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渭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大荔縣交通加油站私戶收款隱匿收入偷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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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22年至2024年,該加油站通過私人賬戶收款、賬簿少列收入的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增值稅等稅費款共計80.51萬元。2025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渭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50.7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和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異常數據暴露疑點 涉稅問題浮出水面
2025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渭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在開展行業疑點分析中發現,大荔縣交通加油站的納稅數據明顯低于周邊同規模、同地段加油站,與其實際經營規模、市場行情不符。
在前期調查時,企業實控人提供的賬簿、憑證、納稅申報表等資料雖然完整,但一些數據邏輯關系卻存在不合常理的情況。例如:已銷售的成品油量加上庫存量,明顯小于購入成品油量;加油站的便利店運營正常,賬面卻顯示近乎“零收入”。種種跡象表明,該加油站存在隱匿銷售收入、虛假納稅申報的嫌疑,國家稅務總局渭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遂依法對其立案開展檢查。
私戶流水揭露真相 查實涉稅違法問題
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對現場所有收款二維碼、POS機等支付終端逐一進行掃碼核驗與測試,發現該加油站使用的收款二維碼中含有個人微信收款碼。面對檢查人員的詢問,加油站收銀員對這些個人微信收款碼的具體用途、所收款項的完整流向及財務處理方式均無法清晰說明。
為查清真相,檢查人員依法調取了這些個人微信收款碼2022年至2024年期間的交易流水,在三千多筆交易數據中追蹤加油站經營資金流向。經調查,該加油站個人微信收款收入,僅少部分存入公戶進行申報納稅,其他上百萬收入都通過個人銀行賬戶進行拆分存放,偽裝成個人收入,進而掩蓋加油站真實經營數據,逃避納稅。
偷逃事實終被確認 依法依規處理處罰
面對稅務部門調取的完整證據鏈和清晰的案件事實,該加油站實際控制人最終承認,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為了少繳稅款,將部分零售收入通過個人收款碼、現金存入個人賬戶,累計隱匿銷售收入279.82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其違法事實,2025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渭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大荔縣交通加油站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50.7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和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來源:陜西稅務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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