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娛樂圈,女性的外貌和年齡經常變成評價她們的重要標準。
很多時候,她們在四十歲左右還能接到一些角色,但多數還是偏向已婚、職場女性或家庭角色。相比之下,男演員到了更大年紀還能演“情圣”或老帥哥,似乎沒有太大限制。這背后,有一套潛規則在起作用,大家都默認“年輕化”才是女性的資本,外形好、年輕點,角色就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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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合同里還會明寫“女演員年齡不能超過一定歲數,必須保持無濾鏡的皮膚狀態”。比起男演員,女性的身體和容貌被數字化、硬性化,從合同上就把“年齡”切割成一種期限。比如2021年某明星的片約就明確規定“女主年齡上不超過32歲,皮膚要無瑕疵”。這其實就是行業用標簽和數字,把女性的身體期限限定在一段時間內,超過了就“用不了了”。
再往早點說,像上世紀30年代好萊塢就認定女明星的黃金期是25到32歲,過了這個年齡就多被安排進母親、壞女人之類的戲份,而男演員可以演五六十歲。美國電影協會當年統計,票房最火的女明星平均年齡才27歲多,而男明星平均年齡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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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偏見隨著全球范圍的影視產業擴散到了中國,到了90年代港臺劇的輸入,使得“女演員不在適婚年齡就會被邊緣化”的規則變得更明顯。
吳越的經歷也反映出一種對于女性身體和時間的控制。她在2017年后,少接影視劇,更多地轉向舞臺和獨立劇。舞臺劇不像電影電視那樣講究“年輕感”,反而只關心演技和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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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話劇《日出》里扮演的角色,是一個與男性平等對話的職場女性,演出頻次很高,場場都是對自己身體狀態的考驗。舞臺上不用在意年齡變化,觀眾關注的只有本身的演技和故事,沒有“年輕漂亮”的限制,這讓她感受到一種更自主的空間。
同樣的邏輯也在職場中存在。調研顯示,大部分職業女性為了符合“被看得過去”的標準,會特別在意穿戴,比如“裙子要過膝”“化妝保持淡妝”。其實這些要求大多沒寫在規章制度里,但通過上級點名、面試和工作的具體行為,形成了一套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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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看看,幾十年前美國女性為了避免被看成“性對象”,穿高領衣、長裙,現在變化了,但放在背后的是一樣的“要證明自己安全、值得信賴”的邏輯。
吳越那張紙條,沒有公開內容,卻像一種隱形的抵抗。她不用它去跟外界辯駁,只用它提醒自己:別人說的那些,可能只是因為角色太像真人。她曾說,只要劇本好,就會接“被罵”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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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在對抗一種行業默認的“身體和年齡價值算法”,如果行業只用“能不能保持年輕漂亮”來評價女性,那真正需要改的,不是女演員的選擇,而是整個行業對女性身體的單一尺度。
把視線挪開影視,很多普通女性也都面臨類似的考驗。比如“是不是要留長發”“是不是要穿高跟鞋”這些問題,看似關于審美,其實背后是一種用身體的小部分可控性,換取社會更高的接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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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過程中,女性不斷用身體作為交換的籌碼,把自我價值和社會認可綁定在一起。吳越的故事其實也提醒我們,把身體變成抵押品的那個行業,得盯緊了,改變才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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