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賠償的主張與舉證技巧:怎么證明被告的主觀惡意?怎么計算賠償基數?
【主編簡介】唐青林律師,深耕商業秘密2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出版三部商業秘密專業著作,辦理多起億元乃至近10億級商業秘密大案,主辦多起案件入選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典型案例。(商業秘密保護熱線:13910169772)
懲罰性賠償是商業秘密案件中最具威懾力的法律武器,也是權利人實現足額賠償、懲戒惡意侵權的核心手段。2019年《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后,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一系列標桿案例明確了其適用標準。但司法實踐中,多數懲罰性賠償主張因舉證不足未獲支持,核心問題集中在主觀惡意證明不充分和賠償基數計算不準確兩大方面。
本文結合《反不正當競爭法(2025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以及指導性案例,全面拆解商業秘密案件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條件、主觀惡意的證明方法、賠償基數的計算規則與舉證技巧,為企業法務與律師同行提供辦案思路。
一、商業秘密懲罰性賠償的法定適用前提
《反不正當競爭法(2025修訂)》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故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原告主張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且情節嚴重,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主張懲罰性賠償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核心要件:被告具有主觀惡意且侵權情節嚴重,二者缺一不可。
二、核心難點一:被告主觀惡意的證明方法與舉證要點
主觀惡意是懲罰性賠償適用的首要前提,指被告明知或應知其行為侵犯他人商業秘密,仍故意實施侵權行為。司法實踐中,主觀惡意的證明可通過客觀行為推定。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存在以下六種情形的,可推定被告具有主觀惡意。
(一)被告核心人員曾與原告存在勞動關系或合作關系,且接觸過涉案商業秘密
這是最常見的主觀惡意推定情形。如果被告的核心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曾是原告的員工,或被告與原告曾存在合作、代工、許可等關系,且實際接觸過涉案商業秘密,即可作為認定被告應當明知該信息屬于原告商業秘密的重要證據,結合其他事實可推定其主觀具有惡意。
在(2023)最高法知民終1590號案件中,吉某集團下屬成都公司近40名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在2016年7月前后陸續離職,加入威某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其中多人直接參與過吉某新能源汽車底盤應用技術的研發。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威某集團在短時間內大規模挖走吉某核心技術人員,且這些人員均接觸過涉案底盤技術秘密,足以推定威某集團明知涉案技術屬于吉某的商業秘密,主觀惡意明顯。
舉證要點:
1.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離職證明、工作交接記錄;
2.員工參與涉案技術研發的證據(如研發日志、會議紀要、郵件往來、項目審批文件);
3.合作協議、技術許可合同、保密承諾書等,證明被告或其員工有接觸涉案商業秘密的渠道和事實。
(二)被告以侵害知識產權為業
根據指導性案例219號廣州天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訴安徽紐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2019)最高法知民終562號]的裁判要點,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構成侵權,已實際實施侵權行為且該行為構成其主營業務的,可以認定為“以侵害知識產權為業”,屬于主觀惡意極其嚴重的情形。
在(2019)最高法知民終562號案件中,安徽紐某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來,僅生產卡波姆產品,其全部生產工藝、設備技術均來源于華某從廣州某賜公司非法獲取的技術秘密。即便其原法定代表人劉某因侵犯商業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后,安徽紐某公司仍未停止侵權,銷售范圍遍及二十余個國家和地區。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其“以侵權為業”,主觀惡意深重。
舉證要點:
1.被告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信息、經營范圍;
2.被告的產品宣傳資料、官網信息、銷售記錄、納稅申報數據;
3.被告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證明侵權產品是被告的唯一或主要產品,侵權收入是其主要利潤來源。
(三)被告存在重復侵權、持續侵權行為
被告曾因侵犯同一商業秘密被行政、刑事處罰或民事判決認定侵權后,仍繼續實施侵權行為,或在訴訟期間拒不停止侵權,可直接推定其具有主觀惡意。
典型案例1:在(2022)最高法知民終1592號案件中,沈陽某機械有限公司、沈陽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曾于2011年因侵害沈鼓集團商業秘密被公安機關調查,并書面承諾停止侵權。但在此后長達10年的時間里,兩公司仍持續使用涉案葉輪模型基本級數據和軟件生產、銷售離心壓縮機。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其主觀惡意極其嚴重,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
典型案例2:在(2023)最高法知民終1590號案件中,威某集團在訴訟期間仍繼續生產、銷售使用涉案底盤技術秘密的EX系列車型,最高人民法院將此作為認定主觀惡意和確定懲罰性賠償倍數的重要依據。
