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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人女兒接受采訪
2007年8月31日,湖北大冶女子高寒在離婚當晚被害,同年11月9日,人們在一處廢棄礦洞內發現了高度腐敗的高寒的遺體。高寒的前夫吳永平為嫌疑人,17年后被抓獲。2025年12月12日,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并在今年2月12日判決被告人吳永平犯故意殺人罪,但認為本案系婚姻矛盾糾紛引發,對其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黃石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對被告人吳永平的量刑畸輕,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獲得核準。6月10日上午9點,本案二審在黃石開庭審理。被告人吳永平在法庭上終于承認作案,法庭擇日宣判。高寒的兩個女兒表示,不接受任何賠償,只希望法庭能給她們和慘死的母親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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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接受采訪
案發前小賣部老板曾警告高寒不要回去
6月9日晚,高寒的大女兒婷婷(化名)告訴揚子晚報記者,母親與吳永平是半路夫妻。“我母親認為,你可以窮,可以懶,可以一無是處,但不能不忠誠。”他們婚后經常吵架,母親覺得這個婚姻沒有希望,提出離婚,原因就是吳永平出軌,但吳永平不同意。“離婚之前,吳永平就到處放言,聲稱如果高寒跟他離婚,他就會把高寒殺掉,包括在大姨面前都不止說過一次。”
2007年8月31日晚上,高寒被害。當天白天,高寒和吳永平辦了離婚手續。婷婷從母親的同事、鄰居和親戚那里得知,晚上吳永平打電話給高寒,要求她回家,聲稱有東西要交給她。“我母親問,可以改天嗎?他說不行,非要那天。我母親沒有辦法,就回去見他一面。”
高寒快到家的時候,在旁邊的小賣部買了兩瓶水。小賣部老板警告她不要回去,否則吳永平會殺了她。“我媽媽說,應該不會這樣吧,我已經把錢給他了。我母親以為他只是想要錢,沒想到他不僅要命、要錢,還要房子和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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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公告
被告人喜歡看偵探小說,案發時用摩托車制造噪音
婷婷說,母親和吳永平結婚后,她就到武漢打工,可能只回來過3次。“每次回來,都是我母親照顧我們,吳永平頂多見面笑一笑,一句話不說,零交流。”
吳永平開摩的,摩托車發動起來噪音很大。“鄰居告訴我們,我母親遇害之前,他把摩托車停在家門口,然后打開發動機,因為摩托車的聲音很大,他們沒聽到過我媽媽的呼叫聲。”吳永平喜歡看偵探小說,家里有很多。法醫鑒定高寒的頭部、頸部等處均有傷痕。
第二天,店里的同事發現高寒沒來上班,去她家查看,發現門關著,沒有進去。“我大姨跟我表哥下午過去,推開門發現家里很亂,地上有水和血,還有一個金耳環。他們報了警。警方在房間里發現了大量血跡,但沒有立即立案,因為活不見人、死不見尸。這時,吳永平已經逃跑了。”吳永平被捕后曾經供認,殺人之后之所以拋尸,是因為他覺得房子是他的,高寒不該死在里面,那樣對他的房子不吉利。
拋尸的礦洞非常隱蔽。“拋完尸把被子丟到了旁邊的一條河里,我們以為高寒的尸體就在那里,租船打撈過很多天,但什么都沒發現。我們還到山上到處找,找了半個月,實在是絕望了。”
直到11月9日,有人發現了高寒的尸體。當時是兩個小朋友追一只小鳥,追到了那個礦洞里,在一個拐角處看到一雙人腳。小孩子被嚇壞了,當天晚上就做了噩夢。家長知道后到礦洞里查看,發現一具女尸,當即報警。警方經過DNA比對,確認死者是高寒。此時尸體已高度腐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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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與女兒合照
母親身亡后女兒想夢到媽媽,又怕夢到
高寒的二女兒曉秀(化名)是被母親突然送走的。她說,母親的決定非常倉促,只用塑料袋給她裝了兩件衣服,給了50元錢,其中25元買了車票。“我當時以為母親不要我了,很生氣。如果我知道吳永平要害她,我肯定不會離開。”
事發時曉秀才13歲,很難找到工作。“前兩個月,我媽媽還能給我轉賬。后來一個親戚到武漢找我們,說媽媽出事了。我們回到保安鎮,就看到外公外婆癱倒在地,一直在哭。”
后來,外公外婆去房產局準備拿出房產證,不料房產局說房子已經是吳永平的了。“我們都懵了。那個房產的地皮是高寒婚前買的,婚后建房的錢是她出的,吳永平只是出了一些力。離婚時他要求分割一半房產,折合4萬元。但我母親蓋房子已經花光了積蓄,后來想辦法借了4萬元給他。”但吳永平在離婚前半年就已偷偷將房產證辦到了自己名下——他開具了單身證明,將房產證上高寒的名字涂改成他死去的前妻的名字,還加上了他兒子的名字。
外婆收拾遺物時,在衣服里發現了高寒寫的遺囑,上面寫著:如果我哪天意外死了,這個房子的一半歸我的大女兒和小女兒擁有。日期是出事前的半年,后面備注了“絕筆”兩個字。“我們看見遺書,才知道高寒早已意識到危險,所以才把妹妹送到我這里來。”
姐妹倆后來通過司法手段,花了兩年多時間,終于把房產奪了回來。“當時我們在武漢上班,經常坐大巴往返大冶,堅持了兩年多。”
曉秀說,母親死后,她每天晚上做噩夢。“我會夢到我媽媽。我又想夢到她,又怕夢到她,晚上不敢睡覺。那時我才14歲,沒有收入,每天要精打細算,只吃一碗2.5元的熱干面,幾個月都沒碰過米飯。”
婷婷和曉秀這么多年一直處于痛苦之中。“我們沒有做過任何錯事,卻經歷了本不該經歷的一切。吳永平讓我們陷入無盡的深淵,這輩子都沒有辦法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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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人遺囑
律師:被告庭審時沒堅持“自殺”說法,承認殺人
6月10日中午,湖北大冶離婚當晚殺害前妻案二審結束,法庭擇日宣判。
曾代理“楊妞花被拐賣案”等系列案件的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文廣,此案擔任受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他表示:“本案實際上和婚姻沒有關系,因為案發當天他們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而且高寒沒有任何過錯。”
王文廣告訴記者,被告人吳永平二審不再像一審那樣辯稱高寒是自殺,對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實表示認可,基本上認罪認罰,但對一些細節仍存在避重就輕的行為。“他依然聲稱作案動機是案發前的一個小矛盾,我們認為這不合理。離婚之后因為這點小事去殺人,不符合邏輯。我們認為他的動機就是謀財害命。他在案發之前就用非法手段把高寒的財產轉移到了自己名下。被告人吳永平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我們認為應當判處死刑。”
雖然案件抗訴成功、二審已經結束,但婷婷和曉秀并沒有感到釋懷,反而比以前更加緊張。
婷婷表示,吳永平在二審中承認了殺人事實,但她認為這只是為了保命,并非真心懺悔。吳永平自始至終沒有表達過歉意。“我們不接受任何賠償,也不諒解。這個案件時間雖然久,但證據鏈非常完整,我們相信法院會給我們一個公正的判決。”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見習記者 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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