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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秋天,我退休回到青石村。
六十歲的吳德正,教了三十五年語文,退休金兩千八。老伴走得早,兒子在省城打工,我一個人,就圖村里清靜。
回來的第三天,鄰居老張頭蹲在我家門口抽旱煙,吭哧半天說:“吳老師,你幫我寫個低保申請唄?鎮上那個代寫的,要收十五塊。”
十五塊。
我退休金一天不到一百,但這十五塊,是老張頭三天的菜錢。他七十三了,老伴癱床上,兒子在煤窯里挖了八年煤,兩年前塌方砸斷了腿,賠了六萬,看病花光了,現在一家三口擠在兩間土坯房里。
我說好。拿了紙筆,問了他的情況,半小時寫好。老張頭接過去看了兩遍,眼眶紅了:“吳老師,你這字,寫得跟印的一樣。”
我沒要錢。他非要給,最后留了一把青菜。
這只是開始。
青石村離鎮上十五里,鎮上有個法律咨詢所,還有個代寫文書攤,寫一份申請三十,寫一份狀子五十,復雜的一百往上。村里人多數初中沒畢業,寫個東西比挑兩百斤擔子還難。
三個月,我幫村里人寫了四十七份低保申請、十三份宅基地審批、八份工傷認定材料,還有六份上訪信——有的是告村霸占了田埂,有的是告包工頭欠薪不還。
我不收錢。鄉親們過意不去,有的給雞蛋,有的給臘肉,推辭不過,我就留一棵白菜,其余的讓拿回去。日子久了,村里人說“找吳老師”,鎮上人說“那個免費寫字的”。
消息傳得快。后山的李家村、河對岸的張家灣,都有人來找。我那張舊書桌上,稿紙越堆越高,墨水一瓶一瓶地用空。
兒子吳兵國慶回來,看我屋里擠滿了人,皺了眉。
“爸,你收錢了嗎?”
“不收。”
“那你圖啥?”
“不圖啥。他們寫不了,幫一把。”
“鎮上那個法律咨詢所的馬律師,你擋他財路了。”
“我又不開店,幫幾個窮鄉親寫寫字,礙他什么事?”
兒子沒再說什么,走的時候留下一句話:“你要是哪天吃虧了,別怪我。”
我笑笑,沒當回事。
十二月中旬,村里的王翠花來找我。她男人在溫州打工,從腳手架上掉下來,包工頭只給了三千塊醫藥費就把人攆了。她想寫一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還得寫一份法律援助申請。
我問了半個下午,把情況理清楚,洋洋灑灑寫了四頁紙。王翠花不識字,我念給她聽,她一邊聽一邊哭:“吳老師,我拿啥謝你啊?”
“把你男人照顧好就行。”
她走的時候,兜里摸出兩百塊錢,非要塞給我。我說不收錢,她不依,說這么厚的東西,鎮上代寫至少收一百五,你要是不要,就是看不起我。推了幾回,最后我收了,尋思著這錢回頭讓村長轉給她家,當給她男人買點營養品。
第二天一早,天剛蒙蒙亮,我被剎車聲吵醒。
推開院門,兩輛車停在門口。一輛司法局的,一輛市場監管的。下來四個穿制服的人,領頭的是個三十出頭的眼鏡男,姓馬,鎮上那個法律咨詢所的老板,司法局某人的親戚。
我在村委會見過他一次,那人一臉和善,見誰都笑瞇瞇。
“吳老師,有人舉報你無證從事法律文書代寫服務,并存在有償經營行為。”市場監管的人很公事公辦,“我們依法進行調查。”
我愣了。
“我就幫村里人寫寫字,不收錢——”
“有證據顯示,你昨天收取了王翠花兩百元代寫費。根據《律師法》和《山東省法律服務管理條例》,個人不得無證提供法律文書代寫服務,尤其是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文書。違規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兩百塊,五到十倍,那就是一千到兩千。
“另外,舉報材料顯示,你長期從事有償代寫,涉及金額較大,我們將依法從重處罰。”
他亮出一張單子。
“罰款三萬元。限十五日內繳納。”
三萬元。
我教書三十五年,退休金兩千八,一年不吃不喝存三萬四。這一罰,我一整年白干。
“隔壁縣的老李頭,跟我一樣免費幫人寫,上個月罰了一千五。”我說。
“各地執法標準不同。你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標準不同。
我看了看那個馬律師,他站在車旁邊,臉上還是那副笑,像廟里的笑面佛,嘴角的弧度分毫不差。
我想起兒子的話。
當天下午,消息傳遍了三個村。第二天,王翠花跑來我家,撲通跪下了,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吳老師,我對不起你,是我害了你,那兩百塊錢,我不該給你——”
我扶她起來,手有些抖。
不是因為錢。
我去交罰款那天,兒子從省城趕回來。他什么也沒說,遞給我一張卡,里面有他攢的兩萬。我自己的退休金湊了一萬。
從銀行出來,我對兒子說:“你當初說的對。”
兒子沒接話。
“你知道是誰舉報的嗎?”
