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妻子走了。她丈夫在為她討公道的路上,也倒下了。
腦干出血,昏迷至今。
而這一切的起因,是一條沒拴繩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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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去上班的普通早晨,再也沒回來
2025年7月20日早晨,河北邯鄲,張女士和姐姐一前一后騎著電動車去上班。她們走的是馬路北側,和往常一樣,騎著車,聊著天,誰也不覺得這天有什么不同。
突然,一條大型犬從路邊猛地竄出,像發瘋了一樣沖向馬路,迎面狠狠撞在張女士的電動車上。車瞬間失去平衡,張女士一個倒栽蔥,頭部重重砸在地上。
姐姐在身后眼睜睜看著這一切,摩托車還沒反應過來,妹妹已經躺在地上不動了。那一幕,成了姐姐至今揮之不去的噩夢。
張女士被緊急送往醫院,但最終沒能搶救過來。年僅38歲。
這個家,從那個早晨開始,碎了。
家屬后來了解到,這條突然竄出的大狗是一只格力犬——世界上腳程速度最快的犬類之一。事發時,它的主人石某某正在事發路段遛狗。
沒有拴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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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狗……不,我只是路過”
石某某做了什么?
他最初的回應,讓人以為他至少還有一點良心。
“是的,這是我的狗。”石某某在現場承認了。
可等120急救車呼嘯著趕到,眾人在焦急等待時,他的話鋒忽然變了。石某某在救護車到達前改口:
“這狗不是我的,我只是路過。”
就在幾天后,張女士一家還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這個叫石某某的村民,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事——
他把狗打死了,扔進村里一口廢井里。
狗死了。唯一的“肇事者”死了。石某某以為,狗死了,證據就消失了,他就可以徹底撇清關系了。
但張女士的丈夫沒有放棄。那個在建筑工地掙錢養家的男人,那個剛剛失去妻子的丈夫,那個三個孩子的父親,在他人幫助下,在廢井里打撈了數小時,硬生生把那只被打死的格力犬撈了出來。
監控畫面也幫了大忙——畫面上清楚地顯示,石某某幾乎每天都出來遛狗,“從來沒有栓過繩” 。在他遛狗經過的路段,有幼兒園,有不少老人,很多老人腿腳不方便,遇到急沖過來的狗根本躲不開。
警方最終確認:狗,就是石某某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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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交通事故,是“過失致人死亡”
按理說,證據確鑿,總該有個結果了吧?
可現實是,這個案子最初連定性都費了好大勁。
當地派出所一開始把它當成交通事故來處理。但交警部門核查后認定,該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2025年7月22日,交警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書》。
好在,刑警隊接手了。2025年8月13日,邯鄲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對張女士死亡一案出具了《立案告知書》,石某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傳喚調查。同年9月,他被取保候審。
在狗主人的眼中,這場風波似乎已經因為狗的死亡而戛然而止。對于法律的追責,石某某一直處于靜默。
但這條狗,真的能為他那“從未拴繩”的習慣買單嗎?全國多地都有類似的慘劇,最終狗主人被判刑。 2025年9月,江西會昌,一條馬犬未拴繩從路邊竄出撞上電動車,騎車人搶救無效死亡,狗主人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刑事立案。2024年,四川南充嘉陵法院宣判了兩起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起因都是未拴繩的犬只和電動車碰撞——兩名狗主人都被判處有期徒刑。
前車之鑒擺在眼前。可石某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偵查近一年,案件至今沒能進入審判程序。
他病倒在維權的路上,3個孩子再也見不到媽媽
張女士的丈夫叫馮建升。妻子出事后,他把所有的事扛在了肩上。一個男人,突然要獨自處理妻子后事,對接警方、司法部門,安撫年邁的父母,照看3個未成年的孩子——15歲、13歲、7歲,全由他一個人撐著。
他一邊忍受著喪妻之痛,一邊反復奔走于各機關、各單位之間,不厭其煩地溝通、跟進案件的每一步進展。幾個月下來,他幾乎沒有喘息的時間。
去年12月,馮建升突發腦干出血,被緊急送進ICU搶救,最終命保住了,但至今昏迷不醒。
死者張女士生前是家里的頂梁柱,在建筑工地干活掙錢養家,丈夫在家帶孩子。如今孩子再也見不到媽媽。頂梁柱倒了,爸爸也倒下了。
據家屬介紹,張女士的小女兒今年才8歲。
一個早晨毀了兩代人。
有關部門曾多次組織調解,有關部門試圖用經濟賠償來平息這件事。但家屬拒絕了,不接受和解。他們要的不是錢,是公道。
受害者父親張振平,一個遲暮老人,為女兒的死早已心力交瘁。面對記者,他堅持了一個正常人該有的樸素認知:必須追究石某某的刑事責任。 這只未拴繩的格力犬,無論從客觀傷害還是主觀挑釁上,已經給受害者家庭造成了不可逆的災難性打擊。
記者從邯鄲經開區刑警隊了解到,石某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件偵查近一年,幾次移送檢方均未取得實質進展。
惡犬傷人入刑,不該停留在紙上
截至2026年5月29日,澎湃新聞等媒體多方聯系石某某本人,以及經辦檢察官唐紅霞,均未獲任何公開回應。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次修訂對養犬行為劃了紅線——今后養寵不再是私事,而是關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題” 。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輕則警告罰款,重則拘留。
而《刑法》中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條款,更是早已寫明: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條寫得清楚,但誰來執行?誰來讓這些法條真正落地?
38歲,正是一個母親能為孩子遮風擋雨的年紀。如今那個位置空空蕩蕩。7歲的小女兒問過爸爸一個問題嗎?也許問了,也許還沒來得及問。
你永遠無法想象,被狗撞倒在地上的那幾秒鐘,她心里惦記的是工資卡里下個月的生活費,還是孩子們什么時候開學。
但她的死亡,不該成為網絡上又一則只被轉發一天就忘記的熱搜。
她有一個名字——張素校,三個孩子的母親,一個建筑工地上的頂梁柱。
而那條沒拴繩的狗,讓這個家徹底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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