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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當婚姻因感情破裂走向終結,如何在法律框架內處理子女探視與財產分割問題,是本案關注的焦點。周女士與吳先生因感情破裂產生糾紛,雙方在女兒撫養權、探視權及財產分割上存在分歧。代理律師通過梳理雙方訴求,最終促成達成一攬子協議:女兒由吳先生直接撫養,周女士每月支付撫養費并享有明確探視權;登記在周女士名下的車輛歸其所有,貸款自行承擔;雙方各自名下財產、債務各自所有和承擔。該離婚糾紛最終通過調解方式結案。
案件背景
周女士是離婚訴訟中的原告。她與丈夫吳先生因夫妻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向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判決離婚、明確婚生女的撫養權及探視權,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吳先生同意離婚,但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存在爭議。
- 當事人身份:離婚訴訟中的女方(原告)
- 核心矛盾:雙方同意離婚,但就婚生女的撫養權歸屬、探視權的具體安排、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存在主要爭議
- 關鍵詞:探視權、車輛歸屬、各自名下財產
核心難點
難點一:撫養權與探視權的平衡。
雙方均同意女兒由吳先生直接撫養。在此前提下,如何為周女士的探視權提供明確、具體的法律約定,以避免未來因探視問題產生糾紛,是本案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
難點二:財產分割的明確化。
雙方涉及登記在周女士名下的車輛(含剩余貸款)的分割,以及各自名下存款、公積金、保險、股票、基金等多項財產的歸屬確認。逐一厘清并明確上述財產的歸屬,是避免后續爭議的關鍵。
專業破局
王媛媛律師、迭燾(實習律師)代理本案。在調解過程中,律師圍繞周女士的訴求進行策略制定:
突破點一:明確探視權約定。
律師在調解協議中明確了周女士的探視權:在不影響女兒生活、學習的情況下,周女士每月可探視兩次,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雙方自行協商。該約定在保障探視權的同時,保留了執行層面的靈活性。
突破點二:明確財產分割約定。
律師引導雙方就車輛的歸屬及貸款承擔達成一致:登記在周女士名下的車輛歸其所有,剩余車輛貸款由其自行承擔。同時,協議明確約定“各自名下財產、存款、公積金、個人商業保險、股票、基金歸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從法律層面厘清了雙方財產邊界。
突破點三:推動調解程序。
律師與法院溝通,推動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在法定程序框架內協助周女士解除婚姻關系。
- 關鍵行動:提交完整證據材料,包括車輛登記信息、貸款合同等,促成雙方達成一致。
案件結果
核心結果:調解成功。
具體調解結果:
- 婚姻關系:周女士與吳先生自愿離婚。
- 子女撫養及探視權:婚生女由吳先生直接撫養,隨其共同生活;周女士自某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費1,000元,并承擔50%的公立教育費、醫療費至女兒年滿18周歲。在不影響女兒生活、學習的情況下,周女士每月可探視兩次,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雙方自行協商。
- 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登記在周女士名下的車輛歸其所有,剩余車輛貸款由其自行承擔;雙方各自名下財產、存款、公積金、個人商業保險、股票、基金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
- 其他:周女士自愿放棄本案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吳先生承擔(周女士已墊付,吳先生當庭支付完畢)。
法也說法
- 探視權的明確約定。
探視權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法定權利。本案中,通過調解協議明確了周女士的探視權及“每月兩次”的具體頻率,為后續權利行使提供了依據。 - 財產分割的約定方式。
對于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車輛,離婚時應明確其歸屬及剩余貸款的承擔方。本案中“車輛歸原告所有、貸款由原告承擔”的約定,是一種清晰、可執行的常見處理方式。 - “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作用。
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各自名下的財產、存款、公積金等歸各自所有,有助于界定雙方財產范圍,減少未來發生財產糾紛的可能。 - 調解是解決離婚糾紛的途徑之一。
本案通過調解方式結案,在法定程序框架內一并處理了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體現了調解在婚姻家事糾紛中的適用價值。
免責聲明
本文所涉案例為四川法也律師事務所代理的真實案件,各方面信息均已進行化名處理。每個案件的具體事實、證據鏈完整度及法律適用場景均存在差異,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任何具體案件結果的承諾或保證。如您遇到類似法律問題,建議攜帶相關材料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得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定制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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