兒子看了我一眼:“明面上是大賴。私底下,是馬律師。大賴去鎮上咨詢所問過一次事,嫌貴,回來找你寫了,馬律師記恨在心,讓大賴拿兩百塊來試探你,大賴自己也想賺點好處費,就拍了照。”
大賴。那個前年蓋房子讓我寫宅基地審批材料、上個月讓我幫他女兒寫轉學申請的大賴。
我回到村里,把那支用了二十年的鋼筆鎖進了抽屜。
“吳老師,你幫我看看這個——”有人在門口喊。
我坐在屋里沒應聲。
“吳老師?在家嗎?”
“以后別找我,我不寫了。”我隔著門說。
門外安靜了一會,腳步聲遠了。
頭幾天,還有人送雞蛋過來,說“吳老師受了委屈”。一周后,來的人少了。半個月后,村口小賣部的趙嬸告訴我,有人在背后說:“老吳當初肯定寫錯過什么東西,不然人家干嘛罰他?”
“他自己要出風頭。”
“誰知道收沒收錢呢,那天不確實收了兩百嗎?”
趙嬸學著那些人的語氣,說完自己先氣得臉紅了。
我沒說話。關上門,泡了杯茶。
鎮上那個法律咨詢所恢復了之前的生意,甚至更好了。寫一份狀子收五百,填一份申請收八十,打官司寫答辯狀,收三百。村里人叫苦連天,但沒辦法,該寫還得寫。
開春的時候,大賴被鄰居占了半尺墻根,去鎮上寫了狀子,花了五百。鎮上律師寫的狀子送到法院,被退回來兩次,說是格式不對,訴求不明確。大賴跑了三趟鎮上,又花了兩百改稿費。
他在我家門口轉了三圈,最終沒敲門。
后來有人在路上攔住我:“吳老師,你說這事公平不?你寫得那么好,偏偏被罰了,人家寫得不行,還收那么貴——”
我繞開他,走了。
四月份,村委會改選,老村長打電話讓我幫忙寫個HJ選舉的公告。我說:“我不寫了。”老村長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半天,說:“德正,村里人對不住你。”
我沒回答。
五月份,張家灣的張滿倉告包工頭欠薪,去鎮上寫了一份起訴狀,花了六百。開庭那天,法官問“證據清單呢”,張滿倉愣了半天:“啥證據清單?”法官說起訴狀里沒寫證據清單。張滿倉說狀子是鎮上律師寫的。法官看了一眼,說這狀子寫得不行,建議撤訴重寫。張滿倉又花了三百改狀子,前前后后花了一千多,官司還沒打,先欠了債。
他老婆在鎮上碰見我,哭著說:“吳老師,當初你幫我寫的那個東西,一分錢沒收,寫得清清楚楚,我的命咋這么苦啊——”
我轉過頭,看著遠處的山。
七月份的一個傍晚,我坐在院子里乘涼,門口來了三個人。大賴走在前頭,后面是張滿倉,再后面是隔壁村的李寡婦,她家地被強征了,鎮上律師說能告,先交八百代寫費。
大賴手里拿著一沓稿紙,站在門口,臉漲得通紅。
“吳老師,我……我想求你幫個忙。”
“我說過不寫了。”我靠在藤椅上,沒動。
“我知道,可我這官司,鎮上的律師寫的東西真不行,我跑了兩趟法院了,人家說我的狀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我實在沒辦法了——”
“跟我沒關系。”
大賴站在那里,嘴唇哆嗦了半天,突然蹲下去,哭了出來:“吳老師,是我對不起你,當初馬律師讓我送那兩百塊錢的時候,我就不該去,他還讓我拍了照,說對你沒影響,我就是個沒腦子的東西——”
我沒看他。
張滿倉走上前:“吳老師,你幫幫我們,這村子里,除了你,沒人會寫這些東西了。”
李寡婦也開口了,聲音抖得厲害:“吳老師,我男人死得早,我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地也沒了,這官司要是打不贏,我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院子里安靜了很久。
晚風吹過來,帶著稻田里剛打過農藥的刺鼻氣味。遠處的山暗下去,天邊還剩最后一道橘紅色的光。
我站起來,走到屋里,從抽屜里摸出那支鋼筆。
筆尖上還沾著去年干掉的墨水。
我看了看他們三個,又看了看遠處村口那些亮起的燈。那燈光底下,有人在吃飯,有人在吵架,有人在算計明天的工錢,有人想著哪家的墻根往自己這邊挪了半尺。
我把鋼筆重新放回抽屜。
“我欠你們一個字嗎?”
門關上了。
身后,那沓稿紙掉落在地上,紙張散開的聲音很輕,像秋天最后一片葉子從枝頭剝落。
院墻外,夜徹底黑了下來。
#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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