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張松濤
網絡游戲產業蓬勃發展,豐富了人們日常娛樂生活。但有人為了掙快錢,專門制作、銷售游戲外掛,嚴重破壞游戲公平,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這種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必然要受到懲處。
一、真實案例
李某某中專畢業之后,沉迷于網絡游戲。在接觸游戲腳本類程序后,其在購買的腳本基礎上自行編寫防封軟件,并通過網絡學習相關技術,先后制作出“basic”“爆爆”等外掛防封程序進行售賣。2021年,李某某與王某某經網絡結識后,由王某某提供Bot腳本軟件,李某某據此制作《XX聯盟》游戲外掛程序,再交由劉某某作為總代理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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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鑒定,“basic”“爆爆”等應用程序具有增加、修改、干擾及破壞《XX聯盟》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功能。李某某非法獲利900余萬元,王某某非法獲利200余萬元,劉某某非法獲利60余萬元。
二、釋法說理
本案中,李某某、王某某、劉某某三人向他人提供專門用于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不僅嚴重侵害游戲運營商合法權益,破壞網絡游戲公平競技環境,更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秩序,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法院審理,李某某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王某某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劉某某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三、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第一款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款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四、溫馨提示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技術運用更要嚴守法律底線。制作、銷售、使用游戲外掛均屬于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將構成犯罪。在此提醒廣大網絡游戲玩家及網民,自覺抵制外掛、拒絕使用外掛、不參與外掛交易,樹立守法上網、公平競技的理念,共同維護安全、健康、有序的網絡游戲環境。
審核:張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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