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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5月21日總罷工只剩三天,三星電子勞資雙方的談判桌越來越擁擠了。
5月18日,中央勞動委員會的事后調整協商第一天,沒有結果。同一天,水原地方法院拋出重磅假處分裁定,相當于給罷工上了一道“緊箍咒”。更罕見的是,小額股東們也集體下場,95%的人投票反對工會的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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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方、資方、政府、法院、股東——五方力量同時匯聚在這場三星史上最大的勞資對決中。罷工還沒開始,但牌局已經徹底改變了。
一、第一天談崩了,19日見分曉
18日的協商由中央勞動委員會委員長樸壽根親自主持。工會方面出席的是委員長崔承浩,公司方面則是新換上的交涉代表、DS People組長副社長呂明九。
結果如何?樸壽根在會后對媒體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今天很難得出調整案。”隨后的決定是:下午7點結束,19日上午10點繼續。
“上午聽取了雙方的基本立場,下午將各自拿出方案”——這句話暗示,真正的討價還價還沒開始。當被問到“分歧是否縮小”時,樸壽根沒有回答。
核心爭議和此前一樣,一個字:錢。
工會要求兩條:廢除OPI(超額利潤獎金)上限,將“營業利潤15%”作為獎金財源寫進集體合同。公司方面則堅持不能制度化,但給出了折中方案——如果達到業界第一名,以特別獎勵給予最高水平補償。
此前11日至13日,雙方已經進行過三天馬拉松協商,空手而歸。周末又開了事前會議,差距依然存在。這次推遲到19日的協商,實際上就是罷工前的最后機會。三天后罷工就要開始,沒有時間了。
二、法院拋出“緊箍咒”:罷工可以,生產線不能停
就在18日勞資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同時,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拋出了一枚重磅炸彈。
法院引用了三星電子以超企業工會等2個工會為對象提出的禁止違法爭議行為的假處分申請。核心裁決就一條:即使罷工,也必須將工廠運轉維持在平時水平。
具體來說,法院要求:罷工期間,安全保護設施不能降低標準,防止晶圓變質等保安工作不能受到妨礙。更關鍵的是,法院設定了強制履行條款——違反的話,兩個工會每天各支付1億韓元,折合人民幣約54萬元。
法院給出的理由非常明確:“半導體設施是超精密微細設備,一旦受損,重新啟動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巨額費用。考慮到三星電子在全球半導體供應網中的比重,生產受阻可能演變成汽車、家電、信息通信等相關產業的連鎖危機。事后用金錢賠償無法挽回。”
這意味著,工會即使宣布總罷工,實際上也必須讓工廠保持運轉。罷工的實質效力被大幅削弱。這是繼上個月三星生物制劑罷工時的假處分之后,工會遭遇的第二次法律絆腳石。
但法院并非完全站在資方一邊。法院駁回了資方申請中的兩項:禁止妨礙工會成員參加罷工呼吁行為、禁止對全國三星工會及委員長的設施占領。換句話說,工會仍然可以進行合法的罷工宣傳和組織活動,但不能讓工廠停下來。
三、95%小股東反對:寧可罷工,也不讓制度化
更罕見的壓力來自股東層面。
小額股東平臺Act當天公布了一項緊急投票結果,數據讓工會方面壓力倍增:95%的參與股東反對“營業利潤聯動型計件工資制度化”。具體來說,662人贊成“即使經歷罷工的陣痛,也要阻止制度化”,92%的人同意“比起回避罷工的協議,長期阻止制度化更有利”。
Act的聲明寫得毫不客氣:“工會的要求不是單純的工資協商,而是嚴重破壞商法保障的股東大會固有權限和股東財產權的支配結構問題。”他們進一步要求:“三星電子理事會應立即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直接詢問小額股東的意愿。”
這次投票結果將以正式書函形式遞交三星電子理事會。雖然不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議,但95%這個數字,足以讓管理層在談判桌上更有底氣。
小股東的邏輯其實很清楚:一次性發獎金,是經營判斷,可以接受;但把“營業利潤的N%”寫進集體合同,等于永久改變了公司的利益分配結構。這種級別的決定,僅憑勞資協議是不夠的,它觸及的是股東的根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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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后24小時,牌局完全變了
把18日發生的三件事放在一起看——協商無果推遲、法院限制罷工效力、股東集體反對制度化——這場三星罷工危機的牌局,在24小時內被徹底重塑了。
工會手中的籌碼在縮水。原本最大的武器是“全面停產”的威脅,但法院裁定罷工期間必須維持工廠運轉,每天1億韓元的罰款讓停產代價變得具體而沉重。加上股東的反對聲浪,工會在“制度化”這個核心訴求上的正當性正在被多方圍剿。
但工會并非無牌可打。法院沒有禁止罷工宣傳和組織活動,他們仍然可以發起不合作運動,也可以通過部分崗位的怠工施加壓力。而且19日的協商中,資方如果不能在獎金水平上給出足夠誠意的數字,工會依然可以選擇一條更激進的路線。
19日上午10點,是最后的機會。政府已經亮出緊急調整權的底牌,法院給出了每天1億韓元的罰則,股東用95%的反對票關上了制度化的大門,李在镕此前的三鞠躬已經把姿態放到了最低——所有的壓力信號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在罷工前達成妥協。
這場三星史上最大的勞資危機,會以和解收場,還是在19日宣布破裂?答案就在接下來的一天內。
【聲明】本文綜合韓聯社、朝鮮日報等韓國主流媒體報道。文中觀點為對公開信息的客觀梳理與分析,不構成任何投資或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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