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痛?為什么有時候我能若無其事地屏蔽掉所有不適,另一刻又像維多利亞時代那個咳血的肺癆男人,奄奄一息地倒在床上。有人說,痛不痛全看你的注意力擱在哪兒,但我可不買賬。
一小時之后,我還是吞了布洛芬,蜷成胎兒姿勢縮在被子里。身體終于慢慢松開緊繃的弦,我盯著這幾乎空白的頁面,光標一閃一閃,手指懸在鍵盤上,那些鍵需要以某種特定順序被按下——一種從來沒人用過的順序——而我居然在擔心別人會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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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別人又能怎么評判一件從未被做過的事?他們自己也沒干過我正在干的這件事。況且,他們還不是用這同一把鍵盤上胡亂敲出了全新的短信、消息、手稿,我可從來沒跑去嘲諷他們。
我甚至想不起來自己激烈批評過任何一篇文章。算了,我收回這句話。我最近一口氣讀了四本出版書,每一本都把“負鼠”拼錯了。其中三本還是企鵝蘭登同一家出版社出的,另一本被讀書俱樂部選為當月推薦。
它們全拼成了“possum”,這當然講得通,因為possum確實是一種真實存在的動物,拼寫也沒錯——只不過那是指澳大利亞的有袋類動物。而在北美,這些書的故事發生地,只生活著opossum。這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有袋動物。每次看到這個錯誤,我的腦子都在尖叫。
我懂,編輯在乎的是可讀性,這很好。可我的腦子替那群可憐的動物感到不公。如果有人不再叫你的名字,比如你不叫Bryan,我偏叫你Ryan,就因為聽著差不多,你樂意嗎?
可說到底,這又有什么意義呢。大家都明白指的是哪種動物,編輯和校對也沒發現什么問題,所以我該釋懷。我大概是唯一被這事困擾的人。
但這和痛有什么關系?有些東西可能會讓你疼得厲害,可世上唯獨你一個人在乎。這種痛不會因為只有你一個人扛著就變得不真實,但它確實會讓百分之九十五的人看不見。你可以吞一顆藥,把自己灌醉,或者做更糟糕的決定,可痛還在那里,不是嗎?你只是讓自己麻木了一點。
我有什么資格評價別人呢,我不也靠吃藥來躲開疼痛,因為我得照常運轉生活。可有些情緒不會因為你暫時挪開視線而消失。盯著別人都看不見的那個傷口,就像我和那只被寫錯名字的負鼠一樣,在沒人理解的角落里獨自難受。可那又怎樣,這痛依然是我身體里最真實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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