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天,浙江紹興的小潘去四川相親,對方也是28歲,是四川人,沒結過婚,但帶著一個11歲的男孩,她說孩子是前男友的,但沒有拿出任何證明。
![]()
見面時,女方直接說了幾條規矩,她不負責做飯,也不做家務,不洗衣服,吃飯都靠外賣,她還提出男方要先付十六萬八,說是給孩子用的撫養費,不算彩禮,一開始她要五十萬外加每個月兩千生活費,后來退讓到這個數,錢可以分期付款,首付八萬八,剩下的錢婚后由男方去貸款還,她愿意寫個借條,但明確表示這筆債務不算共同債務,她不承認。
![]()
小潘帶著大伯去女方家見父母,他們凌晨才到,女方父親沒有露面,只讓小潘自己吃飯,把大伯晾在一邊,聊到孩子的事情時,女方家人覺得被冒犯了,小潘想不通,結婚是人生大事,連孩子的背景都不提前弄清楚,以后怎么承擔起家庭的責任。
![]()
女方表示生孩子是因為一個人住著孤單,不是為了成家,她不打算自己帶孩子,認為結婚應該讓生活更好,而不是添麻煩,她反問說如果不結婚日子照樣過,結了婚反而要欠債,那圖什么,這話聽著挺有道理,可把養孩子的責任都推到未來丈夫身上,確實有點過分。
![]()
這事傳到網上后,有人把這類女性說成是“清醒獨立”的代表,平臺算法推得多了,類似視頻就火了,大家光顧著看熱鬧,卻忘了背后的道理站不住腳,現在外賣、保潔都很方便,不做家務能理解,可把帶孩子的事也當成“外包服務”,那就過了頭。
![]()
她提到孩子是在沒有計劃的情況下出生的,但沒有提供報警記錄或法律文件作為證明,2023年全國非婚生子女的比例僅為1.7%,其中多數情況屬于意外懷孕,很少有人會利用這種情況來獲取婚姻利益,上海去年就有一個案例,一名女性以支付撫養費為由向多名男性索要錢財,最終被人舉報,根據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責任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不能因為父母結婚就將全部負擔推給男方。
小潘覺得感情能解決事情,女方卻把婚姻當成一筆賬來看,情感只是入場券,成本要壓到最低,還得單方面付出,調解員問女方到底圖什么,問題很簡單,回答卻讓人沉默,最后他大伯忍不住打了女方一耳光,那一下沒說話,但意思很清楚,有些事講道理講不通,只能用行動表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