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通知,部署開展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
國家教學成果獎是國家設立的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最高獎,每四年評審一次。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始終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評選出一大批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的教育教學成果,充分展現了廣大教師在教書育人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對推動教育教學工作提質增效、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安排,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接受各級各類學校、學術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申報,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四個大類。其中,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別設置特等獎2項、一等獎70項、二等獎500項,高等教育(研究生)設置特等獎1項、一等獎35項、二等獎248項,總計2000項,授予相應的證書、獎章和獎金。評審堅持標準、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各個等級獎項可有空缺。
通知強調,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根本,堅持向一線傾斜,堅持分類評價,堅持公平公正,堅持應用牽引,推動教育教學模式創新與內涵發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推薦單位要做好對推薦成果完成人的資格審查,要嚴格工作紀律,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教育部關于開展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
教師函〔202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根據《評比表彰和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和《教學成果獎勵條例》,我部決定開展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
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4個大類。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包括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其他類型的教育根據其所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的教學成果獎。
二、獎勵名額
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別設置特等獎2項、一等獎70項、二等獎500項,高等教育(研究生)設置特等獎1項、一等獎35項、二等獎248項,總計2000項,授予相應的證書、獎章和獎金。堅持標準、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各個等級獎項可有空缺。
三、遵循原則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彰顯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
(二)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根本,聚焦教育教學改革重點難點問題,突出成果的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凝練人才培養中國經驗。
(三)堅持向一線傾斜,突出教育教學實踐導向,鼓勵一線教師、基層學校及行業企業深度參與成果培育與申報,避免行政化傾向。
(四)堅持分類評價,結合不同教育類別、不同辦學層次的發展定位,科學合理設置成果評審標準,推動各級各類教育特色發展、協調發展。
(五)堅持公平公正,規范評審流程,嚴格評審紀律,健全監督機制,確保評審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確保評審結果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六)堅持應用牽引,強化應用推廣,遴選能夠引領相關教育領域改革發展、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優秀成果,推動教育教學模式創新與內涵發展。
四、組織領導
教育部成立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勵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師工作司,統籌組織實施工作。分別成立國家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評審委員會,負責實施相應類別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各評審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分別設在基礎教育司、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
五、工作流程
(一)申報推薦。各地或有關推薦單位根據推薦限額,擇優遴選申報成果,報送至各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成果須在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示并經省級功勛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二)資格審查。各評審委員會開展資格審查,并將成果項目通過教育部官網向社會公布。
(三)成果評選。各評審委員會分別組織專家對推薦成果開展評議,經地方考察與公示、評審委員會復審與公示后,擇優確定入選成果。
六、香港、澳門有關安排
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接受香港、澳門申報,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表現雙把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推薦單位要做好對推薦成果完成人的資格審查,確保政治過硬、師德表現過硬。
(二)嚴格工作紀律。在推薦、評審等各環節,做到利益相關人員主動回避,評審過程信息嚴格保密。堅決杜絕打招呼、遞條子等違規行為。評審委員會對以上行為進行備案,作為評審時的否決性因素。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做好廣泛宣傳,積極動員參與。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相關責任司局要加強對評審過程的監督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四)強化信息化技術支撐。運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做好成果申報、評審等各環節工作,實現評審工作的規范化、透明化、高效化。
八、具體工作安排
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網上申報工作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js.moe.edu.cn)開展,申報時間為2026年5月29日至7月10日。各用戶通過教學成果獎相關賬號在系統中的“專項業務—教學成果獎”功能下進行申報和審核,申報過程中的操作問題可以在線查看操作手冊。獎勵范圍、成果要求、申報程序、成果推薦、資格審查、成果評審、材料報送等具體要求,詳見相應類別評審工作安排(附件1、2、3、4)。
聯系電話:010-66096556
電子郵箱:jsglc@moe.edu.cn
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聯系電話:010-66090906轉7
附件:
1.2026年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2.2026年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3.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4.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教 育 部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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