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和家長:
2026年高考、中考在即,營造良好考試環境,維護廣大考生及家長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涉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行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們特別提醒您:對于以下校外培訓機構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違法行為,請一定要提高警惕,堅決抵制,以免上當受騙。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協助、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教導、唆使考生違反考場規則。
二、不得組織或參與在考場內外收集考試試題或拍攝考試的行為;不得以文字、音頻、視頻直播等方式在網上公布或評價試題;不得違規傳播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取的試卷真題原卷。
三、不得通過買賣所謂的“試題”“答案”“修改成績”“內部招生指標”“內幕消息”“買通閱卷教師”等行為,實施涉考涉招詐騙。
四、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話題,誤導社會公眾,影響考試輿論環境。考試期間,不得制作、發布、轉發、評論或跟風炒作不實信息。
五、不得煽動、引導、唆使、組織考生或家長進行串聯群訪、鬧訪,散布或引導考生散布不實信息。
六、不得通過網絡媒體發布官方未公開文件或不予公開文件,不得冒充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或招生院校官方網站、公眾號等。
七、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炒作“X考狀元”“高分考生”“X考喜報”“成績排名”,本機構“上線率”“錄取率”“錄取院校”等信息。
八、不得對考生進行包過、保過等承諾,對培訓效果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成果,引誘誤導考生及家長。不得代替考生報名。不得在考點周邊組織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不得通過高中學校教職員工宣傳推薦,以相關招生院校及其教職工名義招攬生源。
九、不得違反規范要求,違規開展高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并違規收費。
十、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
瀘州市教育考試院
2026年6月1日
來源|瀘州市教育考試院
責編|廷寬編輯|波戈、澤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