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臺灣 “聯合報”1日公布賴清德就任兩周年民調,其中施政評價最差的是司法改革。國民黨港湖議員參選人陳冠安說“絲毫不意外”,他舉例幾個司法案例嘆:“民進黨執政10年以來的司法,臺灣民眾看到的不是罪犯被嚴懲,而是對不同意見者大炮打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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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安表示,彰化一名有毒品及過失致死前科的39歲江姓瓦斯送貨員,前幾天開載滿瓦斯桶的小貨車撞上路邊轎車,更差點撞到民眾。警方不只在車上查獲“喪尸煙彈”,江男唾液快篩亦有毒品反應。然而法官卻認為“不足以明確認定被告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有反復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直接無保請回。
陳冠安嘆,縱放一位每天載送瓦斯的累犯毒駕犯,這根本就是讓一顆能行走的未爆彈亂竄,對其他無辜民眾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更可怕的是,這不是個案;幾天前,臺中兩位毒駕犯,也同樣被法院認定“無反復實施之虞”,均裁定無保請回,且無任何替代處分;更別忘了,此前涉詐的太子集團女特助15萬(新臺幣,下同)交保,最后燦笑離開地檢的諷刺畫面。
“司法對毒駕、詐騙犯的寬容,就是對善良民眾的變相懲罰。更讓多數臺灣民眾不滿的是,司法對待不同立場者的標準不一。”陳冠安表示,賴清德愛將顏純左,顏的兒子打著賴清德是他干爹名義詐騙1.2億元,卻可以從7年零10個月的重刑改判成緩刑不用入獄;一般民眾只是在網絡發文詢問陳菊過世了?涉及的不是“刑法”而只是“社維法”,事發僅4小時警察卻能在半夜尋人逮捕。
另外,陳也提到,有Facebook粉專主張貼檢察官的梗圖,即使不妥、“違法”,但當時法院卻以“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之虞”為由直接羈押。陳冠安問,張貼社群梗圖的危險性,會比開瓦斯貨車、累犯罰不怕的毒駕犯更大嗎?
陳冠安表示,民進黨當局執政10年以來的司法,臺灣民眾看到的不是對罪犯的嚴懲,而是對不同意見者的大炮打小鳥。這才是司法改革之所以不受信賴,成為最大民怨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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