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當皇帝,很多人肯定是羨慕的,但縱觀歷朝歷代所有的皇帝,風險又是最高的,能成功活到壽終正寢的屈指可數。今天我們來聊一聊晚清一位名義上的“皇帝”,年僅十六歲,沒有享受過一天皇帝的權利就慘遭凌遲。他便是太平天國第二任君主——洪天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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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巨嬰”
1849年10月,洪秀全在廣東花縣生了第一個兒子,取名洪天貴,后來添了個福字,叫洪天貴福,這名字表面是祝福,實際上代表天賜的福氣,從名字可以看出洪秀全對他寄予了厚望,1853年太平軍攻下南京,改名為天京,洪秀全立刻把四歲的兒子立為皇太子,那時清朝還在,太平天國根基未穩,但太子的位置已經確定,只是這孩子根本沒機會學習怎樣做皇帝。
洪秀全教兒子的方法很特別,他不讓兒子接觸《四書》《五經》,連《資治通鑒》也不許看,說這些是妖書,他給兒子準備的是自己寫的詩,比如《十全大吉詩》《天父詩》,里面全是天父殺妖、天兄救主這樣的話,孩子能認字會背誦,但不知道歷史怎么回事,也沒法判斷事情對錯,他腦子里只有一套神邏輯,沒有現實政治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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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的是洪秀全兒子的生活圈子,為了保持圣血純凈,洪秀全不讓兒子接觸任何成年男子,也不讓他見朝臣和將領,直到九歲,洪天貴福幾乎沒離開過內宮,身邊有八十八個女性娘娘和宮女陪他,他可能一生沒見過真正的戰場,也沒聽過一次大臣議事,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孩子,其性格必然是懦弱又極其幼稚的。
二、天京城破的噩夢
時間來到1864年,此時的天平天國已經到了茍延殘喘的地步。同年三月,曾國藩完成了天京城的全面合圍,缺少補給的天京城,很快就出現了吃樹皮,甚至人吃人的情況。
6月1日,洪秀全去世了,他平時總吃一種叫“甜露”的東西,其實那就是野草做的團子,沒什么營養,加上生病,身體很快就撐不住了,六天之后,他那個十五歲的兒子洪天貴福被推上王位,登基那天沒有舉行儀式,也沒有大臣到場,城墻外面炮聲一直響個不停,他也就只能蓋個印章,算是走了個過場,其他的全靠李秀成支撐著,一個十五歲的孩子哪里懂得處理政事。
7月19日,湘軍炸開天京城墻,李秀成帶著人保護洪天貴福突圍,緊要關頭他把自己的好馬讓給這個少年,自己騎一匹老馬在后面阻擋追兵,結果李秀成很快被俘,九月就被曾國藩處死,洪天貴福得以逃出生天,馬的好壞成了誰生誰死的明顯界限。
洪天貴福逃到江西時只有十六歲,沒飯吃也沒方向,更沒人帶著他,他在天京從小長大,連城門都沒出過,不知道民間怎么過日子,也不清楚清廷通緝文書長什么樣子,有人記得他想假裝成富家少爺混過去,但口音不對、衣服太舊、走路姿勢也不像,一村接一村被人盯著,連躲進寺廟都難——和尚怕惹麻煩,直接把門關上。
三、自投羅網
逃出生天的洪天貴福隨少量太平軍一路逃往江西,到10月21號晚上清軍突然襲擊營地,洪天貴福慌亂之間光著腳獨自一人躲進山里,從此沒人管他了。
他在山里躲了四天四夜,靠吃野果撐著,不認識路,也聽不懂當地人說話,后來餓的不行了就想著下山去農戶家討口飯吃。他脫下了身上那件繡龍的黃袍,換上了死人留下的舊衣服,可問題不在衣服上,而在他這個人本身,皮膚白得不像干活的,動作顯得很僵硬,說話腔調怪怪的,自稱是從湖北逃難來的,想幫忙割稻子換口飯吃,結果連鐮刀都不會用。
有村民看到他站在田埂上割稻子,動作笨拙得很,手心磨出血泡也不知道怎么使勁,農民一看就明白,這不是逃荒的孩子,他連割稻子這種基本農活都不會做,說明他沒下過地,也沒人讓他干過農活。
1864年10月25日,在江西石城的荒山上,幾個清兵攔住一個頭發亂糟糟、臉上臟兮兮的少年,他餓得站都站不穩,衣服上打滿補丁,只當是普通的太平軍逃兵,士兵向他問話時,他沒有反抗,只是低著頭不停搓手,聲音發著抖,沒等用刑,他就全說出來了,說自己是洪秀全的兒子洪天貴福,朝廷懸賞萬兩的“幼天王”。
四、幻想讀書考功名
十月,洪天貴福被押送到了江西巡撫沈寶楨的大營。還沒審問,他就自己主動寫下上萬字供詞,把太平天國犯下的過錯全都推給已經去世的父親洪秀全和其他那些王爺,說自己只是個擺設,所有事情都由李秀成和洪仁玕決定。他還編了首打油詩:跟到長毛心難開,東飛西跑多險危,如今跟哥歸家日,回去讀書考秀才,這里的哥指的是清朝官員,他真以為認個錯、喊聲哥,就能回湖南老家去考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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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這樣就能保住性命,其實他不知道,清廷根本不在意他是否認錯,只關心他是天王的兒子,只要他還活著,南方那些沒被剿滅的太平軍殘余勢力,隨時可以拿他作為旗號再次起事,沈葆楨看過他的供詞后毫無觸動,反而更加確信,這孩子越是順從就越該除掉,他的懂事正好說明他還有利用價值,不是作為普通人來用,而是作為一個象征來用。
沈葆楨沒有等待北京方面批復,就直接下令執行凌遲處死。
五、凌遲
1864年11月18日的南昌街頭,洪天貴福被綁在牛車上,雖然已經判了極刑,但并沒有馬上執行,而是安排了一整套流程,先游街示眾,再剝去衣服,釘住四肢,割掉眼皮,最后執行凌遲刑罰,整個過程持續近一天時間,總共割了整整一千零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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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的細節很有講究,四根長釘穿過他的手腳,讓他站不直身體,完全失去人的姿態,眼皮被割開強迫他看著自己的皮肉被一片片割下來,每刀大小差不多像指甲蓋一樣,動作很慢也很準,疼痛的感覺被拉到最長,1003這個數字不是隨便定的,是按照律例算出來的,清朝連使用暴力都要講究規矩。
他死后,腦袋被掛在竹竿上示眾,身體丟在野外喂狗,刑場在南昌東湖邊,靠近舊貢院,一個想考秀才的孩子,在科舉圣地被當眾肢解,從空間上看就很諷刺,當天圍觀的人很多,《申報》說“萬眾哄聚”,但沒人求情,也沒人質疑,這種沉默本身,就是對暴力的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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