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越熙
6月12日,據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簡訊:2026年6月12日,馬思純女士(下稱:委托人)委托本律師事務所針對微信公眾號“新*”(微信號:s********1)之認證、運營主體啟動人格權(名譽權、肖像權)維權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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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委托人向本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證據,微信公眾號“新*”(微信號:s********1)為了博人眼球、流量變現,惡意將委托人在采訪中的文學隱喻表達掐頭去尾、惡意篡改,炮制“訃告式”標題,已涉嫌構成對委托人名譽權的侵害。同時文中還使用了委托人多張肖像圖片,配以大量商業廣告語,利用委托人的名義、形象推廣醫美產品,已涉嫌構成對委托人肖像權的侵害。本律師事務所已受托將上述賬號的認證、運營主體起訴至法院,要求相關主體向委托人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侵權法律責任。現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遞交工作。
記者看到,6月11日,醫美公眾號“新氧”發布標題為《馬思純,享年三十七歲》的文章被指為博取流量肆意亂起標題、斷章取義等,6月12日上午,相關文章已被刪除。
“享年”具有極強的特指性,專用于訃告,易使讀者誤解。記者搜索在新氧公眾號中搜索“致歉聲明”,查詢到多篇致歉文章,分別對林志玲、袁莉、毛曉彤等進行致歉。最早的致歉聲明發布于2020年6月28日,最新的一篇發布于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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