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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不懂家長對寶寶有必要那么緊張嗎?正常養不就長大了嗎?
直到我侄子出生后,我才知道養小孩是多么精細、多么有難度的活,我媽跟我姐作為2代人,她們的育兒觀念差異巨大,因此時不時就會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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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有一個點是她們都公認的,那就要時刻盯好小孩!
好吧,這不就是常識嗎?但還真有人會疏忽。
2026年5月29日,深圳的李女士獨自帶著2歲兒子去公園玩耍,不知道是因為什么原因,她的兒子居然完成了揪下綠化帶的植物葉子,然后放進嘴里嚼的過程!等李女士發現后,葉子都被吞下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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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一看那個被揪的植物,好家伙!這不是滴水觀音嗎!有毒的啊!
再看自己的兒子,他的嘴巴馬上腫起來了,口水和眼淚一起流了下來。
緊急送往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救治,所幸這個小孩脫險了。
滴水觀音(Alocasia odora(Roxburgh) K. Koch)的正式中文學名叫海芋,是天南星科海芋屬多年生常綠大型草本,原產熱帶亞洲及南美洲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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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認為它的葉片很大氣、莖粗壯挺拔、四季翠綠很有熱帶風情,于是就將其當成了觀賞植物種植。后來賣綠植的人為了宣傳,就硬說這種植物像觀音座像,如果環境濕度大時葉尖會往下滴水,非常優雅,就像是"滴水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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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聽著有點扯,但就是有效。20世紀80年代以后,隨著城市綠化美化戰略推進和室內觀葉植物市場繁榮,滴水觀音開始走向全國,成為了各種場合下都很常見的盆栽植物。
這種植物確實好看,但它們卻是有毒的,而且是全株有毒。毒性主要集中在莖內白色汁液中,其中含有草酸鈣針晶和生物堿等刺激性成分,如果是皮膚接觸,就會感覺非常瘙癢且麻木,可能還會腫起來;如果是吞下去了,口腔和咽喉可能會感覺非常腫痛,如果舌頭腫得太大,甚至可能導致窒息;如果滴到眼睛,還可能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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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觀音的毒素目前無特效解毒劑,中毒后只能洗胃或者是對癥治療。
不過致死案例只在醫學文獻上有記載,但在公開新聞中確實罕見,可見并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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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到底是誰的錯?是種植有毒植物的公園還是疏忽了的家長?網友們分成了兩派。
一派認為公園種植有毒植物就非常不可理喻!公園可是公共場所啊,這樣顯然是有風險的,怎么想公園都難逃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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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派則認為怎么能怪公園?小孩子就是很難控制的,所以才需要家長好好看管,本質上是家長沒管好小孩導致的。有人言辭很激烈,說如果家長追究就是在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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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理中客了,我覺得雙方都有問題,甚至還不只是公園和家長的問題。
從法律層面看,這取決于公園是否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
滴水觀音確實在我國南方是非常常見的綠化植物,目前沒有任何明文禁只在公共場所種植,所以只是種植的話,公園肯定是沒問題的。需要關注的是公園是否有設置警示,可以是立牌寫,或者是用護欄圍起來。公園畢竟是公共場所,所以確實需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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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家長肯定也責任很大,2歲的小孩懂什么啊?完全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所以家長就該監護好。如果家長未盡到監護職責,自身也需承擔主要或同等責任。一般來說,普通家長看到孩子接近植物就會警惕了,這個家長居然讓孩子揪植物進嘴,真的有點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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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其實從本質上來說,這并不是決定"誰對誰錯"的問題,關鍵是有毒的植物為什么能合法地種植到公共場合這個事情!類似的情況肯定還會發生,“不負責的家長和公園”還會有,想要杜絕就因為優化園林設計標準。
既然滴水觀音是明確有毒的植物,而且沒有快速緩解的特效藥,那為什么這樣的植物可以出現在公共綠化里?大人們大概率不會瞎碰,但小孩子根本啥都不懂,不可能要求所有小孩禁止進入種植滴水觀音的區域吧?本末倒置了,應該以人為本,禁止在能讓小孩活動的地方種植滴水觀音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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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公共園林在選擇植物時,除了美觀和易養護,還應將毒性風險納入考量。雖然公園能自己決定種啥,但也應該有法律來限制才對。我們的城市綠化標準應該把“無毒”作為公共空間植物選擇的硬性指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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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呢?我反正真是這么想的,不是非要搞得“眾人皆醉我獨醒”,我感覺就該從根本上解決,而不是確定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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