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李薇
5月29日,深圳證監局公布一份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3名注冊會計師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6〕8號)。因該所出具的廣道數字2018年至2023年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該局決定對中審華所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對該所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處以罰款約1611萬元,并暫停該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處罰決定書反映,中審華所作為深圳市廣道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報審計機構,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中審華所出具的廣道數字2018年至2023年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明,廣道數字通過制作虛假購銷合同、發票、銀行回單、發貨通知單及入庫單等方式虛構銷售和采購業務,從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2018年至2023年,廣道數字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42,973,927.21元、191,558,867.84元、223,444,673.66元、249,266,088.49元、303,965,284.02元、282,630,187.61元,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分別虛增營業成本64,652,610.42元、85,416,420.45元、117,359,597.78元、133,078,197.50元、162,512,396.11元、151,900,201.80元,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84.53%、91.17%、98.41%、83.30%、99.13%、92.26%。廣道數字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中審華所對廣道數字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審華所上述審計業務收入為2,169,811.28元(稅后)。
二、中審華所在相關審計工作中未勤勉盡責
經查明,中審華所在相關審計工作中未勤勉盡責:1、控制測試存在重大缺陷;2、貨幣資金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3、函證審計程序存在重大缺陷;4、應收賬款審計程序存在重大缺陷;5、存貨審計程序存在重大缺陷;6、應付賬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7、收入審計程序存在重大缺陷;8、未審慎核驗稅收證明。
中審華所在上述相關審計工作中,未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要求,執行恰當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發表正確的審計意見,出具了含有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未勤勉盡責。
吳英達作為廣道數字2018年至2020年年度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實際履行廣道數字2021年至2023年年度審計項目合伙人職責,是對中審華所2018年至2023年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龔義華、譚新紅作為廣道數字2021年至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是對中審華所2021年至2023年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深圳證監局決定:
一、對中審華所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2,169,811.28元,處以10,849,056.40元罰款,并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二、對吳英達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罰款;三、對龔義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四、對譚新紅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鑒于吳英達、龔義華、譚新紅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深圳證監局還決定:對吳英達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龔義華、譚新紅分別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綜上,中審華所及3名注冊會計師合計被罰沒1611.8867萬余元。
另外,5月29日,深圳證監局還公布了《關于對注冊會計師單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中審華在廣道數字2018年至2020年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存在控制測試、貨幣資金、函證、應收賬款、存貨、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以及未審慎核驗稅收證明等問題,單閩作為廣道數字2018年至2020年度審計報告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單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據公開資料,被審計的廣道數字2016年11月25日掛牌新三板,證券代碼:839680。因重大財務造假,于2026年1月5日被北京證券交易所摘牌并終止上市,成為2026年A股首只退市股,也是北交所首例違法被強制退市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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