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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權歸屬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往往是雙方爭議較大的問題。如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本文通過一則真實案例,梳理離婚爭議中的常見焦點及相關法律要點,供有類似需求的讀者參考。
案件概述
離婚訴訟中,當雙方就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分割方案存在爭議時,如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是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本案中,當事人因感情破裂,雙方就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分割方案存在分歧。經協商,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明確了子女撫養權歸屬及財產分割方案。
案件背景
本案當事人為離婚訴訟原告(女方,化名:陳女士),與丈夫(化名:張先生)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婚后雙方因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陳女士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判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含房產、存款等),并爭取婚生子的撫養權。張先生同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權歸屬及財產分割方案上,與陳女士存在分歧。
- 當事人身份:離婚訴訟原告(女方)
- 核心矛盾:雙方同意離婚,爭議集中在子女撫養權歸屬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案上
- 關鍵詞: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離婚協商
核心難點
難點一:撫養權認定。
法院判定子女撫養權時,需綜合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居住環境、教育背景、與孩子的感情基礎等因素。陳女士需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適合直接撫養孩子。
難點二:財產分割爭議。
雙方對房產、存款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存在分歧,需結合雙方對家庭的實際貢獻等因素綜合考量。
專業破局
姚瑤律師代理本案后,圍繞陳女士的訴求開展了以下工作:
突破點一:梳理家庭資產。
對雙方名下房產、存款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梳理,形成財產清單,并對房產等資產進行市場價值評估。
突破點二:制定協商方案。
結合陳女士的訴求,明確協商方向與目標。
突破點三:參與協商溝通。
協商過程中,向對方說明相關事實和法律依據。
關鍵行動:協商階段,向法院及對方提交財產清單、資產評估報告,闡述相關事實依據。
案件結果
核心結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協議。
具體協商協議:
- 婚姻關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 子女撫養:婚生子由陳女士直接撫養,張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年滿18周歲。
- 財產分割:雙方就房產、存款等財產的分割達成一致。
- 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按比例分擔。
關鍵詞: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離婚協商
法也說法
- 協商是離婚爭議的解決方式之一。
相較于訴訟程序,協商可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就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問題進行溝通,有助于減少對子女的影響。 - 梳理家庭資產是協商的基礎。
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梳理,形成清晰的財產清單,有助于在協商中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 - 律師在協商中的角色。
在涉及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分割的離婚爭議中,律師可以協助當事人梳理資產、參與協商溝通、陳述事實與法律依據。
免責聲明
本文所涉案例為四川法也律師事務所代理的真實案件,各方信息均已進行化名處理。每個案件的具體事實、證據情況及法律適用均存在差異,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任何案件結果的承諾或保證。如您遇到類似法律問題,建議攜帶材料向專業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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