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食品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底線問題
也是社會持續關注的熱點
6月12日,廣東省教育廳正式印發了
《廣東省學校學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
(以下簡稱《指引》)
對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及
幼兒園的陪餐制度作出系統性規范
《指引》將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中小學和幼兒園
每月至少組織1次家長陪餐
《指引》明確要求全省實施學歷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均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陪餐時間為學生正常在校時間,不含雙休日、節假日及寒暑假。
其中,高等院校應每天有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陪餐,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則要求每餐均有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陪餐。
《指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并落實家長陪餐制度。具體而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陪餐家長可從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中推薦產生;每月至少組織1次家長陪餐,每次參與人數不少于2人;學校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家長陪餐工作座談會,對家長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研究反饋。
值得關注的是,《指引》明確支持家長以“四不兩直”的方式——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到校陪餐。這一開放性安排使得家長的日常監督可以常態化、隨機化展開。
陪餐人員與學生
“同質同價”付費就餐
《指引》對陪餐的執行細節提出了具體要求:陪餐人員必須和就餐學生一起排隊,與學生“同質同價”付費購餐,并在同一區域就餐。
陪餐過程中,陪餐人員還需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食堂當天食品安全情況進行監督,認真記錄學生反饋的意見建議,并主動跟進問題解決。學校可統一編制陪餐記錄表,在餐后登記,內容應包括日期、餐次、所食用飯菜的品種名稱、有關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陪餐人員簽名等。
校園食品安全不僅關乎孩子們的“舌尖安全”,更牽動著萬千家庭的心。陪餐制并非“同吃一鍋飯”那么簡單,當校領導、家長成為學生餐桌旁的常客,校園食品安全便從單一的行政監管演變為全校上下、家校內外共同守護的責任底線。
來源:南方網、粵學習客戶端
記者:李卓凡
編輯:小舟
校對:陳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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