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豐澤區某外賣站點,小黃做專職騎手兩年。2025年10月的一個晚高峰,他沿寶洲路送餐時,被一輛違規掉頭的私家車撞倒,電動車壓傷左腿,當場無法站立。送醫診斷:左脛骨平臺粉碎性骨折、半月板損傷,需手術植入鋼板,術后需康復半年以上。
平臺不認:你是獨立承包商
住院手術后,小黃左腿打入鋼釘,醫生說他至少一年無法恢復正常行走,將來也不能長時間騎行。站點負責人來醫院看了一眼,扔下一份《網約配送員合作協議》:“你跟平臺是合作關系,不是員工,報不了工傷。你自己找肇事司機賠去。”小黃妻子去找肇事司機,對方說保險理賠要走程序,一拖就是兩個月。醫療費全是自家墊付,很快掏空了家底。
小黃找到澤良(泉州)律師事務所時,還拄著拐杖,左腿打著石膏:“我每天按時打卡、穿工服、站長派單、超時罰款,怎么就不是員工了?”
穿透合作協議,鎖定事實勞動關系
澤良工傷律師接案后明確告知:新業態用工是否構成勞動關系,看的是管理、報酬、業務三要素,而不是合同名稱。小黃接受站點的考勤管理、按站長的派單要求配送、被罰款要扣錢、收入是主要生活來源,完全符合勞動關系特征。
律師立即指導小黃妻子收集證據:工資銀行流水(平臺按月發放,備注“薪資”)、騎手APP接單記錄(事發當日已接20單)、考勤打卡截圖(站點要求早會打卡,遲到扣款)、工作服及送餐箱照片、微信工作群記錄(站長每天派單、通報獎懲、要求著裝規范)、同事證人證言(三人愿意出庭)。同時調取平臺對小黃的超時罰款記錄,證明平臺對其進行了實質性的勞動管理,而非平等的合作關系。
確認勞動關系,掃清工傷認定障礙
2025年11月,澤良律師向豐澤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庭上,平臺代理人仍堅持“雙方是平等的商業合作關系”。澤良律師當庭出示工資流水、接單記錄、罰款記錄、微信工作群記錄,逐項論證:平臺決定小黃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方式,并對其進行獎懲,這是典型的從屬性勞動。仲裁委采納律師意見,裁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
憑仲裁裁決書,澤良律師向泉州市人社部門申報工傷,同時提交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私家車主責)。2025年12月,人社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傷情穩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因脛骨平臺骨折導致左膝關節功能喪失達35%,評定為九級傷殘。
賠償計算:雙重主張,突破平臺推諉
澤良律師計算全部工傷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9個月本人工資,小黃月均收入7500元,計675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泉州上年度社平工資計算,九級2個月,計1600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九級8個月,計64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6個月,計45000元)、護理費(住院20天及出院后遵醫囑護理,計15000元)、后續取內固定手術費(預估15000元),合計約22萬元。因平臺未為小黃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待遇由單位承擔。
同時,澤良律師告訴小黃: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律師另案處理交通事故賠償,向私家車司機及保險公司主張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另獲賠20余萬元。小黃合計獲賠40余萬元。
2026年1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平臺一次性支付工傷賠償22萬元。小黃說:“我送了兩年外賣,這次為自己討回了公道。”
澤良(泉州)律師事務所澤良全晟工傷團隊咨詢熱線:0592-5973521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寶洲路萬達中心A座8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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