舉證要點:
1.此前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調解書、和解協議、承諾書;
2.訴訟期間被告仍在生產、銷售侵權產品的證據(如公證購買的產品、官網宣傳、電商平臺銷售記錄、客戶證言);
3.被告在侵權期間的生產規模、銷售范圍、利潤情況等證據。
(四)被告以盜竊、賄賂、電子侵入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
被告主動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本身,就足以證明其主觀上具有明確的侵權故意。
舉證要點:
1.公安機關的立案決定書、訊問筆錄、搜查筆錄、扣押清單;
2.電子數據鑒定報告、被告非法復制文件的記錄、服務器訪問日志;
3.轉賬憑證、聊天記錄、郵件往來等,證明被告實施了賄賂、欺詐等行為。
(五)被告存在惡意規避法律責任的行為
被告為掩蓋侵權行為,采取修改技術參數、變更公司名稱、轉移資產、注銷主體、通過關聯公司轉移侵權收益等方式規避法律責任,可推定其主觀惡意。
舉證要點:
1.被告的工商變更記錄、股權結構變動信息;
2.被告的資產轉移憑證、銀行流水;
3.被告與關聯公司的交易記錄、人員交叉任職證據;
4.技術修改對比報告,證明被告僅對涉案技術進行非實質性修改以規避侵權認定。
(六)被告在訴訟中存在舉證妨礙等不誠信訴訟行為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其掌握的財務賬冊、生產記錄、銷售數據等關鍵證據,或偽造、銷毀、隱匿證據,可推定其主觀惡意。
在(2019)最高法知民終562號案件中,安徽紐某公司在訴訟中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始會計憑證、賬冊、利潤表,構成舉證妨礙。最高人民法院將此作為認定其主觀惡意和情節嚴重的重要因素,并按照廣州某賜公司主張的行業毛利率計算侵權獲利。
舉證要點:
1.法院的證據交換筆錄、責令提交證據通知書;
2.被告的書面答復、庭審陳述;
3.原告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的申請書及法院的裁定。
三、核心難點二:賠償基數的計算規則與舉證技巧
人民法院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時,首先以原告實際損失數額、被告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作為計算基數。若上述數額難以計算,可依法參照該權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司法實踐中,最常用的是被告侵權獲利,其次是原告實際損失,許可使用費的適用相對較少。
(一)以被告侵權獲利為基數的計算方法與舉證要點
侵權獲利=侵權產品銷售額×產品利潤率×涉案技術秘密的利潤貢獻率。這是目前法院最認可的計算方式,三大標桿案例均采用了該方法。
1.侵權產品銷售額的確定
優先依據:被告自認的銷售額、被告向稅務機關申報的銷售額、被告在招股說明書、年報、半年報等公開文件中披露的銷售額。
在(2023)最高法知民終1590號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采用的是威某集團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2018年9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EX系列車型銷售數量(81733輛)和平均售價(175200元)計算總銷售額。
在(2022)最高法知民終1592號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取的兩被告2013年6月20日至2021年5月21日期間的企業年度報告中的利潤總額作為計算基礎。
舉證要點:
1.被告的招股說明書、年報、半年報、公告等公開文件;
2.被告的稅務申報表、納稅證明;
3.銷售合同、發票、發貨單、出庫單;
4.電商平臺銷售數據、展會訂單、客戶證言;
5.若被告拒不提供銷售數據,可申請法院向稅務機關、電商平臺、行業協會調取,或主張按原告提供的證據計算。
2.產品利潤率的確定
優先依據:被告自己披露的利潤率;若被告未披露或拒不提供,可參照原告同期同類產品的利潤率,或行業平均利潤率。
(2023)最高法知民終1590號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參考新能源汽車代表性企業同期毛利率(10.6%-17.9%),結合案件情況確定了合理的利潤率。
(2019)最高法知民終562號案件中,因安徽紐某公司拒不提供財務賬冊,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廣州某賜公司年報公布的精細化工行業毛利率(32.26%)計算。
舉證要點:
1.原告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成本核算資料;
2.行業協會發布的行業平均利潤率數據;
3.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行業分析報告、市場調研報告;
4.被告在其他案件或公開場合披露的利潤率信息。
3.涉案技術秘密的利潤貢獻率
這是計算中最具爭議的環節,指涉案技術秘密對侵權產品利潤的貢獻比例。法院通常會綜合考慮技術秘密的類型、重要程度、在產品生產中的作用、其他生產要素的貢獻等因素確定。
(2023)最高法知民終1590號:吉某集團主張涉案底盤技術秘密占底盤技術的80%,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采納,最終按該比例計算侵權獲利。
(2019)最高法知民終562號:最高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涉案生產工藝技術在卡波產品生產中的作用,酌情確定技術貢獻率為50%。
(2022)最高法知民終1592號:最高人民法院酌情確定涉案葉輪模型基本級數據和軟件的技術貢獻率為30%。
舉證要點:
1.原告的研發投入證據(如研發費用憑證、研發人員工資、設備采購記錄);
2.技術專家出具的專家意見,說明涉案技術秘密在產品中的核心作用;
3.行業內同類技術的貢獻比例參考案例;
4.被告的技術來源證據,證明被告沒有其他合法技術來源;
5.可申請法院委托專業機構對技術貢獻率進行鑒定。
(二)以原告實際損失為基數的計算方法與舉證要點
實際損失=原告因侵權所減少的銷售量×原告產品的單位利潤。該方法適用于原告能夠證明其銷售量減少與被告侵權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情形。
