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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由AI生成 覃天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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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離職的騎手本該按每單4.5元的配送費拿到工資,但最后到手的錢還不到一半,騎手對此毫不知情。
◆外賣平臺代理公司的管理層昧著良心“吞”下了騎手的工資,他們存心將“星級補貼”“急辭”“高價”這些制度,當成自己“吞金”的籌碼……
轉移本應正常發放給騎手的配送費,虛增本應核減的離職人員工資……“星級補貼”“急辭”“高價”等原本用來激勵騎手、穩定隊伍的制度,卻被有心之人利用。作為連接外賣平臺與騎手的關鍵樞紐,承接配送業務的代理公司管理人員“欺上瞞下”“兩頭通吃”,侵占公司資金。
站長“昧”下騎手血汗錢
上海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代理公司”)是某外賣平臺配送業務的代理公司,在浙江省東陽市有4個站點。2024年12月,代理公司相關負責人劉先生在日常審計中發現,東陽市兩個站點的騎手工資存在被冒領的情況,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因為外賣行業的特殊性,公司允許騎手之間代領工資,只需要騎手手持身份證和申請書拍照,經站長核實、上傳系統,公司就直接將工資發放到代領人員的賬戶里。”劉先生介紹,但兩個站點的代收證明照片中,持證人員和身份證照片不符。經進一步核實,他發現,騎手沒有委托他人代領工資,也不知道自己的工資被代領了。
警方經過偵查,于2025年3月將王某抓獲。經查,王某原是該外賣平臺在其他城市的站長,2024年初到東陽工作,先后擔任站長和涉案兩個站點的區域經理,負責騎手招聘、薪資核對等工作。
到案后,王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我發現公司管理有漏洞,就利用漏洞騙領了一些騎手的配送費。”
如何騙領配送費而不被騎手發現呢?王某供述,自己主要以“急辭”的名義騙領配送費。“急辭”是代理公司為充實、穩定騎手隊伍出臺的規定,即通過內部推薦或者第三方招聘的騎手入職后,工作未滿三個月或工作滿三個月未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的,未結算的配送費以正常離職的一半結算。
“被騙領配送費的騎手都是我們自己站點招聘來的,不是內部推薦或第三方招聘的,所以無論他們什么時候離職,公司都會按每單4.5元的配送費給騎手結算。”王某說,他利用騎手“急辭”的規則漏洞和信息差,告訴即將離職的騎手其配送費按每單2元結算。同時,他將剩余部分配送費,通過增加單量的方式并入其他騎手工資,再隨意找騎手拿著被代領工資的騎手的身份證拍照、配合虛構證明,最后要求代領騎手將錢款悉數轉回,以此實現非法獲利。
經查,自2024年4月起,王某利用管理騎手、審核騎手工資等職務便利,以“急辭”等名義扣留部分本應發放給騎手的工資,侵占公司資金共計10萬余元。
管理層“花式”侵占公司資產
審查逮捕階段,東陽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潘善輝發現,王某在供述中反復提到一個人——代理公司在東陽管理權限最高的城市經理朱某。王某稱,他是在朱某的授意下實施騙領騎手配送費行為的。
“朱某是否涉嫌犯罪?有無其他管理層人員涉嫌犯罪?有無更多侵占代理公司資金的犯罪事實?這些都需要進一步查明。”潘善輝介紹。
為摸清犯罪鏈條和相關人員的地位作用,進一步查清犯罪事實,辦案檢察官引導公安機關向代理公司進行多方取證,并制定詳細補充偵查提綱:抓捕朱某到案、調取相關書證、進一步詢問證人、查實王某等人的非法獲利金額。
2025年4月15日,朱某被抓獲歸案。經查,代理公司在東陽的所有管理人員都參與了這場“兩頭通吃”的犯罪。朱某作為代理公司在東陽的城市經理,負責東陽全域4個站點的運營,包括站點日常經營、人員考核、工資調整等事務。
2024年4月至5月,某外賣平臺推出針對騎手的補貼政策——“星級補貼”,即根據騎手的送單表現評定星級,每個星級給予騎手相應補貼。朱某開始盤算利用手中權限將這筆補貼占為己有。
“站長有審核騎手工資的權限,朱某就指使王某將本應發放給甲騎手的‘星級補貼’轉移到乙騎手的工資單里,讓乙騎手領取這部分補貼后,再找其要回。”潘善輝介紹,朱某共授意王某截取本應發放給騎手的“星級補貼”近8.5萬元。
此外,朱某還利用自己在確定調度員人數、工資調整等方面的職權,通過降低在職調度員工資和偽造實際已離職調度員(朱某瞞報調度員已離職實情)工資單等方式,向公司多申領調度員工資2.7萬元,這部分錢由其手下區域經理徐某某代領。
在朱某的默許下,徐某某也開始利用職權撈取“油水”,他瞄準的是“高價”這一規則。“高價”即代理公司在嚴寒酷暑等運力緊缺時,通過提高配送費的方式招聘騎手。“徐某某利用這一規則,與騎手談好比如說每單8元的配送費,但他向公司虛報該騎手的配送費為10元。”潘善輝介紹,這中間的“差價”,被徐某某非法代領。
經查,徐某某通過利用“高價”規則虛增騎手工資、以“急辭”名義扣留部分騎手工資、截取本應上繳公司的騎手罰款等方式,共侵占公司資金41萬余元。
另查明,2024年4月開始,朱某的助理畢某利用其協助朱某管理站點人員、核對騎手工資、招聘騎手等方面的職務便利,通過以“高價”名義虛增騎手工資、以“招聘”名義向公司騙領招聘獎勵等方式侵占公司資金共計11萬余元。
此外,代理公司在東陽的站點站長吳某、王某乙、徐某均參與上述各種侵占公司資金行為。
清除“蛀蟲”,追贓挽損
審查起訴階段,辦案組通過審查言詞證據與客觀性證據,對7名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與交易記錄進行一一比對,梳理核實犯罪金額,剔除管理人員與騎手之間正常往來等金額,最終精準認定犯罪事實。
因該案涉案人數較多,東陽市檢察院在全面梳理犯罪團伙組織架構、精準甄別涉案人員地位作用的基礎上,對7人作分類處理。“吳某、王某乙、徐某3名外賣站點站長在代理公司管理層架構中處于底端,其犯罪主觀惡性較小,危害后果相對較輕。結合3人具有從犯、坦白、認罪認罰、取得諒解等情節,我院對3人作不起訴處理。對徐某某、朱某、王某、畢某4人依法提起公訴。”潘善輝說。
今年1月28日,法院經審理,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徐某某、王某、朱某、畢某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個月不等,均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被告人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一年多的時間,從城市經理到站點站長,代理公司在東陽的管理層共計侵占公司資金和騎手工資70余萬元,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也侵害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在辦案過程中同步督促多名犯罪嫌疑人退贓退賠,彌補公司損失,并協助代理公司核查應發放給騎手的工資。”潘善輝說。
4月14日,公安機關將20萬元退贓款發還給代理公司。“算上犯罪嫌疑人此前直接退還給公司的款項,該案追贓挽損總計近50萬元。”潘善輝介紹,當天他們也將辦案過程中梳理出的應付騎手工資明細交給了劉先生。
5月18日,劉先生給潘善輝打來電話:“應付給騎手的工資已經陸續發放了1.5萬元,剩下的我們會盡快做好核對工作并發放到位。”
據悉,檢察機關還聯合公安機關與代理公司代表進行座談,了解企業風險管控薄弱點,并結合辦案實踐提出意見建議。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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