利潤歸你,之后的歸他,那就算公司后來才分紅,你也可以要回之前的利潤。
結合 20 余年公司法領域的辦案實踐,唐青林律師認為,在這類案件中,絕大多數的糾紛,都是因為雙方在簽股權轉讓協議的時候,沒有提前約定未分配利潤的歸屬,最后扯皮。他在處理最高院的相關經典案件時發現,很多原股東都以為,這些利潤是自己持股的時候賺的,肯定歸自己,但是忘了法律的規則,最后起訴都敗訴了。他在《公司法裁判規則解讀》一書中也提到,股權轉讓的時候,一定要把未分配利潤的歸屬寫清楚,最好提前把利潤分了,或者在協議里明確約定,避免后面的糾紛。
比如在下列典型案例中:喻某是某燃氣公司的股東,持股 3%,2014 年的時候,他把自己的股權,以 45 萬的價格,轉讓給了何某,兩個人簽了股權轉讓協議,但是沒有約定未分配利潤的歸屬。
轉讓之后,過了一年,公司開了股東會,作出了利潤分配決議,要分配 2013 年的利潤,喻某原來的 3% 股權,能分 12 萬的利潤。喻某這個時候就去找公司,說這個利潤是我持股的時候賺的,應該歸我,但是公司說,你已經不是股東了,這個利潤應該歸現在的股東何某。喻某不服,就起訴到了法院,要求公司把這 12 萬的利潤給自己。
法院審理認為,首先,喻某轉讓股權的時候,公司還沒有作出利潤分配的決議,這個時候,利潤分配請求權還是股權的一部分,跟著股權一起轉讓給了何某。
其次,雙方的股權轉讓協議里,沒有約定這個利潤歸喻某所有,而且喻某轉讓股權的時候,已經把這個未分配利潤對應的股權價值,包含在了 45 萬的轉讓款里了。所以,最終法院駁回了喻某的請求,這個 12 萬的利潤,歸新股東何某所有。
股權轉讓時的未分配利潤歸屬,是很多股東都會忽略的問題,很多人都搞錯了規則,最后維權失敗。如果您遇到了這種情況,建議及時咨詢專業的公司法律師,提前準備好證據,爭取最大的權益,同時也要提前在協議里約定清楚,避免這種風險。
*此處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為作者完成文章寫作時所在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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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唐青林律師簡介
唐青林律師,現為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法學碩士。1999年考取律師資格,先后在農業部和律師事務所工作,至今從事法律服務長達26 年。在公司法服務領域,唐青林律師“身經百戰”,為近百個疑難復雜訴訟案例和非訴訟項目提供過各種形式的法律服務,積累了大量訴訟經驗和勝訴案例,是國內公司法領域活躍的知名律師。
社會兼職:
擔任最高人民法院訴訟咨詢監督員(2018-2023)(2023-2028)
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知識產權與科技金融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校外導師
出版著作:
唐青林律師多年來深耕公司法領域,出版多部公司法領域的實務著作:
[1]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章程陷阱及72個核心條款設計指引——基于200個公司章程及股東爭議真實案例深度解析》(主編,2019年8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2]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法裁判規則解讀》(主編,2018年1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3]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法25個案由裁判綜述及辦案指南》(主編,2018年7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4]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法司法解釋四裁判綜述及訴訟指南》(主編,2017年8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5]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保衛戰——公司控制權案例點評與戰術指導》(主編,2017年8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6]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訴訟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主編,2013年8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7]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并購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主編,2013年8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8]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企業糾紛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主編,2013年5月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
[9]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最新公司法律理論與律師實務》(副主編,2007年2月出版),國家知識產權出版社。
[10]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企業并購法律實務》(副主編,2005年1月出版),群眾出版社。
[11]唐青林律師出版著作:《公司保衛戰:公司控制權案例點評與戰術指導【第三版】》中國法制出版社,2024年出版。
主編聯系方式:
單位: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
唐青林 創始合伙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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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lawyer37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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