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準確來說,是1095個日夜。我算過,從他第一次在圖書館坐在我對面的那天開始,到我在心底把“對不起”默念了無數次的今天。
每天早上7:23,他會準時出現在校園東側的小路,耳機塞著,步伐不緊不慢。我會故意繞路,在這個時間“恰好”經過,然后放慢腳步,隔著三棵榕樹的距離,看他的背影被晨光拉長。這成了我日復一日的儀式,像信徒朝圣,卻從不敢真正打擾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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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他很多句“對不起”。對不起那天他撿起我掉落的筆記本時,我紅著臉搶過來轉身就跑,連句謝謝都沒說。對不起每次小組討論,我明明有無數個觀點涌到喉嚨,卻在他望過來時全部吞下,只擠出“我同意”三個字。對不起,我收藏了他在社交平臺發過的每一張照片,卻從沒按下過“贊”。最該說對不起的是,我把所有的喜歡都藏在沉默里,卻幻想他能讀懂我眼里的星系。
朋友說我瘋了,說21世紀的戀愛沒有這么卑微的活法。可暗戀本身就是一場精密的自我欺騙:一邊用“怕打擾”說服自己沉默是美德,一邊在日記本里寫下368次他的名字,又用修正帶全部涂掉——我怕有一天被人發現,連秘密都變得不體面。
我甚至演練過15種表白的開場白,設計了7個可能的場景,連被拒絕后如何體面退場的臺詞都準備了3套。可每次和他距離不足一米,我大腦就自動格式化,心跳聲大到震耳欲聾,于是又一次落荒而逃。數字在增加,可笑的自尊在累積,而我離他越來越遠。
直到上周,我偶然聽見他和朋友聊天,說畢業后要去另一個城市。那一刻,所有的“也許明天”突然炸成廢墟。我站在走廊轉角,第一次沒有躲開他的視線,他對我微笑點頭,我張了張嘴,最終只發出了氣音。那天晚上,我對著鏡子練習了85次“我喜歡你”,第二天見面時,說的卻是“今天天氣不錯”。
后來我終于明白,有些人的暗戀是悄悄靠近,而我的是步步后退。我所謂的“對不起”,不是歉意,而是對自己懦弱的諒解狀。我道歉了,所以可以繼續不勇敢;我自責了,所以可以繼續當逃兵。這比被拒絕更殘忍,因為我在故事開始前就親手殺死了可能性。
如今我依然每天7:23走那條路,只是不再刻意偶遇了。我把那368個涂抹的名字數了一遍,然后撕掉了那一頁日記。不是放下,而是終于承認:真正的道歉,是停止用沉默懲罰自己。如果有天再遇見,也許我還會心跳加速,但至少我會說:“你好,我叫…”——而不是用一句廉價的對不起,抹掉所有未曾發生的對白。
暗戀這場修行,我修了1095天,學分不及格。但補考的機會,我給自己留了。對不起,這次是對我自己說的——原諒我,曾經那樣不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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