舉證要點:
1.原告侵權前后的銷售數據對比、財務報表;
2.原告市場份額變化數據、行業市場分析報告;
3.客戶流失證據(如客戶終止合作的函件、客戶轉向被告的證據);
4.原告產品的單位利潤計算依據(如成本核算表、銷售發票);
5.需要注意排除市場環境變化、自身經營管理、產品更新換代等其他因素對銷售量的影響。
(三)以許可使用費為基數的計算方法與舉證要點
若原告曾將涉案商業秘密許可給第三方使用,可參照該許可使用費的合理倍數計算賠償基數。
舉證要點:
1.許可使用合同、許可費支付憑證、銀行轉賬記錄;
2.許可使用的范圍、期限、地域、方式等證據;
3.被許可方的實際使用情況、經營情況;
4.需要證明該許可使用費是真實、合理的,且與涉案侵權行為的性質、范圍、持續時間相當。
四、懲罰性賠償倍數的確定與主張技巧
懲罰性賠償的倍數應當與被告的主觀惡意程度、侵權情節的嚴重程度相匹配。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倍數:
1.主觀惡意程度:以侵權為業、重復侵權、大規模侵權的,倍數較高;
2.侵權情節:侵權持續時間、侵權規模、侵權范圍、造成的損害后果;
3.被告的悔改表現:是否主動停止侵權、是否積極配合訴訟、是否賠償原告損失;
4.被告的經濟狀況:確保懲罰性賠償能夠起到懲戒作用。
主張技巧:
1.在起訴時明確提出懲罰性賠償的具體倍數,并逐一對應列舉證明主觀惡意和情節嚴重的證據;
2.在庭審中重點闡述被告侵權行為的惡劣程度和造成的嚴重后果,如導致原告市場份額大幅下降、研發投入無法收回、核心競爭力受損等;
3.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作為參考,說明類似案件的倍數適用標準。
懲罰性賠償是商業秘密案件中懲戒惡意侵權、實現足額賠償的核心手段,其適用的關鍵在于充分舉證被告的主觀惡意和準確計算賠償基數。權利人應當在訴前全面收集證據,重點圍繞被告的接觸關系、侵權行為性質、持續時間、侵權規模等方面證明主觀惡意;同時通過證據保全、司法審計等方式固定被告的侵權獲利證據,合理確定技術貢獻率,為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奠定堅實基礎。
*此處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為作者完成文章寫作時所在工作單位。
原創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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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簡介
唐青林,律師,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擁有超26年法律服務經驗,深耕商業秘密法律服務領域,專注商業秘密侵權民事訴訟、侵犯商業秘密罪刑事控告、商業秘密合規體系、商業秘密保密體系搭建全鏈條法律服務,累計為近百起商業秘密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與非訴項目提供專業服務,擁有豐富的勝訴實戰經驗與辦案業績。
專業深耕與著作成果
多年來始終聚焦商業秘密實務研究與經驗沉淀,先后在中國法治出版社出版3部商業秘密領域專業著作:
(1)《商業秘密保護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2008年)
(2)《商業秘密百案評析與企業保密體系建設指南》(2013年)
(3)《商業秘密案件裁判規則——全面梳理中國商業秘密案件司法裁判規則》(2022年)
核心辦案業績
(1)經辦某商業秘密案件取得2億元判賠結果;2024年代理的商業秘密民事案件(代理原告),被某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該省年度判賠額最高案件;目前正在辦理標的額10億元的商業秘密案件。
(2)多起經辦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度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以及湖北省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年度保護白皮書收錄案例。
(3)代理原告的多起商業秘密民事案件獲得勝訴判決,多起案件為當事人爭取到法院支持的2倍或3倍懲罰性賠償。
(4)代理被告的多起商業秘密侵權案件,為當事人爭取到法院判定不構成侵權的勝訴結果;代理多起商業秘密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告單位,取得無罪判決、檢察院不予追訴的辦案結果。
(5)協助多家企業完成商業秘密保密體系建設,搭建全流程合規方案。
(6)唐青林律師成功代理億元級商業秘密案,判賠金額成功壓降90%
社會兼職
(1)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訟服務志愿專家(2018-2023、2023-2028)
(2)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3)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知識產權與科技金融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4)北京市律師協會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5)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導師
行業榮譽
(1)入圍“2026 ALB中國法律大獎“年度知識產權律師大獎”提名
(2)入選IPR DAILY“中國50位50歲以下知識產權精英律師”榜單
(3)2025年度LEGALBAND客戶首選:知識產權律師15強
(4)2025年度GCP知識產權專家30強
(5)2023年度GRCD中國合規大獎「知識產權合規年度律師」
(6)2024年度中國區LegalOne實力之星(知識產權·商業秘密領域)
(7) LegalOne Merits (典范)獎獲得者
(8)唐青林律師榮登LEGALBAND 2026年度“中國頂級律師排行榜”(知識產權訴訟領域)
商業秘密法律熱線:
手機(微信同號):13910169772
單位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1號金地中心A座29層 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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